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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博股份: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2022-08-02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 689 号




          二〇二二年七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湖南金博

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13 号),

同意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金博股份”、“发行人”或“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注册申请。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作为金博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主承销

商,对发行人本次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的合规性进行了审慎核查,认为金博股份

的本次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科创板注册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承销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及金博股份有关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

会决议,符合金博股份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

   (二)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

面值人民币 1.00 元。

   (三)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

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2 年 7 月 7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

易日公司 A 股股票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

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1
即不低于 234.44 元/股。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发行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

证。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湖

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

邀请书》”)中规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确定程序和原则,

确定本次的发行价格为 266.81 元/股,发行价格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 114%。

   (四)发行数量

    根据发行人《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发行人本次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

行价格确定,同时不超过 1,200.00 万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10,291.63

万元人民币(含本数)。

    根据发行人《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

本次向特定对象拟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1,200.00 万股(含本数),即不超过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15%。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计募集资金

总额不超过 310,291.63 万元(含本数)。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际发行数量为

11,629,685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3,102,916,254.85 元,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

册的最高发行数量,已超过本次发行方案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

   (五)发行对象

    1、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

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 266.81 元/股,发行

股数 11,629,685 股,募集资金总额 3,102,916,254.85 元。




                                       2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1 家,符合《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普通股股票,并与发行人签订了认购

合同。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获配股数                           限售期
 序号         获配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金额(元)
                                  (股)                             (月)
  1      睿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773,509       739,999,936.29     6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
  2                                 2,522,085       672,917,498.85     6
         公司
  3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80,615       314,999,888.15     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                                   936,996       249,999,902.76     6
         (资产管理)
  5      罗京友                       824,556       219,999,786.36     6
  6      孙素辉                       749,597       199,999,975.57     6
  7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49,597       199,999,975.57     6
         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
  8      公司-景林丰收 3 号私募       562,197       149,999,781.57     6
         基金
         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
  9      公司-景林景泰丰收私          562,197       149,999,781.57     6
         募证券投资基金
  10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93,538       104,999,873.78     6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
  11     公司-分红-个人分红产         374,798        99,999,854.38     6
         品
                合计              11,629,685     3,102,916,254.85      -


       2、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

       经查验,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廖寄乔持有发行人股份 10,628,950 股,占

发行人总股本的 13.25%,益阳荣晟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的股份

数量为 4,467,000 股,占比 5.57%,为廖寄乔的一致行动人,廖寄乔合计可控制

公司股份的比例为 18.82%,为发行人控股股东。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不包括发

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控股


                                             3
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

方也未通过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

   (六)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3,102,916,254.85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

32,971,347.56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069,944,907.29 元。

   (七)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基于本次交易

所取得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发行对象因本次

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

《科创板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审批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2021 年 10 月 11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
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
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等议案。


    2、2021 年 10 月 27 日,发行人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

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


                                      4
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议案,并同

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

   (二)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2022 年 3 月 24 日,发行人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审核中心《关于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上海证券交

易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

认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2 年 5 月 24 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南金博碳素

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13 号),同

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注册申请。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具体情况

   (一)《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 2022 年 7 月 6 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以下简称“《发

行方案》”)及《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会后事项的承诺函》启动本次发行。

    在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报送《发行方案》后,有 5 名新增投资者

表达了认购意向,为推动本次发行顺利完成,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特

申请在之前报送的《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

邀请书的名单》的基础之上增加该 5 名投资者。具体如下:

  序号                             投资者名称
   1                  玄元私募基金投资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2                        中信里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                    国泰君安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
   4                    北京中科大洋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5                        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
    在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见证下,截至发行 T 日(2022 年 7 月 11 日)

前,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 284 名符合相关条件的

投资者发出了《认购邀请书》及《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申购报价单》(以下简称“《申购报价单》”)等附件,邀请前述投资者参与

本次发行认购。前述 284 名投资者中具体包括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收市后发

行人前 20 名无关联关系且非港股通的股东 15 家、基金公司 52 家、证券公司 34

家、保险机构 16 家、私募及其他机构 156 家、个人投资者 11 位。

    经核查,认购邀请文件的内容、发送范围及发送过程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

管理办法》、《科创板注册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制度的要求,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也符合向上交

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文件的规定。同时,认购邀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

知了投资者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定认购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和时间

