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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帆科技: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8-10  

                        证券代码:688596          证券简称:正帆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3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9 日以现场
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8 月
6 日以电话和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 YU DONG LEI(俞东
雷)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
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经认真逐
项自查和论证,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以简易
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规定和要求,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1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故本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均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就本次发行事宜,
公司编制了《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
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承销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6 日正式启动发行,根据最终的竞价结果及《以
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的要求,董事会同意公司与确定的认
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
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
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编制了《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报告》,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上海正帆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鉴证报告》。董事会确认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
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
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编制了《上海正帆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了《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确认公司编制的非经
常性损益明细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规定。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
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
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
分析并提出了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同时,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相应承诺。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57)。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
规定和要求,并结合公司盈利能力、公司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以及外部融资
环境等因素,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
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
议案》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募集资金管理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将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
于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在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
尽快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
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监管,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签署与上
述银行、保荐机构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事宜。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