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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帆科技: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2-04-28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上海正帆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帆科技”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
负责正帆科技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
                                             保荐机构已根据持续督导工作进度制定
  1     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
                                             相应工作计划
        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
        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   保荐机构已与正帆科技签署协议,明确了
  2     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   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
        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   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所备案
                                           保荐机构与正帆科技保持日常沟通,持续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
  3                                        关注其合规经营、业务发展、信息披露等
        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事项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
        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   2021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正帆科技未发
  4     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   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
        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     的违法违规情况
        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
        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
        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2021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正帆科技及相
  5     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   关当事人不存在违法违规和违背承诺的
        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     情况
        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
        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   2021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正帆科技董事、
  6     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违法违规和违
        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   背承诺的情况
        项承诺


                                        1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
       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 2021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
 7
       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 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
                                            2021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对公
       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
                                            司内控制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
       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
 8                                          核查,公司的内部控制符合相关法规的要
       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
                                            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
       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
                                            范运行
       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
       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   2021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
 9     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     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
       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
       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
       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
                                            2021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对正
       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
                                            帆科技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上海证券交
       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
10                                          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了事前审阅或
       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
                                            者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事后审阅,公司给予
       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
                                            了积极配合。
       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
       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
       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
       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2021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正帆科技及其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
       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
11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
       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
                                            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
       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
                                            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
       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
                                            2021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正帆科技及其
       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
12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
                                            事项的情况
       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
       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 经保荐机构核查,2021 年度持续督导期
13     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 间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 的情况
       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


                                       2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
        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
        易所报告:(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
        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
        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
                                             2021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正帆科技未发
 14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
                                             生前述事项
        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
        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
        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
        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
        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
                                           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工作计划,
 15     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
                                           明确了现场检查的工作要求
        工作质量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
        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
        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
        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检查:(一)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非经营
        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二)违规为他
                                             2021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正帆科技未发
 16     人提供担保;(三)违规使用募集资金;
                                             生前述事项
        (四)违规进行证券投资、套期保值业
        务等;(五)关联交易显失公允或未履
        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六)业
        绩出现亏损或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下
        降 50%以上;(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
        求的其他情形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技术升级迭代风险

      公司主要为下游集成电路、太阳能光伏、平板显示、光纤通信、医药制造
等高端制造行业客户提供电子工艺设备、生物制药设备、电子气体以及 MRO

                                        3
服务,其主要业务与下游客户的精细化生产工艺发展相关,公司需根据下游市
场的工艺发展方向以及发展趋势作出正确的判断。若公司不能及时把握技术、
市场和政策的变化趋势,不能及时将技术研发成果与客户需求相结合,公司可
能会面临技术升级迭代的风险,从而导致产品无法满足客户高纯度要求或产品
不具备经济效应。

    2、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自主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致力于为下
游客户提供关键材料从生产、高纯输送到循环利用的全流程解决方案。行业对
技术要求较高,公司需要通过不断研发投资,开发新产品,以更好的满足国内
泛半导体行业等高端制造业客户的综合需求。公司坚持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和培
养,核心技术人员对公司技术和产品研发起着关键作用。公司目前已掌握了行
业的多项核心技术,研发团队稳定,但随着人才竞争日趋激烈,如果发生现有
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可能对公司的技术研发、盈利能力等产生不利影响。

    3、核心技术失密的风险

    经过多年的技术创新和研发积累,公司自主研发了一系列核心技术,若核
心技术被同行业竞争对手仿制,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都将受到影响。

    (二)经营风险

    1、原材料采购风险

    电子工艺设备和生物制药设备主要由阀门、管道管件、仪器仪表、电气控制、
专用部件等构成。一方面,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对精密度要求较高的泛半导体领
域,所需原材料国内市场供应链基础较为薄弱,尚未形成成熟的零部件供应体系,
公司所需的高纯气体阀门、输气管道和接头、真空压力仪表等核心零部件较大比
例采用进口品牌,存在对进口原材料依赖的风险。

    另一方面,业务中原材料采购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较高达到 60%以上,
原材料成本对公司利润影响较大。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单价总体维
持稳定,但部分型号原材料受市场需求、汇率水平、关税、议价能力等方面的综
合影响,存在价格波动的情况。

                                   4
    2、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研发、生产和销售的电子材料高纯磷烷、砷烷等产品产品生产流程中
的合成、纯化等环节涉及到各种物理和化学反应,对整个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管
理和操作要求较高。公司自成立以来,在严格遵守相关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的
基础上,从人、物料、设备、管理等全方面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比如从技术本
身增加技术研发投入,采用先进工艺,增设安全生产装置,从外部操作中建立
完善、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充分提高从业人员的安
全知识和安全意识等。尽管如此,公司未来仍存在安全事故的风险。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不可抗力影响的风险

