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98 证券简称:金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2 转债代码:118001 转债简称:金博转债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发行数量和价格 1、 发行数量:11,629,685股 2、 发行价格:266.81元/股 3、 募集资金总额:3,102,916,254.85元 4、 募集资金净额:3,069,944,907.29元 预计上市时间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博股份”或“公司”或“发行人”) 本次发行新增11,629,685股股份已于2022年7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 股,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交易(预计上市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 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的转让将按《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的有关规定执行。 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截至2022年3月31日,廖寄乔持有公司股份10,628,9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25%,益阳荣晟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4,467,000 股,占比5.57%,为廖寄乔的一致行动人,廖寄乔合计可控制公司股份的比例为 18.82%,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 11,629,685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廖寄乔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综上,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监管部门审核注册批复过程 1、董事会审议过程 2021 年 10 月 11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 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 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等议案。 2、股东大会审议过程 2021 年 10 月 27 日,发行人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 分析报告的议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议案,并同意授权公司董 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 3、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2022 年 3 月 24 日,发行人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审核中心《关于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上海证券交 易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 认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2 年 5 月 24 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南金博碳素 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13 号),同意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股票类型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2、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11,629,685 股,均为现金认购。 3、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 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2 年 7 月 7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 易日公司 A 股股票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 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即不低于 234.44 元/股。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发行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 证。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湖 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 请书》”)中规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确定程序和原则,确定 本次的发行价格为 266.81 元/股,发行价格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 114%。 4、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3,102,916,254.85 元,扣除不含增值税的发行费 用人民币 32,971,347.56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069,944,907.29 元。 5、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募集资金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1、募集资金验资情况 2022 年 7 月 11 日,金博股份、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向 11 名发行对象发 出《缴款通知书》,上述发行对象将认购资金汇入本次发行指定的专用账户,认 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 根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 年 7 月 15 日出具的《验资报 告》(众会字(2022)第 07139 号),截至 2022 年 7 月 14 日止,主承销商指定的收 款银行账户已收到认购对象缴付的认购资金,资金总额人民币 3,102,916,254.85 元(大写:叁拾壹亿零贰佰玖拾壹万陆仟贰佰伍拾肆元捌角伍分)。 2022 年 7 月 15 日认购资金验资完成后,主承销商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向发行 人指定账户划转了认股款。 根据天职国际 2022 年 7 月 18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天职字[2022]37166 号), 截至 2022 年 7 月 15 日止,金博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总数量为 11,629,685 股 , 发 行 价 格 为 266.81 元 / 股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3,102,916,254.85 元(大写:叁拾壹亿零贰佰玖拾壹万陆仟贰佰伍拾肆元捌角伍 分),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32,971,347.56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069,944,907.29 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 11,629,685.00 元,资本公积人民币 3,058,315,222.29 元。 2、股份登记情况 2022 年 7 月 28 日,公司已就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 (四)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五)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 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 的结论意见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 “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本次发行的组织过程严 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 复的要求; 本次发行的竞价、定价、股票配售过程、发行股份限售期,包括认购邀请书 发送对象的范围和发送过程、发送缴款通知书、缴款和验资过程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科创板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 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相关规 定; 本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科创板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 法规的规定及本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符 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充分体 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认购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 方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接受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以及前述主体关联方提供的任何财 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本次认购对象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认购资金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发行人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实施细则》等法律 法规的规定。” 