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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博股份: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2022-08-02  

                        股票代码:688598                               股票简称:金博股份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益阳市迎宾西路 2 号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 689 号




                      二〇二二年七月



                               1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全体董事:

                    廖寄乔             王冰泉             李   军



                    胡   晖            王跃军             廖雨舟



                    陈一鸣             邓   英            刘洪波

 全体监事:

                    游达明             袁   玲            彭金剑

 高级管理人员:

                    廖寄乔             王冰泉             王跃军



                    李   军            周子嫄             童   宇



                    黄军武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
                                     释        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金博股份、公司、发行人       指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             指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指   金博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行为
行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承销实施
《实施细则》                 指
                                  细则》
《科创板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科创板注册管理办法》       指   《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公司章程》                 指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海通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
                             指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发行人会计师、天职国际       指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启元律所         指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元、万元、亿元               指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
舍五入所致。




                                           2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过程

    2021 年 10 月 11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
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
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等议案。

    (二)股东大会审议过程

    2021 年 10 月 27 日,发行人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
分析报告的议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议案,并同意授权公司董
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

    (三)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2022 年 3 月 24 日,发行人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审核中心《关于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上海证券交
易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
认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2 年 5 月 24 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南金博碳素
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13 号),同意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注册申请。

    (四)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3
    2022 年 7 月 11 日,金博股份、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向 11 名发行对象发出
《缴款通知书》,上述发行对象将认购资金汇入本次发行指定的专用账户,认购
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

    根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 年 7 月 15 日出具的《验资报
告》(众会字(2022)第 07139 号),截至 2022 年 7 月 14 日止,主承销商指定的收
款银行账户已收到认购对象缴付的认购资金,资金总额人民币 3,102,916,254.85
元(大写:叁拾壹亿零贰佰玖拾壹万陆仟贰佰伍拾肆元捌角伍分)。

    2022 年 7 月 15 日认购资金验资完成后,主承销商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向发行
人指定账户划转了认股款。

    根据天职国际 2022 年 7 月 18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天职字[2022]37166
号),截至 2022 年 7 月 15 日止,金博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总数量
为 11,629,685 股,发行价格为 266.81 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102,916,254.85 元(大写:叁拾壹亿零贰佰玖拾壹万陆仟贰佰伍拾肆元捌角伍
分),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32,971,347.56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069,944,907.29 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 11,629,685.00 元,资本公积人民币
3,058,315,222.29 元。

    (五)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公司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登记、托管、
限售等相关事宜。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
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
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二、本次发行概要

    (一)发行股票类型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数量

    根据发行人《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4
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发行人本次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
价格确定,同时不超过 1,200.00 万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10,291.63
万元人民币(含本数)。

    根据发行人《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
本次向特定对象拟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1,200.00 万股(含本数),即不超过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15%。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计募集资金总
额不超过 310,291.63 万元(含本数)。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际发行数量为
11,629,685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3,102,916,254.85 元,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
册的最高发行数量,已超过本次发行方案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

    (三)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
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2 年 7 月 7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
易日公司 A 股股票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
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即不低于 234.44 元/股。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发行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
证。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湖
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
请书》”)中规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确定程序和原则,确定
本次的发行价格为 266.81 元/股,发行价格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 114%。

    (四)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3,102,916,254.85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
32,971,347.56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069,944,907.29 元。

    (五)发行对象



                                       5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
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 266.81 元/股,发行
股数 11,629,685 股,募集资金总额 3,102,916,254.85 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1 家,符合《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普通股股票,并与发行人签订了认购
合同。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获配股数                          限售期
 序号      获配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金额(元)
                                    (股)                          (月)
  1      睿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773,509      739,999,936.29     6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
  2                                 2,522,085      672,917,498.85     6
         公司
  3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80,615      314,999,888.15     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                                   936,996      249,999,902.76     6
         (资产管理)
  5      罗京友                       824,556      219,999,786.36     6
  6      孙素辉                       749,597      199,999,975.57     6
  7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49,597      199,999,975.57     6
         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
  8      公司-景林丰收 3 号私募       562,197      149,999,781.57     6
         基金
         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
  9      公司-景林景泰丰收私          562,197      149,999,781.57     6
         募证券投资基金
  10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93,538      104,999,873.78     6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
  11     公司-分红-个人分红产         374,798       99,999,854.38     6
         品
              合计                 11,629,685    3,102,916,254.85     -

