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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正帆科技: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1-04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3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上海正帆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
有关文件资料后,基于独立、认真、谨慎的立场,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
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内容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
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向本次员工持股计
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3、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
制,使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的结合,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完善公司薪酬激励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
和创造性,实现企业的长远可持续发展。
    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以
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的情形。
    5、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时,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关联的董
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
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费忠新、胡文言、刘越
                                                       2023 年 1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