2、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认为: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依法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 次发行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股票认购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合法有 效;本次发行过程、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 确定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数量以及募集资金总额等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的规定。金博股份尚需办理因本次发行 引起的新增股份登记、上市手续,以及公司注册资本增加、章程修改等事宜的工 商登记或备案手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程序和规则, 确定本次发行价格 266.81 元/股,发行股数 11,629,685 股,募集资金总额 3,102,916,254.85 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1 家,符合《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普通股股票,并与公司签订了认购合 同。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 获配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月) 1 睿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773,509 739,999,936.29 6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 2 2,522,085 672,917,498.85 6 公司 3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80,615 314,999,888.15 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 936,996 249,999,902.76 6 (资产管理) 5 罗京友 824,556 219,999,786.36 6 6 孙素辉 749,597 199,999,975.57 6 7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49,597 199,999,975.57 6 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 8 公司-景林丰收 3 号私募 562,197 149,999,781.57 6 基金 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 9 公司-景林景泰丰收私募 562,197 149,999,781.57 6 证券投资基金 10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93,538 104,999,873.78 6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 11 公司-分红-个人分红产 374,798 99,999,854.38 6 品 合计 11,629,685 3,102,916,254.85 - 本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 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二)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睿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睿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 上海市虹口区临潼路 170 号 608 室 法定代表人 陈光明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09MA1G5KWGXY 公募基金管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 经营范围 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睿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 2,773,509 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 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2、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所 上海市金陵东路 368 号 法定代表人 杨华辉 注册资本 15,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550077618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 经营范围 会许可的其它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 2,522,085 股,股份限售期为自 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3、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 号 18 层 法定代表人 潘福祥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17866186P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 经营范围 (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 1,180,615 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 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 名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注册资本 1,482,054.6829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1017814402 一般经营项目是:,许可经营项目是:证券经纪(限山东省、河南 省、浙江省天台县、浙江省苍南县以外区域);证券投资咨询;与 经营范围 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 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 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股票期权做市。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 936,996 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 束之日起 6 个月。 5、罗京友 姓名 罗京友 身份证号码 4301041971********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劳动西路 投资者类别 个人投资者 罗京友本次获配数量为 824,556 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6、孙素辉 名称 孙素辉 身份证号码 4301241970********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地址 湖南省宁乡县 投资者类别 个人投资者 孙素辉本次获配数量为 749,597 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7、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 法定代表人 林传辉 注册资本 762,108.7664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000126335439C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 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 经营范围 代销;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 金融产品;股票期权做市。(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 749,597 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 束之日起 6 个月。 8、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景林丰收 3 号私募基金) 名称 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海徐路 939 号 3 幢 129 室 法定代表人 高云程 注册资本 4,583.33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598121869E 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经营范围 营活动】 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景林丰收 3 号私募基金本次获配数量为 562,197 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9、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景林景泰丰收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名称 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海徐路 939 号 3 幢 129 室 法定代表人 高云程 注册资本 4,583.33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598121869E 经营范围 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景林景泰丰收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本次获配数量 为 562,197 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10、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所 北京市顺义区安庆大街甲 3 号院 法定代表人 杨明辉 注册资本 23,8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6336940653 (一)基金募集;(二)基金销售;(三)资产管理;(四)从事特 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五)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业务。(市场 经营范围 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 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 393,538 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 束之日起 6 个月。 