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1]201Z0097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1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3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2 1-9 告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1]201Z0097 号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合光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0 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天合光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天合光能公司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 对外披露。 二、 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 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编制《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天合光 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天合光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 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 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 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 的基础。 1 五、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天合光能公司 2020 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 允反映了天合光能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2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 监会公告[2012]44 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规定,将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20〕816 号”《关于同意天合光能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 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 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31,02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16 元。截 至 2020 年 6 月 4 日止,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31,020.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531,232,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221,169,379.48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310,062,620.52 元。上述资金到位 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容诚验字[2020]201Z0011 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2,310,062,620.52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6,259,966.32 减:募投项目已投入金额(不含支付的发行费用) 1,436,682,043.45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金额(不含置换预先 734,705,200.00 投入的发行费用) 手续费支出 2,899.24 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144,932,444.15 其中:专户存款余额 144,932,444.15 1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天合光能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管理 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上述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2020 年 6 月 3 日公司连同保荐机 构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订了《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天合光能(义乌)科技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于 2020 年 6 月 3 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订了《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于 2020 年 6 月 3 日与交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常州新区支行签订了《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于 2020 年 6 月 3 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 签订了《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 和义务。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项 开户名 实施主体 开户银行 账户 余额(元) 备注 目 称 铜川光伏发 电技术领跑 天合光 交通银行 宜君县天 募集 基地宜君县 能股份 股份有限 兴新能源 324006040012000078576 11,243.39 资金 天 250MWp 有限公 公司常州 有限公司 专户 光伏发电项 司 新区支行 目 天合光 天合光能 兴业银行 年 产 3GW 能(义 募集 (义乌) 股份有限 高效单晶切 乌)科 406020100100218501 76,693,846.08 资金 科技有限 公司常州 半组件项目 技有限 专户 公司 武进支行 公司 2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募集资金项 开户名 实施主体 开户银行 账户 余额(元) 备注 目 称 中国农业 天合光 研发及信息 天合光能 银行股份 募集 能股份 中心升级建 股份有限 有限公司 10615101040240098 68,227,354.68 资金 有限公 设项目 公司 常州新北 专户 司 支行 天合光 兴业银行 天合光能 募集 补充流动资 能股份 股份有限 股份有限 406020100100218731 - 资金 金 有限公 公司常州 公司 专户 司 武进支行 合计 144,932,444.15 三、 2020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217,138.72 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 4 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 资金额为 73,470.52 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预先已投入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0]201Z0118 号)。 2020 年 6 月 29 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本次发行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 73,470.52 万元,并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审批通过后予以披露,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 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就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 3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六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并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 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 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 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 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 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铜川光伏发电技术领跑基地宜君县天兴 250MWp 光伏发电项目于 2019 年 6 月 30 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账户余额资金 11,243.39 元的主要原因是募集资金到账后, 存款专户产生的利息净收入,该募投项目尚未结项,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2、年产 3GW 高效单晶切半组件项目部分产线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已全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有部分工程款尚未结算, 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3、研发及信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仍处于建设期中,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 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4、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募集资金已被全额投入使用,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4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待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在募集资金到位以前,公司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已使用自筹资金 525,000,000.00 元、 142,380,700.00 元、67,324,500.00 元分别投入铜川光伏发电技术领跑基地宜君县天兴 250MWp 光伏发电项目、 年产 3GW 高效单晶切半组件项目、研发及信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专项核验,并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出具了《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0]201Z0118 号)。 2020 年 6 月 29 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 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本次发行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的自 筹资金合计人民币 734,705,200.00 元,并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批通过后予以披露,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就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9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 《关于审议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 币 300,000,000.00 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 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1)铜川光伏发电技术领跑基地宜君县天兴 250MWp 光伏发电项目于 2019 年 6 月 30 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形成节余资金账户余额 11,243.39 元的主要原因是募集资金到账后,存款专户产生的利息净收入,该募投 项目尚未结项,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2)年产 3GW 高效单晶切半组件项目部分产线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于 2020 年 12 月 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31 日已全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有部分工程款尚未结算,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节 余的情况。 (3)研发及信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仍处于建设期中,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 况。 (4)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募集资金已被全额投入使用,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7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注 1:“铜川光伏发电技术领跑基地宜君县天兴 250MWp 光伏发电项目”实际投资金额 52,518.09 万元,支付超过承诺投资总额的 18.09 万元资金来 源为存款利息收入。 注 2:“年产 3GW 高效单晶切半组件项目”部分产线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已全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但有部分工程款尚未结算,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为 7,541.70 万元,系由于部分工程和设备尾款等尚未结算。 注 3:“年产 3GW 高效单晶切半组件项目”未达到预计收益,主要系由于该项目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仅部分生产线投产,剩余产线自 2020 年 9 月 30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陆续投产,而土地、厂房及相关设施自 2020 年 9 月 30 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后即开始计提折旧摊销,导致该项目净 利润较低,未达到承诺效益。 注 4:“研发及信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承诺金额的差额为 6,787.46 万元,系该项目仍处于建设期中,募集资金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 合理投入。 注 5:本公司未对研发及信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的效益进行承诺,该项目不直接产生利润,项目建设完成后,项目经济效益将主要通过强化公司在 技术创新、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核心竞争力,扩大市场占有率及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从而间接提升企业的盈利能力等方面的体现。 注 6:补充流动资金实际投资金额 122,030.70 万元,支付超过承诺投资总额的 443.53 万元资金来源为存款利息收入。 注 7:本公司未对该项目的使用效益做出承诺。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