    公司下游客户包括集成电路、平板显示、太阳能光伏、半导体照明、光纤
通信、医药制造等高端装备制造业诸多企业,若国内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
其他突发事件,政府可能对企业采取延迟开工、强制员工隔离等应对举措,将
对下游行业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行业风险

    1、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伴随着半导体产业景气度不断升温,市场竞争也逐渐加剧,如果未来有更多
的电子工艺设备生产企业,可能会影响公司产品的稀缺性,导致公司未来客户流
失、市场地位和经营业绩下滑,从而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2、下游行业景气度影响的风险

    电子工艺设备和生物制药设备主要涉及集成电路、平板显示、光伏、半导体
照明、光纤通信、医药制造等下游行业,业务发展依赖于下游行业景气度及固定
资产投资,而下游行业的景气度及固定资产投资情况同时受宏观经济、政策、产
业发展阶段等因素的影响,不确定因素较多。不排除在极端情况下,上述行业景
气度下行并暂时性进入低谷期,固定资产投资集体性萎缩而新增业务无法有效开
展,进而导致公司出现收入大幅下滑的风险。

    3、募投项目无法按时开展的风险


                                    5
    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分析系基于较为当前的市场环境及预期,在市场需求、
技术发展等方面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假设前提下作出的。

    公司砷烷、磷烷产品的未来市场空间主要取决于进口替代、客户渗透以及新
领域需求,同时,新冠疫情期间,部分业务无法按计划开展,如果未来上述因素
不及预期,市场环境出现较大不利变化,或产品单价持续下跌,存在募投项目无
法按时开展的风险。

    报告期内,鉴于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未达到开工条件,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
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将“新能源、新光源、半导体行业关键配套装备和工
艺开发配套生产力提升”项目和“超高纯砷化氢、磷化氢扩产及办公楼(含研发
实验室)建设”项目的建设期均延长至 2022 年 12 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47),截至本报告出具日,铜陵正帆“超高纯砷化氢、磷化氢扩产及办公
楼(含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仍处于资质审核等环节,存在无法按期完成的风
险。

       (四)宏观环境风险

       1. 贸易摩擦的风险

    近年来,国际贸易摩擦不断,中美贸易摩擦尤其受到关注,在半导体等高
科技产业中影响较大。如果中美贸易摩擦继续恶化,对公司全球的市场销售,
以及产品供应会产生一定影响。

       2. 后疫情时代,新冠疫情对公司及所属行业的发展仍有一定不确定性

    新冠疫情的持续蔓延对公司的各项业务均存在不确定的影响,一方面,疫情
直接影响国内及海外供应商的生产状况,导致交货周期的延长,进而影响公司设
备制造与现场安装的效率。另一方面,为防控疫情所采取的延迟复工、人员隔离、
交通管制等措施,可能会对下游客户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以及在建项目的进程造成
不利影响,进而限制公司新项目的承接以及未完工项目的执行及验收。




                                     6
    在电子气体业务中,砷烷、磷烷产品主要应用于太阳能光伏、平板显示、半
导体照明等行业,而欧美国家是我国 LED 应用产品的重要终端市场。如疫情持
续,LED 应用产品终端市场需求将有所萎缩,进而对公司砷烷、磷烷产品现时的
销售产生影响。公司将继续积极防控新冠疫情,尽早防范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
不利的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1 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1 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所述:

    (一)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183,676.44                110,898.55         65.6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6,840.28                 12,425.81          35.53%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13,744.96                  7,445.55          84.61%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1,963.68                 -5,596.50           -
   金流量净额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变动幅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86,440.02                170,479.03         9.36%
   东的净资产
     总资产              350,765.84                282,601.49         24.12%


    (二)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变动幅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
                             0.66                     0.58           13.79%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66                     0.58           13.79%
       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0.54                     0.35           54.29%
 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7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变动幅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9.37%            12.01%       减少 2.64 个百分点
       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加权平均净资产        7.65%            7.19%        增加 0.46 个百分点
     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
                         4.26%            4.73%        减少 0.47 个百分点
     入的比例

    (三)主要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 65.63%,主要系受下游行业规模扩大
的影响,销售收入规模增长所致。


    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0 年度同期增长 35.53%,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增长 84.61%,主要
系销售规模增长以及公司有效控制固定费用增长速度所致。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改善 3,632.82 万元,主
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销售回款增加。


    报告期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为 0.54 元/股,较 2020 年度
同期增长 54.29%,主要是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加所致。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

    正帆科技专注于电子工艺设备、生物制药设备、电子气体以及 MRO 服务业
务,为下游泛半导体、光纤通信、医药制造等行业客户提供关键工艺及材料支持。
凭借多年的技术积淀,公司已形成了介质供应系统微污染控制、流体系统设计与
模拟仿真、生命安全保障与工艺监控、高纯材料合成与分离提纯等多项核心技术,
实现下游客户对高纯物料的安全、稳定输送需求。公司技术实力为公司的发展提
供了坚实的后盾,是公司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提升的重要保障。此外,
公司在制造工艺、产品类型、客户资源、供应链体系以及项目经验上均保持核心
竞争力,2021 年度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8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度