11、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个人分红产品 名称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 18 号 8 号楼嘉昱大厦 16-19 层 法定代表人 邱军 注册资本 11,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631834917Y 基金设立、基金业务管理,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 经营范围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个人分红产品本次获配数量为 374,798 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三)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廖寄乔持有公司股份 10,628,95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13.25%,益阳荣晟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 4,467,000 股,占比 5.57%,为廖寄乔的一致行动人,廖寄乔合计可控制公司股份的比例为 18.82%,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不包括公司、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 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未通过 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十名股东变化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限售股数(股) (股) (%) 1 廖寄乔 境内自然人 10,628,950 13.25 10,628,950 益阳荣晟管理咨询中心 境内非国有 2 4,467,000 5.57 4,467,000 (有限合伙) 法人 3 陈赛你 境内自然人 1,720,935 2.15 0 4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其他 1,614,086 2.01 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 睿远成长价值混合型证券 其他 1,602,018 2.00 0 投资基金 珠海阿巴马资产管理有限 6 公司-阿巴马悦享红利 26 其他 1,233,139 1.54 0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7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八组合 其他 1,161,805 1.45 0 8 孙素辉 境内自然人 1,051,838 1.31 0 珠海阿巴马资产管理有限 9 公司-阿巴马悦享红利 25 其他 1,033,103 1.29 0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珠海阿巴马资产管理有限 10 公司-阿巴马悦享红利 55 其他 1,022,534 1.27 0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25,535,408 31.84 15,095,950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十名股 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股) 限售股数(股) (%)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股) 限售股数(股) (%) 1 廖寄乔 境内自然人 10,628,950 11.53 10,628,950 益阳荣晟管理咨询中心 境内非国有 2 4,467,000 4.85 4,467,000 (有限合伙) 法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睿 3 远成长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 其他 3,663,411 3.97 2,061,393 基金 4 孙素辉 境内自然人 1,801,435 1.95 749,597 5 陈赛你 境内自然人 1,720,935 1.87 0 6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其他 1,614,086 1.75 0 珠海阿巴马资产管理有限公 7 司-阿巴马悦享红利 26 号私 其他 1,233,139 1.34 0 募证券投资基金 8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八组合 其他 1,161,805 1.26 0 珠海阿巴马资产管理有限公 9 司-阿巴马悦享红利 25 号私 其他 1,033,103 1.12 0 募证券投资基金 珠海阿巴马资产管理有限公 10 司-阿巴马悦享红利 55 号私 其他 1,022,534 1.11 0 募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28,346,398 30.75 17,906,940 四、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项目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 股份数量(份) 比例 股份数量(份)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15,804,507 19.71% 26,725,635 28.99% 无限售条件股份 64,395,653 80.29% 65,453,738 71.01% 股份总数 80,200,160 100.00% 92,179,373 100.00% 注:本次发行后的股份总数包括公司可转债转股和股权激励归属登记导致的 股本变化数量。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廖寄乔持有公司股份 10,628,95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13.25%,益阳荣晟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 4,467,000 股,占比 5.57%,为廖寄乔的一致行动人,廖寄乔合计可控制公司股份的比例为 18.82%,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发行完成后,廖寄乔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 10,628,950 股,占比 11.53%;益阳荣晟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的股 份数量为 4,467,000 股,占比 4.85%,为廖寄乔的一致行动人;廖寄乔合计可控 制公司股份的比例为 16.38%,廖寄乔仍为公司控股股东。综上,本次发行不会 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符合《科创板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 条件。 (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同时增加,资产负债率将 有所下降。本次发行使得公司整体资金实力和偿债能力得到提升,资本结构得到 优化,也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有效的保障。 (三)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高纯大尺寸先进碳基复合材料产能扩建项目、金博 研究院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性资金,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通过项目的实施, 公司将进一步扩充高纯大尺寸先进碳基复合材料产能、提高公司产品的科技创新 水平、储备科研资金,以满足公司研发项目发展与业务扩张需求,持续强化公司 的科创实力。本次募集资金用于研发投入具备技术可行性,随着本次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陆续投产,公司业务及产品将进一步得到升级,收入结构进一步优化,将 为公司未来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业务收入结构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四)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公司已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 本次发行后,廖寄乔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现有 法人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继续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五)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若 公司拟调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 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发行对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产生其他新的关联交易,也不会导致同业竞争。若未来公司因 正常的经营需要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发生交易,公司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遵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并履 行必要的批准和披露程序。 六、本次发行相关中介机构情况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 保荐代表人:朱济赛、陈邦羽 项目协办人:王江 项目组成员:王侃、胡盼盼 联系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63411627 (二)发行人律师事务所: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建湘路 393 号世茂环球金融中心 63 层 负责人:丁少波 经办律师:李荣、彭梨 联系电话:0731-82953778 传真:0731-82953779 (三)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19 号 68 号楼 A-1 和 A-5 区域 负责人:邱靖之 经办注册会计师:刘智清、曾春卫、冯俭专 联系电话:010-88827799 传真:010-88018737 (四)验资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19 号 68 号楼 A-1 和 A-5 区域 负责人:邱靖之 经办注册会计师:刘智清、曾春卫、冯俭专 联系电话:010-88827799 传真:010-88018737 特此公告。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8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