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帆科技: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2022-08-26
证券代码:688596 证券简称:正帆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9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9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 年 9 月 13 日 13 点 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春永路 55 号正帆科技六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9 月 13 日
至 2022 年 9 月 1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
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
序号 议案名称 型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2 关于公司董事会增补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3 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 2022 年 8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公司将在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锡嘉赢友财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扬州友
财中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
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
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88596 正帆科技 2022/9/5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会议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并须于出
席会议时出示。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委托人身份证复
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
印件、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并须
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4、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
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股东账户
卡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5、接受以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
2022 年 9 月 9 日 17:00 前送达。信函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
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上上述所列的证明材料复
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2 年 9 月 9 日,9:30-11:30,14:00-17:00。
(三)现场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春永路 55 号正帆科技四楼证券办。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春永路 55 号正帆科技
联系部门:证券办
会务联系人:陈越
联系电话:021-54428800-6223
传 真:021-54428811
2、本次股东大会预计需时半日,与会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往返交通、食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3、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
及股东代表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4、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提供本次股东
大会召开前 72 小时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有效证明,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
行程码验证等相关防疫工作。近 14 日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含旅途中转)
的拟参会人员,请在第一时间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主动向证券办报备,配合做好信
息登记等疫情防控工作。鉴于当前疫情形势,公司如遇疫情防控等客观原因,需
要调整本次会议召开方式的,公司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6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1:
授权委托书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9 月 13 日召
开的贵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
2 关于公司董事会增补选举第三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 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
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