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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博股份:金博股份关于自愿披露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2022-09-21  

                        证券代码:688598                证券简称:金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2-115
转债代码:118001                转债简称:金博转债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本次签订的协议为双方基于合作意向
而达成的战略框架性约定,确立了双方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为双方推进具体
项目合作奠定了基础。具体合作项目和产品订单由双方或其指定的关联方另
行签署合作协议,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合作项目以正
式协议为准。本次签订的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和内容,具体的交易细节需要
双方在订单合同中另行约定。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对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本次签订的协议为战略框架协议,不涉及
具体内容和金额,预计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
响。


       一、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基于公司与湖南中科星城石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星城”)在各自
材料及应用领域的技术优势,公司与中科星城经友好协商,于2022年9月20日达
成战略合作意向并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具体情
况如下:
    (一)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湖南中科星城石墨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皮涛
   注册资本:15,538.882428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1-05-24
   注册地址:长沙市宁乡县金洲新区泉洲北路(金洲镇龙桥村)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碳素产品、石墨矿产品、碳纤维材料、
石墨烯材料、碳基复合材料、电子辅助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提供相关的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回收废石墨材料;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允许的进出
口贸易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科星城为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科电气,股票代码
300035)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中科电气(300035)2022年半年度报告,中科星
城2022年半年度总资产为514,394.87万元,净资产为200,972.12万元,营业收
入186,531.84万元,营业利润18,405.13万元,净利润16,310.57万元。
   中科星城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正常业务往来外,
在产权、其他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系。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方式
   本协议由公司与中科星城于2022年9月20日在湖南省长沙签署。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为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的战略性约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
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后续合作进展按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
务。
   (四)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批或备案程序
   本协议无需有关部门审批或向有关部门备案。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背景
   随着新能源电动车、储能、便携式电子产品等应用领域的快速发展,锂电
池负极材料相关需求持续快速增长。为加强上下游的紧密合作,双方出于长远
战略考虑,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决定共同携手,加快
推动碳基复合材料在锂电池负极材料领域的产品开发和市场应用,以达成深度
战略合作关系。
   (二)合作内容
   1、技术合作:
   (1)双方基于在各自材料及应用领域的技术优势,深入开展技术交流与联
合研制,共同研发和应用满足锂电池负极领域应用的碳基复合材料高温热场材
料及新型高温热场产品,以满足中科星城降低锂电负极材料制备环节成本,提
升优化制备工艺的需求。
   (2)中科星城给予公司锂电池负极用碳基复合高温热场材料及产品开发方
向、技术要求方面的指导。并配合公司进行产品测试与评估,通过应用效果反
馈加快公司在中科星城应用领域的产品开发与品质改善进度,以帮助双方提升
和改善工艺技术能力。
   (3)公司按照中科星城提出的技术和工艺要求,深入研究、开发和优化满
足要求的高性价比碳基复合材料高温热场材料、产品与整体解决方案,并优先
提供公司进行测试、评估与使用。
   (4)双方提供新材料、新产品用工艺、技术、方案开发的其他相关技术支
持和协助,助力双方在锂电池负极材料制备领域相关材料、产品和解决方案的
合作开发。
   2、商务合作:
   (1)产品与服务需求
   如双方合作成功开发碳基复合材料高温热场材料及产品,则公司以具备性
价比的价格(产品价格以双方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向中科星城供货,同时产
能优先保障中科星城的采购需求,确保中科星城至少在2年内具备产品应用的成
本领先优势。
   另外,公司以不高于同期代工费用的价格优先为中科星城提供负极材料的
代加工服务(代工费用单价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优先保障中科星城的产
能需求。
   在公司产能、产品具备性价比领先优势的情形下,中科星城根据自身需求
优先从公司进行采购。
   (2)供给与计划
   中科星城结合自身需求和生产计划,提前一定周期下单给公司,确保公司
有充足的准备与交付时间。
   公司结合中科星城需求和自身产能现状,优先保障中科星城碳基复合材料
高温热场材料产品以及负极材料产能供给;并参考中科星城需求预测积极规划
和扩大相应的碳基复合材料高温热场材料产品及负极材料产能以保障供应。
   (3) 结算与付款
   公司应按各期付款数额向中科星城开具可抵扣的增值税发票,中科星城按
实际销售合同金额支付货款给公司(以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为准)。
   (4)适用范围
   公司所提供的碳基复合材料粉体材料和产品以及负极材料代加工价格体
系、结算方式与供给保障等承诺适用于中科星城及其子公司。
   (三)其他事项
   (1)合作期限
   自2022年9月21日至2025年3月20日。双方可根据合作效果,选择在本协议
合作期间或合作期满决定是否续签。
   (2)争议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
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可向守约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保密协议
   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的内容以及产品、技术、设
计、测试方法、测试方案等相关事宜,以任何方式透露给第三方,但因法律法
规、政府机关、监管机构要求而进行披露,或向法律顾问等进行披露的除外。
关于本协议的内容及在合作过程中接触到的对方的有关商业、技术资料和信息,
双方均在需要对外提供或披露时,应共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以统一步骤和宣
传口径。不论本协议是否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协议保密条款将持续有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性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和内容,且目前阶段公司
的产品主要应用于光伏行业晶硅制造热场系统,碳基复合材料在锂电池负极材
料领域应用属于公司于2022年8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开展新业务方向,对公司本年度业绩预计不构成重
大影响,对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根据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二)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战略框架协议的签署,旨在实现合作双方的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通
过发挥各自的资源和优势,实现互利共赢,有利于公司产品在锂电池负极材料
领域的推广和应用,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本协议签
署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经营范围发生变化,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重大风险提示
   (一)本次签订的协议为双方基于合作意向而达成的战略框架性约定,确
立了双方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为双方推进具体项目合作奠定了基础。具体合作
项目和产品订单由双方或其指定的关联方另行签署合作协议,具体实施内容和
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合作项目以正式协议为准。本次签订的协议不涉及
具体金额和内容,具体的交易细节需要双方在订单合同中另行约定。
   (二)在后期协议履行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国家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
等因素,在具体合作方向上存在偏差,履行效果不达预期的风险。
   (三)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