       (六)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基于本次交易
所取得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发行对象因本次

                                        6
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
《科创板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七)上市地点

      限售期届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交易。

      (八)本次发行的申购报价及获配情况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 2022 年 7 月 6 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以下简称“《发行
方案》”)及《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会
后事项的承诺函》启动本次发行。

      在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报送《发行方案》后,有 5 名新增投资者
表达了认购意向,为推动本次发行顺利完成,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特
申请在之前报送的《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
邀请书的名单》的基础之上增加该 5 名投资者。具体如下:

 序号                               投资者名称
  1                     玄元私募基金投资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2                           中信里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                       国泰君安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
  4                       北京中科大洋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5                           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在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见证下,截至发行 T 日(2022 年 7 月 11 日)
前,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 284 名符合相关条件的
投资者发出了《认购邀请书》及《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申购报价单》(以下简称“《申购报价单》”)等附件,邀请前述投资者参与本次
发行认购。前述 284 名投资者中具体包括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收市后发行人前
20 名无关联关系且非港股通的股东 15 家、基金公司 52 家、证券公司 34 家、保
险机构 16 家、私募及其他机构 156 家、个人投资者 11 位。

                                      7
      经核查,认购邀请文件的内容、发送范围及发送过程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
管理办法》、《科创板注册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
度的要求,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也符合向上交所
报送的发行方案文件的规定。同时,认购邀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
了投资者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定认购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
排等情形。

      本次发行不存在“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通过
结构化产品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上市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主要股
东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通过利益相关方向
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2、本次发行的申购报价情况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即 2022 年 7 月 11 日(T 日)上午 8:30 至
11:30,在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的全程见证下,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共接收
到 28 名认购对象的申购报价,其中 27 家投资者按时、完整地发送全部申购文
件,且足额缴纳保证金(公募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无需缴纳),报价为有效报价,有效报价区间为 235.00 元/股-293.89 元/股。
经律师和主承销商核查,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前将申购保
证金汇至指定的本次发行申购款项缴款专用账户;四川资本市场纾发展证券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购报价单》,上述两家投资
者报价无效。

      认购对象具体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是否为
 序号              认购对象名称
                                               (元/股)    (万元)    有效申购
  1     杭州新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65.00      10,000     是
                                                   266.95      25,000
  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                                  是
                                                   244.47      35,000
        芜湖固信智能制造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3                                                260.00      10,000     是
        业(有限合伙)



                                       8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是否为
序号              认购对象名称
                                              (元/股)    (万元)    有效申购
 4     周懿文                                     253.03      10,000     是
       共青城胜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胜恒九
 5                                                251.99      10,000     是
       重风控策略 2 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6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38.85      26,600     是
 7     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252.90      10,000     否
       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大家资产
 8                                                258.52      16,000     是
       蓝筹精选 5 号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景林丰收 3
 9                                                266.95      15,000     是
       号私募基金
       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景林景泰
10                                                266.95      15,000     是
       丰收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93.89      20,000
 11    孙素辉                                     263.90      22,000     是
                                                  259.90      25,000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12                                                261.30      15,000     是
       Association
                                                  251.00      12,600
13     UBS AG                                                            是
                                                  241.00      15,900
14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           259.00      10,000     是
                                                  273.99      10,500
15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65.19      17,700     是
                                                  256.39      23,100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个人
16                                                267.00      10,000     是
       分红产品
17     泰康资产聚鑫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           238.88      10,000     是
                                                  260.10      10,000
18     高毅晓峰 2 号致信基金                      250.11      15,000     是
                                                  241.10      25,000
                                                  258.10      10,000
19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是
                                                  249.30      45,200
                                                  293.88      22,000
20     罗京友                                     263.88      25,000     是
                                                  258.88      30,000
                                                  270.00      74,000
21     睿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是
                                                  259.00      85,000


                                       9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是否为
 序号                 认购对象名称
                                                   (元/股)        (万元)     有效申购
                                                           248.00      87,000
                                                           266.81      68,200
  22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58.01      82,500      是
                                                           246.01     104,800
                                                           260.00      22,000
  23     Goldman Sachs International                       251.00      32,000      是
                                                           238.00      52,000

