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天合光能: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9-16  

                        证券代码:688599           证券简称:天合光能     公告编号:2020-022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 年 9 月 1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常州市新北区天合路 2 号天合光能东南区行政楼
101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51

普通股股东人数                                                        5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1,753,180,396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1,753,180,39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84.7755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84.7755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高纪凡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

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8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票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    数 (%)
普通股                   1,751,691,916 99.9150 1,487,980 0.0848 500 0.0002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议案名称                                                        比例     票      比例
序                          票数          比例(%)      票数
                                                                       (%)    数      (%)
号
1      关   于   审   议 667,288,825        99.7774 1,487,980          0.2224   500    0.0002
       公   司   新   增
       对   外   担   保
       额   度   的   议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 1 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议案 1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律师:陆顺祥、朱意桦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