安排等情形。

    本次发行不存在“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通过

结构化产品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上市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主要

股东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通过利益相关方

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二)本次发行的申购报价情况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即 2022 年 7 月 11 日(T 日)上午 8:30 至

11:30,在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的全程见证下,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共接收

到 28 名认购对象的申购报价,其中 27 家投资者按时、完整地发送全部申购文

件,且足额缴纳保证金(公募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无需缴纳),报价为有效报价,有效报价区间为 235.00 元/股-293.89 元/

股。经律师和主承销商核查,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前将申

购保证金汇至指定的本次发行申购款项缴款专用账户;四川资本市场纾发展证券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购报价单》,上述两家

                                      6
投资者报价无效。

       认购对象具体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是否为
 序号                  认购对象名称
                                                  (元/股)    (万元)    有效申购
  1      杭州新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65.00      10,000     是
                                                      266.95      25,000
  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                                    是
                                                      244.47      35,000
         芜湖固信智能制造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3                                                   260.00      10,000     是
         业(有限合伙)
  4      周懿文                                       253.03      10,000     是
         共青城胜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胜恒九
  5                                                   251.99      10,000     是
         重风控策略 2 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6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38.85      26,600     是
  7      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252.90      10,000     否
         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大家资产
  8                                                   258.52      16,000     是
         蓝筹精选 5 号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景林丰收 3
  9                                                   266.95      15,000     是
         号私募基金
         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景林景泰
  10                                                  266.95      15,000     是
         丰收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93.89      20,000
  11     孙素辉                                       263.90      22,000     是
                                                      259.90      25,000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12                                                  261.30      15,000     是
         Association
                                                      251.00      12,600
  13     UBS AG                                                              是
                                                      241.00      15,900
  14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             259.00      10,000     是
                                                      273.99      10,500
  15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65.19      17,700     是
                                                      256.39      23,100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个人
  16                                                  267.00      10,000     是
         分红产品
  17     泰康资产聚鑫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             238.88      10,000     是
  18     高毅晓峰 2 号致信基金                        260.10      10,000     是


                                             7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是否为
序号                认购对象名称
                                            (元/股)    (万元)    有效申购
                                                250.11      15,000
                                                241.10      25,000
                                                258.10      10,000
19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是
                                                249.30      45,200
                                                293.88      22,000
20     罗京友                                   263.88      25,000     是
                                                258.88      30,000
                                                270.00      74,000
21     睿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59.00      85,000     是
                                                248.00      87,000
                                                266.81      68,200
22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58.01      82,500     是
                                                246.01     104,800
                                                260.00      22,000
23     Goldman Sachs International              251.00      32,000     是
                                                238.00      52,000

       中国人寿资管-中国银行-国寿资产-          251.80      10,000
24                                                                     是
       PIPE2020 保险资产管理产品                235.80      20,000
                                                270.00      20,000
25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251.00      40,000
                                                240.00      31,900
2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235.00      41,900
                                                268.00      10,800
27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66.95      31,500     是
                                                255.71      55,100
                                                240.00      12,100
28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36.00      20,300     是
                                                235.00      30,300
       四川资本市场纾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合伙
29                                              278.39      20,000     否
       企业(有限合伙)




                                       8
   (三)确定的投资者股份配售情况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价格优先、金额优先、时间优先”的

原则,上述有效《申购报价单》进行簿记建档,按照其认购价格、认购金额由高

至低进行排序,最终确定以 266.81 元/股为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按照上述发行

价格及投资者的认购数量,对应的认购总股数为 11,629,685 股,认购总金额为

3,102,916,254.85 元。配售的投资者获配具体情况如下:

                                                                            限售期
 序号        获配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月)
  1      睿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773,509     739,999,936.29     6
  2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522,085     672,917,498.85     6
  3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80,615     314,999,888.15     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
  4                                           936,996      249,999,902.76     6
         产管理)
  5      罗京友                               824,556      219,999,786.36     6
  6      孙素辉                               749,597      199,999,975.57     6
  7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49,597      199,999,975.57     6
         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8                                           562,197      149,999,781.57     6
         -景林丰收 3 号私募基金
         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9      -景林景泰丰收私募证券投              562,197      149,999,781.57     6
         资基金
  10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93,538      104,999,873.78     6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11                                          374,798       99,999,854.38     6
         -分红-个人分红产品
                  合计                  11,629,685 3,102,916,254.85           -


