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天合光能: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8-25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天合光能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原则,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根据董事会提出的《关于审议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
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内容及
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

    二、根据董事会提出的《关于审议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
金金额的议案》,经审阅,我们认为:鉴于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实际情况,公
司董事会决定调整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调整
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
意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的金额。

    三、根据董事会提出的《关于审议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
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

                                    1 / 3
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000.00 元的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根据董事会提出的《关于审议公司将部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
式存放的议案》,经审阅,我们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开展和使用计
划的前提下,公司本次可转债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并授权公司财务负
责人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调整协定存款的余额,有助于
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
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将部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
存放。




(以下无正文)




                                   2 / 3
(本页无正文,为《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____________
                    刘维


    独立董事签名:____________
                      江百灵


    独立董事签名:____________
                      黄宏彬




                                                      2021 年 8 月 24 日




                                   3 /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