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博股份:金博股份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2021-08-25
证券代码:688598 证券简称:金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9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
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20 万股
归属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5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8,000.00
万股的 0.63%。
(3)授予价格(调整后):39.75 元/股,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
激励对象可以每股 39.75 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
票。
(4)激励人数:49 人,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董事
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5)具体的归属安排如下: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分三期归属,每期归
属的比例分别为 40%、40%、20%。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24
第一个归属期 4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36
第二个归属期 4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48
第三个归属期 2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0 年-2022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
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业
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以 2019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0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40%;
第二个归属期 以 2019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0%;
第三个归属期 以 2019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60%。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各
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
考核当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③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
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对应的可归属情况如下:
评价标准 合格 不合格
个人层面归属系数 1 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系数。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作废失效,
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公司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 年 8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
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金博碳
素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
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
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 2 ) 2020 年 8 月 12 日 , 公 司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了《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
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独立董事陈一鸣先生作为
征集人就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0 年 8 月 12 日至 2020 年 8 月 21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
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示期满,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了《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
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
告编号:2020-018)。
(4)2020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
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
行 股 票 交 易 的 情 形 , 并 于 2020 年 8 月 28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了《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公告编号:2020-020)。
(5)2020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
2020 年 8 月 27 日为授予日,以 40.0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49 名激励对象授予
5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并于 2020 年 8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了《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
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2)。
(6)2021 年 8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
件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40 元/股调整
为 39.75 元/股以及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
经成就。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 2020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授予价格 授予人 授予后限制性
授予日期 授予数量
(调整后) 数 股票累计数量
2020 年 8 月 27 日 39.75 50 万股 49 人 50 万股
(三)激励对象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未归属。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1 年 8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同意 6 票,反
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
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规
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0 万股。同意公司按
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49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公司独
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本次激励计划即将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第一个归属期为“自授予日
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为 2020 年 8 月 27 日,因此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为
2021 年 8 月 27 日至 2022 年 8 月 26 日。
2、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
事宜: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属条件。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
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合归属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 12 个
任职期限,符合归属条件。
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四)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2020 年度审计报告(天职业字
以 2019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0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 [2021]10135 号)以 2019 年营
于 40%。 业收入为基数,2020 年营业收
入增长率为 78.05%,符合归属
条件。
(五)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均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 为合格,符合归属要求。
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合格”、
“不合格”两个等级,对应的可归属情况如下:
评价标准 合格 不合格
个人层面归属系数 1 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
面归属系数。
综上所述,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共计 49 名激励对象达
到归属条件。
(三)监事会意见
2021 年 8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同意 3 票,反
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 20 万股。同
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49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四)独立董事意见
2021 年 8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
可归属数量为 20 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0 年 8 月 27 日
(二)归属数量:20 万股
(三)归属人数:49 人
(四)授予价格(调整后):39.75 元/股(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已实施完毕,因此授予价格由 40 元/股调整为 39.75 元/股)。
(五)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已获授予的限 可归属数量占已获
可归属数量
序号 姓名 职务 制性股票数量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万股)
(万股) 总量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董事、总经理、核心
1 王冰泉 4 1.6 40%
技术人员
董事、总工程师、核
2 李军 4 1.6 40%
心技术人数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
3 王跃军 4 1.6 40%
人员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
4 童宇 4 1.6 40%
理
5 周子嫄 财务总监 4 1.6 40%
技术部部长、核心技
6 刘学文 2 0.8 40%
术人员
小计(6 人) 22 8.8 40%
二、其他激励对象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28 11.2 40%
(共 43 人)
合计(49 人) 50 20 40%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2021 年 8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同意 3 票,反
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
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
了核查意见:本次拟归属的 49 名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
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
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
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 6 个月不
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1、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
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
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
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
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2、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
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
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进入第一个
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及其归属数量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
案)》的相关规定。
八、上网公告文件
(一)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三)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授予价格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