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博股份: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22-05-11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湖南
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博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4月15日作出的《关于同意湖南金博
碳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19号),公司
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00股,并于2020年5月18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
80,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为61,715,85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的数量为18,284,150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涉及1名股东,
涉及限售股份数量为847,457股,限售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1.06%,限售期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847,457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1.06%,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2年5月18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未发生因利
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本为60,0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后股本为8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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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为61,715,85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为
18,284,150股。
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
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于2021年
9月1日完成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登记,公司2020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归属20万股股票于2021年9月8日上市流通,公司股本
总数由80,000,000股变为80,200,000股。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
监许可〔2021〕1984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1年7月23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5,999,01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59,990.10万元,期限为
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1年7月23日至2027年7月22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
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1年7月23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2年2月7日至2027年7月22日。
截至2021年3月31日,持有公司可转债的部分投资者将所持可转债转为公司
股本,公司股本变更为80,200,160股。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的股份限
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在限售期内不通过任何形式转
让本次配售的股票。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不存在未履行上述
承诺的情况。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847,457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847,457股,限售期为24个月,上市流通
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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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5月18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持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 本次上市流通 剩余限售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数量(股) 总股本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海通创新证
1 券投资有限 847,457 1.06 847,457 0
公司
合计 847,457 1.06 847,457 0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限售期(月)
1 战略配售股份 847,457 24
合计 847,457 24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金博股份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已严
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
2、金博股份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金博股份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
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金博股份本次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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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胡盼盼 赵 鹏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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