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博股份:金博股份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2022-02-26
证券代码:688598 证券简称:金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0
转债代码:118001 转债简称:金博转债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
相关规定,公司对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对公司
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
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会影响公司2022年度固定资产折旧金额,经初步测算,
预计减少2022年的固定资产折旧额约为3,402万元,假设上述折旧额全部结转当
期损益,且不考虑公司固定资产增减变动,在扣除企业所得税的影响后,预计
增加公司2022年净利润约为2,892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具体影响金额以经
会计师审计后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为了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资产折旧年限与资
产使用寿命更加接近,适应公司业务发展和固定资产管理的需要,湖南金博碳
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博股份”)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对气相沉积炉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了复核,对规格型
号为34000L及以上的气相沉积炉的预计使用年限进行重新确定,折旧年限由目
前的5年调整为10年。
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估计
变更自2022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
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及原因
1、变更的内容
根据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公司决定从2022年1月1日起调整部分固定
资产折旧年限,变更前后的情况如下:
变更前公司采用的固定资产折旧政策
固定资产
预计使用 年折旧率
类别及名 折旧方法 规格型号 残值率(%)
年限 (%)
称
机器设备
-气相沉 平均年限法 不区分 5 5.00 19.00
积炉
变更后公司采用的固定资产折旧政策
固定资产类 预计使用
折旧方法 规格型号 残值率(%) 年折旧率(%)
别及名称 年限
机器设备- 34000L以
平均年限法 5 5.00 19.00
气相沉积炉 下
机器设备- 34000L及
平均年限法 10 5.00 9.50
气相沉积炉 以上
2、变更的原因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规定,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
对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果固定资产使用寿
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应当调整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
公司根据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公司气相沉积炉的使用寿命、预计
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了复核。
公司新购置的规格型号为34000L及以上的气相沉积炉能满足未来大尺寸产
品需求,不存在因产品尺寸增大而提前淘汰的风险;且考虑到市场前瞻性、腐
蚀损耗、加热区域是否分开等影响使用寿命的因素,公司新购置的规格型号为
34000L及以上的气相沉积炉较旧设备均实现了优化改进,具体情况如下:
使用寿命因素 旧设备 新设备
大尺寸产品装料后无法满足单 可满足未来大尺寸产品装
市场前瞻性
位产品能耗要求 料需求
有反应气体在高温区域与炉体 无反应气体在高温区域与
腐蚀损耗 的本体接触,使炉体的钢板产 炉体的本体接触,炉体的
生碳化 钢板不会产生碳化
综上,公司新购置的规格型号为34000L及以上的气相沉积炉的稳定性及使
用寿命有了极大的提高,使用寿命预计可达到10年。为了更加客观反映气相沉
积炉的预计使用年限,公司依照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对规格
型号为34000L及以上的气相沉积炉的折旧年限由 5年调整为10年。
(二)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
相关规定,公司对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对公司
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
影响。
会计估计变更对当期的影响情况:预计减少2022年的固定资产折旧额约为
3,402万元,假设上述折旧额全部结转当期损益,且不考虑公司固定资产增减变
动,在扣除企业所得税的影响后,预计增加公司2022年净利润约为2,892万元
(上述数据未经审计,具体影响金额以经会计师审计后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为
准)。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
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变更后的会计估计
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
更准确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
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进行了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此
次会计估计变更-对规格型号为34000L及以上的气相沉积炉的预计使用年
限进行重新确定,折旧年限由5年调整为10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
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
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出
具了《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
(天职业字[2022]3393-5号),认为《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
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3号——日常信息披露:第十六号 科创板上市公司
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公告》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
映了金博股份的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特此公告。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