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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帆科技: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2-04-28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勤勉尽责,
     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就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成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费忠新先生、
     梁新清先生、非独立董事 YU DONG LEI(俞东雷)先生组成,其中会计专业人士
     费忠新先生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YU DONG LEI(俞东雷)先生、独立董事梁
     新清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并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进行了调
     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费忠新先生、胡文言先生、非独立
     董事 YU DONG LEI(俞东雷)先生 3 人组成,其中会计专业人士费忠新先生为审
     计委员会主任委员,YU DONG LEI(俞东雷)先生、独立董事胡文言先生为审计
     委员会委员。全体成员具备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序         时间         届次             审议内容
号
1      2021.4.19    第二届审计委员   《关于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会第五次会议     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1 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     2021.8.24   第三届审计委员     《关于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会第一次会议       的议案》
3     2021.10.29 第三届审计委员      《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会第二次会议

4     2021.12.3   第三届审计委员     《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对控股子公司实施增资扩
                  会第三次会议       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担任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
    从事证券业务的相关资格,审计委员会认可其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对其审计和
    其他鉴证工作及执业质量表示满意。2021 年度,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报表审
    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评价,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遵循
    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认真履行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
        (二)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了公司内审部门的工作汇报,并
    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提高了公司内部审计的工作成效。
        (三)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公司审计部组织开展内控体系建设,对相
    关内控制度的修订、制订进行了审议,对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和内控流程的完善
    给予了指导。经过努力,公司内控制度已基本符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并得
    到了认真执行,公司在内控框架下进一步细化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内控流程,内
    控体系建设取得良好成效,能够有效控制相关经营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
        (四)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与公司管理层进行
    了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
    营成果,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
    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
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等。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协调公司管理层、审计部、财务部、证券部等
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了良好沟通,相关部门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内控
体系建设等问题征求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年度财务报
告审计相关工作,促进公司财务和内控规范。
    (六)对公司关联交易等其他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查,认为公
司与关联方之间关联交易均为正常业务所需,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结算,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没有
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四、总体评价
    2021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
章程》等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较好履行了各项职责。2022 年审计委员
会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公正的原则,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