         中国人寿资管-中国银行-国寿资产-                   251.80      10,000
  24                                                                               是
         PIPE2020 保险资产管理产品                         235.80      20,000
                                                           270.00      20,000
  25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251.00      40,000
                                                           240.00      31,900
  2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235.00      41,900
                                                           268.00      10,800
  27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66.95      31,500      是
                                                           255.71      55,100
                                                           240.00      12,100
  28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36.00      20,300      是
                                                           235.00      30,300
         四川资本市场纾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合伙
  29                                                       278.39      20,000      否
         企业(有限合伙)

       3、确定的投资者股份配售情况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价格优先、金额优先、时间优先”的
原则,上述有效《申购报价单》进行簿记建档,按照其认购价格、认购金额由高
至低进行排序,最终确定以 266.81 元/股为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按照上述发行
价格及投资者的认购数量,对应的认购总股数为 11,629,685 股,认购总金额为
3,102,916,254.85 元。配售的投资者获配具体情况如下:

                                                                                 限售期
 序号        获配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月)
  1      睿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773,509        739,999,936.29      6
  2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522,085        672,917,498.85      6


                                          10
                                                                               限售期
 序号         获配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月)
  3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80,615     314,999,888.15      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
  4                                             936,996      249,999,902.76      6
         产管理)
  5      罗京友                                 824,556      219,999,786.36      6
  6      孙素辉                                 749,597      199,999,975.57      6
  7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49,597      199,999,975.57      6
         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8                                             562,197      149,999,781.57      6
         -景林丰收 3 号私募基金
         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9      -景林景泰丰收私募证券投                562,197      149,999,781.57      6
         资基金
  10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93,538      104,999,873.78      6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11                                            374,798       99,999,854.38      6
         -分红-个人分红产品
                  合计                        11,629,685    3,102,916,254.85     -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睿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睿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                    上海市虹口区临潼路 170 号 608 室
 法定代表人              陈光明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09MA1G5KWGXY

                         公募基金管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
 经营范围                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睿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 2,773,509 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
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2、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
 名称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所                 上海市金陵东路 368 号
 法定代表人           杨华辉
 注册资本             15,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550077618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
 经营范围             监会许可的其它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 2,522,085 股,股份限售期为自
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3、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 号 18 层
 法定代表人           潘福祥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17866186P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
 经营范围             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 1,180,615 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
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

 名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注册资本             1,482,054.6829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1017814402
                      一般经营项目是:,许可经营项目是:证券经纪(限山东省、河
 经营范围
                      南省、浙江省天台县、浙江省苍南县以外区域);证券投资咨


                                       12
                    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
                    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
                    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股票期权
                    做市。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 936,996 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
束之日起 6 个月。

    5、罗京友

 姓名               罗京友
 身份证号码         4301041971********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劳动西路
 投资者类别         个人投资者

    罗京友本次获配数量为 824,556 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6、孙素辉

 名称                孙素辉
 身份证号码          4301241970********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地址                湖南省宁乡县
 投资者类别          个人投资者

    孙素辉本次获配数量为 749,597 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7、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
 法定代表人          林传辉
 注册资本            762,108.7664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000126335439C
 经营范围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

                                     13
                     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融资融券;证券投资
                     基金代销;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
                     务;代销金融产品;股票期权做市。(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 749,597 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
束之日起 6 个月。

    8、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景林丰收 3 号私募基金)

 名称                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海徐路 939 号 3 幢 129 室
 法定代表人          高云程
 注册资本            4,583.33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598121869E
                     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经营范围
                     展经营活动】

    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景林丰收 3 号私募基金本次获配数量为 562,197
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9、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景林景泰丰收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名称                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海徐路 939 号 3 幢 129 室
 法定代表人          高云程
 注册资本            4,583.33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598121869E
                     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经营范围
                     展经营活动】

    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景林景泰丰收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本次获配数量
为 562,197 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10、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4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所                北京市顺义区安庆大街甲 3 号院
 法定代表人          杨明辉
 注册资本            23,8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6336940653
                     (一)基金募集;(二)基金销售;(三)资产管理;(四)从
                     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五)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业
                     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
 经营范围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
                     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 393,538 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
束之日起 6 个月。

    11、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个人分红产品

 名称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 18 号 8 号楼嘉昱大厦 16-19 层
 法定代表人          邱军
 注册资本            11,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631834917Y
                     基金设立、基金业务管理,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营范围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个人分红产品本次获配数量为 374,798 股,
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二)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

    经查验,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廖寄乔持有发行人股份 10,628,950 股,占
发行人总股本的 13.25%,益阳荣晟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的股份
数量为 4,467,000 股,占比 5.57%,为廖寄乔的一致行动人,廖寄乔合计可控制
公司股份的比例为 18.82%,为发行人控股股东。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不包括发
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控股

