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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合光能: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2021-03-31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作
为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合光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
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
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背景及必要性

    公司的出口业务和海外电站项目开发业务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且
外币贷款等交易日益频繁,由于国际政治、经济环境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各国货
币波动的不确定性增强。为防范利率及汇率波动风险,降低利率和汇率波动对公
司利润的影响,减少汇兑损失,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开展与日常经营联系紧密
的远期、掉期、期权等产品或该等产品组合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2021 年拟开展套期保值交易情况

    1、业务品种: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
保值包括以下业务: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外汇期权等业务或上述各
产品组合业务,涉及的币种为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欧元、
日元等。

    2、拟占用的银行授信和全年的交易总量:根据公司 2020 年底的外汇风险敞
口、2021 年出口销售、外币贷款、外币结/换汇等外汇业务金额、周转期限以及
谨慎预测原则,2021 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占用的银行授信在任何时点的余额
不超过 2.5 亿美元(约合人民币 16.5 亿元),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3、资金来源:银行授信。

    4、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5、授权事项: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行使该项决策
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三、外汇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原则,不做投机性、
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在汇率或利率行情走势与预计发生大幅偏离的情
况下,公司锁定汇率或利率成本后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
而造成潜在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
由于内控制度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
回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操作的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
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严格控制衍生品头寸,严格按
照公司预测的收汇期和金额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合理采用远期、掉期、期权
及上述产品组合作为外汇套期保值工具来锁定公司敞口的公允价值和出口收入
等;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规模,严格按照公司《外汇风险管理制度》规定下
达操作指令,根据规定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操作;

    3、公司已制定了《外汇风险管理制度》,该制度就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
度、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
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
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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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公司内部审计和董事会办公室定期及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进行检
查,监督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
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五、会计核算原则

    1、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
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套
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

    2、外汇套期保值会计核算说明:公司将按照上述财政部发布的会计准则运
用套期保值会计方法进行相应会计核算。

    六、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决议

    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事宜已经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事宜已经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符合
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
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根据
实际经营情况,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天
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
营业务为依托,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已经制定了《外汇风险管理
制度》,并完善了相关内控流程,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可行有效,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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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
独立董事同意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认为: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防范利率及汇率波动风险,降低利率
和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减少汇兑损失,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上市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
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保荐机构提请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套期保值业务采取了相应的风险控制
措施,但套期保值业务固有的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客户违约风
险以及法律风险等都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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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顾培培                  汪晓东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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