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帆科技: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1-20
证券代码:688596 证券简称:正帆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9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1 月 19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春永路 55 号正帆科技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61
普通股股东人数 6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99,938,963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99,938,96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37.0903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37.0903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 273,798,906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
股份数为 4,351,088 股,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 YU DONG LEI(俞东雷)先生主持,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陈越女士现场出席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延期及剩余募集资
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99,938,758 99.9997 205 0.0003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99,938,758 99.9997 205 0.0003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45,608,794 99.8874 51,409 0.1126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45,608,794 99.8874 51,409 0.1126 0 0.0000
5、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45,608,794 99.8874 51,409 0.1126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首次公开 18,31 99.9988 205 0.0012 0 0.0000
发行股票部分 7,210
募投项目调整、
延期及剩余募
集资金使用计
划的议案
2 关于变更注册 18,31 99.9988 205 0.0012 0 0.0000
资本、经营范围 7,210
并修订<公司章
程>的议案
3 关于<公司第一 18,26 99.7193 51,40 0.2807 0 0.0000
期员工持股计 6,006 9
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
4 关于<公司第一 18,26 99.7193 51,40 0.2807 0 0.0000
期员工持股计 6,006 9
划管理办法>的
议案
5 关于提请股东 18,26 99.7193 51,40 0.2807 0 0.0000
大会授权董事 6,006 9
会办理公司第
一期员工持股
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2 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
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
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2、3、4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3、4、5 的关联股东風帆控股有限公司、陈越未参与表决。
4、本次会议议案不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情况。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齐鹏帅、陆伟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
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