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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博股份:金博股份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2021-04-14  

                        证券代码:688598         证券简称:金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4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了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
内部进行了公示。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在征询公示意见后对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结果如下:

    一、 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了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称“本次激励对象
名单”)等文件。

    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至2021年4月9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
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共计10天。公司员工可在公示期限内向监事会提
出反馈意见。

    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2、关于公司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公
司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公司子公司担任的
职务等。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示结果,公司监事会发
表如下核查意见:

   1、本次激励对象名单与《激励计划(草案)》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为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
激励的其他人员。

   2、列入本次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3、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激励对象中不包括
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
其配偶、父母、子女。

   5、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