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2]200Z0115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2022/4/27 业务报告统一编码报备系统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 业务报告统一编码报备系统 业务报备统一编码: 110100322022752005514 报告名称: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报告文号: 容诚专字[2022]200Z0115号 被审(验)单位名称: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业务类型: 专项审计 报告日期: 2022年04月27日 报备日期: 2022年04月27日 潘胜国(341600150004), 签字注册会计师: 宋世林(110000104952), 刘冠男(110100320643) (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或登录北京注协官网输入编码的方式查询信息) 说明:本备案信息仅证明该报告已在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报备,不代表北 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在任何意义上对报告内容做出任何形式的保证。 ywbg.bicpa.org.cn/Report/ReportQRCode?SnowflakeId=259234443916413952 1/1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1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2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5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2]200Z0115 号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帆科技)董事会编 制的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正帆科技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正帆科技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 并对外披露。 二、 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编制《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是正帆科技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正帆科技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 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 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 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1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的规定,将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1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20]1588 号文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423.5447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15.67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100,656.95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9,584.65 万元(不含增值税)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91,072.29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8 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 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容诚验字[2020]200Z0030 号” 验资报告》 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公司累计直接投入募集 资金项目 4,029.51 万元,其中包括 2020 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322.99 万元,2021 年度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3,706.51 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 87,042.78 万元,累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46,000.00 万元,其中 2020 年度补充流动资金 32,000.00 万元,2021 年度补充流动资金 14,000.00 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并 扣除银行手续费累计净额 762.81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 2021 年 12 月 31 日余额合计为 41,805.60 万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 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 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0 年 8 月,本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募集 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包括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闵行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3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市莘庄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营业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 海徐汇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20 年 8 月,合肥正帆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莘庄支行、 国泰君安、本公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21 年 2 月,铜陵正帆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分行营业 部、国泰君安、本公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上述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 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余额 上海银行闵行支行 03004185616 9,224.99 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31050136360000004703-0001 10,016.35 中国银行上海市莘庄支行 455979903607 16,393.80 中信银行上海徐汇支行 8110201012301211639 6,169.89 中国银行上海市莘庄支行 436480084322 0.11 交通银行铜陵分行营业部 346260000013000026684 0.46 合计 41,805.60 三、 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50,029.51 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对外转让或置 换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4 附表 1: 2021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91,072.29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7,706.5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0,029.5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已变更项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承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定 项目可行性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入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 目,含部分 承诺投资 诺投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 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 入进度(%) 可使用状态 是否发生重 资总额 金额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变更(如有) 总额 (1) (2) 差额(3)=(2)-(1) (4)=(2)/(1) 日期 大变化 新能源、新光源、半导 体行业关键配套装备和 否 8,081.00 8,081.00 8,081.00 2,017.34 2,069.68 -6,011.32 25.61 2022 年 12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工艺开发配套生产力提 升项目 超高纯砷化氢、磷化氢 扩产及办公楼(含研发 否 18,153.00 18,153.00 18,153.00 1,689.17 1,959.83 -16,193.17 10.80 2022 年 12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实验室)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否 18,000.00 18,000.00 18,000.00 - 18,000.00 - 100.00 —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44,234.00 44,234.00 44,234.00 3,706.51 22,029.51 -22,204.49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补充流动资金 否 28,000.00 28,000.00 28,000.00 14,000.00 28,000.00 - 100.00 —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超募资金尚未安排使用 否 18,838.29 18,838.29 - - - - — —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 — 46,838.29 46,838.29 28,000.00 14,000.00 28,000.00 - — — — — — 向小计 合计 — 91,072.29 91,072.29 72,234.00 17,706.51 50,029.51 -22,204.49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1-1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20 年 8 月 31 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公司正常经营 的前提下,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75,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定期 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投资产品应当符合安全性高并满足保本要求,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 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范围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 动使用。 2021 年 8 月 24 日,正帆科技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公司正常经 营的前提下,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6,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定 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投资产品应当符合安全性高并满足保本要求,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范围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 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 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无异议核查意见。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未到期的募集资金结构性存款及存单等理财产品余额 37,183.29 万元。 2020 年 8 月 31 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14,000 万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监事会、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1 年 8 月 24 日,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14,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 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以七天通知存款及定期存款的形式进行存放和投资或委托投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资于银行保证收益型、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并进行管理。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