    (一)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

    2021 年度公司研发投入 78,221,015.55 元,同比增长 49.02%,占营业收入的
比例为 4.26%。

    (二)研发进度

    2021 年度公司研发中心加强围绕业务升级相关研发投入,加大新产品的研
究开发力度,截至 2021 年末,公司拥有专利及软件著作权 135 项(发明专利 25
项,实用新型专利 103 项,外观专利 5 项,软件著作权 2 项),其中 2021 年度
新增 22 项。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净额                                                      910,722,926.13
 加: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
                                                                     7,628,104.88
 银行手续费)
 加:截至 2021 年末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

 减:研发大楼及气体扩产项目                                         40,295,076.87
 减:补充流动资金(含超募资金用以补充流
                                                                   460,000,000.00
 动资金的部分)
 截至 2021 年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418,055,954.14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余额(万元)

 上海银行闵行支行             03004185616                                9,224.99
 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
                              31050136360000004703-0001                 10,016.35
 部
 中国银行上海市莘庄支行       455979903607                              16,393.80



                                          9
            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余额(万元)

 中信银行上海徐汇支行        8110201012301211639                             6,169.89

 中国银行上海市莘庄支行      436480084322                                        0.11

 交通银行铜陵分行营业部      346260000013000026684                               0.46

                合计                                                        41,805.60


    2021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
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
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
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 2021 年末,公司控股股东风帆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53,288,760 股份,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 YU DONG LEI 和 CUI RONG 夫妇,其间接持有公司
53,288,760 股份。

    截至 2021 年末,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
下:
                                                    年初直接持股数     年末直接持股
            姓名                 职务
                                                        (股)           数(股)
 在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

 YU DONG LEI(俞东雷)          董事长                            -                   -

 朱德宇                          董事                             -                   -

 CUI RONG(崔荣)                董事                             -                   -

 黄勇                            董事                    13,671,394        13,671,394

 朱鹥佳                          董事                             -                   -

 谢海闻                          董事                             -                   -

 费忠新                        独立董事                           -                   -

 胡文言                        独立董事                           -                   -

                                        10
                                               年初直接持股数    年末直接持股
          姓名                   职务
                                                   (股)          数(股)
 JAY JIE CHEN(陈捷)          独立董事                      -                  -

 周明峥                       监事会主席            13,671,394      13,671,394

 于锋                            监事                1,518,800       1,518,800

 王俊珺                        职工监事                      -                  -

 史可成                         总经理                       -                  -
 ZHENG HONG LIANG(郑     财务负责人、副总经
                                                             -                  -
 鸿亮)                           理
 陈越                          副总经理                      -                  -

 虞文颖                       董事会秘书                     -                  -

 最近一年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

 LIU ER ZHUANG(刘二壮)     独立董事(离任)                  -                  -

 石瑛                      独立董事(离任)                  -                  -

 梁新清                    独立董事(离任)                  -                  -

 曹晓芳                   监事会主席(离任)                 -                  -

 王蓓蓓                      监事(离任)                    -                  -

 虞健海                   财务负责人(离任)                 -                  -

 李东升                    副总经理(离任)          4,634,520       4,634,520


    此外,董事朱德宇系福翌聚能执行事务合伙人且持有 0.02%的份额,于锋持
有福翌聚能 0.34%的份额,福翌聚能系正帆科技的股东,于 2021 年度减持股份
295,558 股。截至 2021 年末,福翌聚能持有股份 14,587,955 股。

    谢海闻通过北京闪创科技有限公司持有苏州建赢友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6.47%股权,苏州建赢友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正帆科技股东嘉赢友财和友财中
磁的基金管理人,二者于 2021 年度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5,591,606 股。截至 2021
年末,嘉赢友财和友财中磁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1,813,694 股。

    朱鷖佳持有同系资本 80.00%股权,同系资本为公司股东同系恒奇、同系嵩
阳、同系九州的基金管理人,三者于 2021 年度合计减持正帆科技股份 5,920,209
股。截至 2021 年末,同系恒奇、同系嵩阳、同系九州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7,113,046
股。

                                        11
    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参与认购的国泰君安君享科创板正帆科技 1 号战略
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于 2021 年度减持正帆科技股份 3,177,634 股。截至 2021
年末,该资产管理计划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520,000 股。

    除上述情形,截至 2021 年末,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正帆科技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随着收入规模的持续扩大,
公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其业务构成,根据产品特性,对年度报告中“主营业务按
产品分类”进行口径调整,即将原先的分类口径“工艺介质供应系统”、“高纯
特种气体”、“洁净室配套系统”重分类为“电子工艺设备”、“生物制药设备”、
“电子气体”、“MRO 服务”以及“其他”,符合公司实际业务特点及开展情
况。

    (以下无正文)




                                    12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杨志杰                     业敬轩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3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