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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博股份:金博股份关于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部分实施主体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2022-08-05  

                        证券代码:688598          证券简称:金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9
转债代码:118001          转债简称:金博转债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
      资金向部分实施主体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博股份”)于2022

年8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
了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 部分实
施主体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增加金博股份为实施主体, 与全资
子公司湖南金博碳基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博研究院”) 共同实

施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博研究院建设项 目”(
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并对应增加益阳市作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同意公
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金博研究院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为确保募集资 金使用
安全,金博研究院将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用账户,并与公司、存放募集 资金的
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董事会 授权公
司管理层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及办理其他相关事项。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2022年5月1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13号),公 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629,685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元, 发行价
格为每股人民币266.8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02,916,254.85元 ,扣除
本 次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32,971,347.56 元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3,069,944,907.29元,并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了《验
资报告》(天职业字[2022]37166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位后,已全部存 储于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 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按照公司《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披露,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计划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1      高纯大尺寸先进碳基复合材料产能扩建项目   180,256.46          180,256.46
 2      金博研究院建设项目                        80,035.17           80,035.17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50,000.00           50,000.00
                     合计                        310,291.63          310,291.63




       三、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
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况

       公司本次增加金博股份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金博研究院 共 同 实施
募投项目“金博研究院建设项目”。同时,公司在湖南省益阳市新 增 部 分场
地用于项目实施。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对 金 博 研究
院进行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金博研究院增资后,注册资本由20,00 0 万 元变
更为70,000万元。

       公司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 金 向 部分
实施主体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募投项目未来实施计划与公司 实 际 经营
发展的需要,旨在合理优化公司现有资源,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 推 进募
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长期利益及募集资金使用安排。除上述调 整 外 ,
公司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额、建设内容等不存在变 化 。 公司
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如需履行有关部门的备 案 或 批准
等程序,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金博股份和金博研究院将开立募集资 金存储专
用账户,金博股份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 金专户存

储三方监管协议;金博研究院与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 荐机构签
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
定实施监管。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监管
协议及办理其他相关事项。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
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

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影响

    公司本次增加金博股份作为募投项目“金博研究院建设项目”实施 主体、
在湖南省益阳市新增部分场地用于项目实施、并对金博研究院增资以实 施募投
项目系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是为了使募投项目的实施更符合 公司长
期发展战略布局,有效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质量 ,结合
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未 改变募
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建设内容,符合募集资金使用安排。

    公司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对金博研究院增资,是根 据

募投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
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
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 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 金使 用管
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 部分实
施主体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对公司不存在新增风险及不确定性,募投项 目所面
临的风险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 明书》
中提示风险仍然保持相同,有利于公司及时发挥募集资金效益,实现公 司和广
大投资者利益最大化。

     五、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意见

     1、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部 分
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系基于公司募投项目实际开展 的需
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满 足项
目资金需求,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安排,不存在 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
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 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 资金 使用
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同意公司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部分 实
施主体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 并 使用
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系基于公司募投项 目实 际开
展的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 向, 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 、财 务状
况产生不利影响。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 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 律监
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 关规定
。

     同意公司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部分实施
主体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
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通过
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方式实施募投项目,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
集资金向部分实施主体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附件

    1、《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
议案的独立意见》;

    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增加部分募投项
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部分实施主体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8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