                                     15
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
方也未通过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

    (三)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
易安排的说明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交易;截至本发
行情况报告书出具日,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不存在未来交易安排。对于未
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
相应的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四)关于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

    根据竞价结果,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见证律师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发行对象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
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
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睿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证券投资基
金管理人,以其管理的公募基金、社保基金、资产管理计划、养老金产品等产品
参与认购。经核查,其参与配售的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已按照有关要求在中国证券
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了备案。

    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景林丰收 3 号私募基金、景林景泰丰收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
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要求在
规定时间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保险机构投资者,其管理的产品属于保险公司
资管产品或养老金产品,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
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
范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


                                   16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企业法人投资者,罗京友、孙素辉为自然人,其均
以自有资金参与申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
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
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范围,不需要履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私募投资基金
登记备案手续。

    经核查,本次发行全部获配对象均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要求提供文件,其
中涉及私募投资基金的获配产品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
办法(试行)》的规定完成了备案程序。

    (五)关于认购对象适当性的说明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实施指引(试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须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

    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约定的投资者分类标准,投资者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和
普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到高划分为 C1、C2、C3、
C4、C5。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风险等级界定为 R4 级,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
资者 C4 及以上的投资者均可认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告知投资者不适合购
买相关产品或者接受相关服务后,投资者主动要求购买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
能力的产品或者接受相关服务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确认其不属于风险承
受能力最低类别(C1)的投资者后,应就产品或者服务风险高于其承受能力进行
特别的书面风险警示,投资者坚持购买的,可以向其销售相关产品或者提供相关
服务。

    本次发行参与报价并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按照相关法规和《认购邀请书》
中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
的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为: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投资者分类
                                                        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1     睿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是
   2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是



                                    17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投资者分类
                                                                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3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是
   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    专业投资者            是
   5       罗京友                             普通投资者 C4          是
   6       孙素辉                              专业投资者            是
   7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是
           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景林
   8                                           专业投资者            是
           丰收 3 号私募基金
           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景林
   9                                           专业投资者            是
           景泰丰收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0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是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
  11                                           专业投资者            是
           个人分红产品

    经核查,上述 11 家发行对象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
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投资
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

       (六)关于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经核查,根据发行人及认购对象出具的说明函,本次认购的股份不存在信托
持股、委托持股或其他任何代持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发行人董监高
人员、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以及与上述机构和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的
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接受发行人董监高人员、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以
及与上述机构和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提供的任何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
形。

    发行对象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安排
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
规定。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18
法定代表人:周杰

保荐代表人:朱济赛、陈邦羽

项目协办人:王江

项目组成员:王侃、胡盼盼

联系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63411627

(二)发行人律师事务所: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建湘路 393 号世茂环球金融中心 63 层

负责人:丁少波

经办律师:李荣、彭梨

联系电话:0731-82953778

传真:0731-82953779

(三)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19 号 68 号楼 A-1 和 A-5 区域

负责人:邱靖之

经办注册会计师:刘智清、曾春卫、冯俭专

联系电话:010-88827799

传真:010-88018737

(四)验资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19 号 68 号楼 A-1 和 A-5 区域

