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帆科技: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23-04-22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
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帆科技”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
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正帆科技向特
定对象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10 月 11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
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49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9,437,854 股,并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新增股份均为有
限售条件流通股,限售期为 6 个月。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形成,限售股股东 4 名,
对应的数量为 9,437,854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3.43%。本次战略配售限售股上
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5 月 4 日(限售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因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自主
行权导致股本数量由 268,067,894 股增加至 274,886,855 股,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
股占股本总数的比例由 3.52%变为 3.43%。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对象承诺所认购的股
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
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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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了上述限售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9,437,85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43%。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5 月 4 日(限售期届满的次一交
易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持有限售股占 剩余限
持有限售 本次上市
序号 股东名称 公司总股本比 售股数
股数量 流通数量
例 量
1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064,982 1.84% 5,064,982 0.00
2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408 0.73% 2,013,408 0.00
深圳纽富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纽
3 1,179,732 0.43% 1,179,732 0.00
富斯雪宝 1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4 王莉 1,179,732 0.43% 1,179,732 0.00
合计 9,437,854 3.43% 9,437,854 0.00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限售期(月)
1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9,437,854 6
合计 9,437,854 /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正帆科技本次上市流通的
限售股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股份锁定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
(试行)》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
间等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保荐机构对
正帆科技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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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鸿仁 张臣煜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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