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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博股份:金博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7-21  

                        证券代码:688598       证券简称:金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5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四
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7月20日在长沙市岳麓区天祥水晶湾
西座638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廖寄乔先
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14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发送至
各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 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 《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具体方案的议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6月11日出具《关于同意湖南金博碳素股
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1〕1984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
根据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和市场状况,进一步明确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
案,具体如下:
   1.1 发行规模
   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90.10万元,每张面
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5,999,010张(599,901手),按面值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 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0.50%、第二年0.70%、第三年1.20%、第
四年1.80%、第五年2.40%、第六年2.8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 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271.62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
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
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
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
司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 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
115.00%(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1)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或“登记公司”)登记
在册的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
先配售部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
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对象

   ①公司原股东: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即2021年7月22日,T-1日)
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
   ②社会公众投资者:持有上交所证券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
基金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③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 向现有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1年7月
22日,T-1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
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
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
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事项在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范围之内,不需再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12月7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
的议案》,根据授权,公司将在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
请办理本次可转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并将授权公司管理层及
其授权的指定人员负责办理具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放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公司2020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的需要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用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
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的指定人员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
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