负责人:邱靖之

经办注册会计师:刘智清、曾春卫、冯俭专


                               19
联系电话:010-88827799

传真:010-88018737




                         20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限售股数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股)       (%)       (股)
  1     廖寄乔                   境内自然人     10,628,950       13.25   10,628,950
        益阳荣晟管理咨询中心     境内非国有
  2                                              4,467,000        5.57    4,467,000
        (有限合伙)                 法人
  3     陈赛你                   境内自然人      1,720,935        2.15              0
  4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其他         1,614,086        2.01              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     -睿远成长价值混合型        其他         1,602,018        2.00              0
        证券投资基金
        珠海阿巴马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阿巴马悦享红
  6                                 其他         1,233,139        1.54              0
        利 2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八组
  7                                 其他         1,161,805        1.45              0
        合
  8     孙素辉                   境内自然人      1,051,838        1.31              0
        珠海阿巴马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阿巴马悦享红
  9                                 其他         1,033,103        1.29              0
        利 25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
        珠海阿巴马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阿巴马悦享红
 10                                 其他         1,022,534        1.27              0
        利 55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
                      合计                      25,535,408       31.84   15,095,950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十名股
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21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限售股数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股)       (%)       (股)
  1      廖寄乔                   境内自然人     10,628,950       11.57   10,628,950
         益阳荣晟管理咨询中心     境内非国有
  2                                               4,467,000        4.86    4,467,000
         (有限合伙)                 法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睿远成长价值混合型        其他         3,663,411        3.99    2,061,393
         证券投资基金
  4      孙素辉                   境内自然人      1,801,435        1.96     749,597
  5      陈赛你                   境内自然人      1,720,935        1.87              0
  6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其他         1,614,086        1.76              0
         珠海阿巴马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阿巴马悦享红
  7                                  其他         1,233,139        1.34              0
         利 2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八组
  8                                  其他         1,161,805        1.27              0
         合
         珠海阿巴马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阿巴马悦享红
  9                                  其他         1,033,103        1.13              0
         利 25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
         珠海阿巴马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阿巴马悦享红
  10                                 其他         1,022,534        1.11              0
         利 55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
                      合计                       28,346,398       30.87   17,906,940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此次认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廖寄乔持有公司股份 10,628,95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13.25%,益阳荣晟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 4,467,000
股,占比 5.57%,为廖寄乔的一致行动人,廖寄乔合计可控制公司股份的比例为
18.82%,为公司控股股东。假设以上限 1,200.00 万股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廖

                                            22
寄乔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 10,628,950 股,占比 11.53%;益阳荣晟管理咨询中
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 4,467,000 股,占比 4.84%,为廖寄乔的
一致行动人;廖寄乔合计可控制公司股份的比例为 16.37%,廖寄乔仍为公司控
股股东。综上,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符合《科
创板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同时增加,资产负债率将
有所下降。本次发行使得公司整体资金实力和偿债能力得到提升,资本结构得到
优化,也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有效的保障。

    (三)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高纯大尺寸先进碳基复合材料产能扩建项目、金博
研究院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性资金,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通过项目的实施,
公司将进一步扩充高纯大尺寸先进碳基复合材料产能、提高公司产品的科技创新
水平、储备科研资金,以满足公司研发项目发展与业务扩张需求,持续强化公司
的科创实力。本次募集资金用于研发投入具备技术可行性,随着本次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陆续投产,公司业务及产品将进一步得到升级,收入结构进一步优化,将
为公司未来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业务收入结构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四)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公司已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
本次发行后,廖寄乔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现有
法人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继续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五)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若
公司拟调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
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3
    (六)本次发行对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产生其他新的关联交易,也不会导致同业竞争。若未来公司因
正常的经营需要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发生交易,公司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遵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并履
行必要的批准和披露程序。




                                  24
第三节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
                 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

    “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本次发行的组织过程严
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
复的要求;

    本次发行的竞价、定价、股票配售过程、发行股份限售期,包括认购邀请书
发送对象的范围和发送过程、发送缴款通知书、缴款和验资过程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科创板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
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相关规
定;

    本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科创板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
法规的规定及本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符
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充分体
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认购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
方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接受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以及前述主体关联方提供的任何财
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本次认购对象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认购资金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发行人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实施细则》等法律
法规的规定。”




                                   25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
                       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认为: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依法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
次发行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股票认购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合法有
效;本次发行过程、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
确定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数量以及募集资金总额等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的规定。金博股份尚需办理因本次发行
引起的新增股份登记、上市手续,以及公司注册资本增加、章程修改等事宜的工
商登记或备案手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6
第五节 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中介机构声明见后附页)




             27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对《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签名:


                         王   江


  保荐代表人签名:


                         朱济赛              陈邦羽


  保荐机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签名:




                         周   杰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8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
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
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
名:

                           丁少波


经办律师签名:


                           李   荣          彭   梨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29
                            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有关
报告不存在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
的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
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刘智清             曾春卫          冯俭专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邱靖之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30
                            验资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验
资报告》不存在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
引用的本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
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刘智清             曾春卫          冯俭专


验资机构负责人:


                           邱靖之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31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文件;

   (二)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四)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出具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
象合规性的报告;

   (五)律师出具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时间

   查阅时间:上午 9:00—11:30 下午:13:00—15:00

    (一)发行人: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益阳市迎宾西路 2 号

   电话号码:0737-6202107 传真号码:0737-6206006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14 楼

   电话号码:021-23219000   传真号码:021-63411627




                                   32
(本页无正文,为《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之盖章页)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