   (四)发行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情况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

理实施指引(试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须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

       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约定的投资者分类标准,投资者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和

普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到高划分为 C1、C2、C3、

C4、C5。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风险等级界定为 R4 级,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


                                         9
资者 C4 及以上的投资者均可认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告知投资者不适合购

买相关产品或者接受相关服务后,投资者主动要求购买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

能力的产品或者接受相关服务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确认其不属于风险承

受能力最低类别(C1)的投资者后,应就产品或者服务风险高于其承受能力进行

特别的书面风险警示,投资者坚持购买的,可以向其销售相关产品或者提供相关

服务。

    本次发行参与报价并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按照相关法规和《认购邀请书》

中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

的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为: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投资者分类
                                                              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1     睿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是
   2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是
   3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是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
   4                                           专业投资者             是
         理)
   5     罗京友                               普通投资者 C4           是
   6     孙素辉                                专业投资者             是
   7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是
         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景林
   8                                           专业投资者             是
         丰收 3 号私募基金
         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景林
   9                                           专业投资者             是
         景泰丰收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0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是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
  11                                           专业投资者             是
         -个人分红产品

    经核查,上述 11 家发行对象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

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投资

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

   (六)发行对象的私募备案核查情况

    根据竞价结果,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见证律师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10
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发行对象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

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

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进行

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睿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证券投资基

金管理人,以其管理的公募基金、社保基金、资产管理计划、养老金产品等产品

参与认购。经核查,其参与配售的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已按照有关要求在中国证券

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了备案。

    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景林丰收 3 号私募基金、景林景泰丰收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

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要求

在规定时间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保险机构投资者,其管理的产品属于保险公司

资管产品或养老金产品,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

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企业法人投资者,罗京友、孙素辉为自然人,其均

以自有资金参与申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

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

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范围,不需要履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私募投资基

金登记备案手续。

    经核查,本次发行全部获配对象均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要求提供文件,其

中涉及私募投资基金的获配产品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

办法(试行)》的规定完成了备案程序。


                                    11
   (七)发行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经核查,根据发行人及认购对象出具的说明函,本次认购的股份不存在信托

持股、委托持股或其他任何代持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发行人董监高

人员、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以及与上述机构和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的

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接受发行人董监高人员、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以

及与上述机构和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提供的任何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

形。

    发行对象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安排

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

规定。

   (八)本次发行缴款、验资情况

    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 2022 年 7 月 11 日向发行对象发出《缴款

通知书》,上述发行对象将认购资金汇入本次发行指定的专用账户,认购款项全

部以现金支付。

    根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 年 7 月 15 日出具的《验资报

告》(众会字(2022)第 07139 号),截至 2022 年 7 月 14 日止,主承销商指定的

收款银行账户已收到认购对象缴付的认购资金,资金总额人民币

3,102,916,254.85 元(大写:叁拾壹亿零贰佰玖拾壹万陆仟贰佰伍拾肆元捌角伍

分)。

    2022 年 7 月 15 日认购资金验资完成后,主承销商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向发行

人指定账户划转了认股款。

    根据天职国际 2022 年 7 月 18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天职字[2022]37166

号),截至 2022 年 7 月 15 日止,金博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总数

量为 11,629,685 股,发行价格为 266.81 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102,916,254.85 元(大写:叁拾壹亿零贰佰玖拾壹万陆仟贰佰伍拾肆元捌角伍

分),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32,971,347.56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
3,069,944,907.29 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 11,629,685.00 元,资本公积人民币

3,058,315,222.29 元。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合规,发

行结果公平、公正,缴款通知的发送、缴款和验资过程合规,符合《认购邀请书》

的约定,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发行的发行方

案的规定以及《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科创板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发行过程及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

    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本次发行的组织过程严格

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

的要求;

    本次发行的竞价、定价、股票配售过程、发行股份限售期,包括认购邀请书

发送对象的范围和发送过程、发送缴款通知书、缴款和验资过程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科创板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

及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相关

规定;

    本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科创板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

法规的规定及本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符

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充分体

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认购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

                                     13
方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接受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以及前述主体关联方提供的任何财

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本次认购对象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认购资金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发行人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实施细则》等法律

法规的规定。




                                   14
(此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之签字盖章

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朱济赛                陈邦羽




保荐机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签名:




                         周 杰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