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文件 上证科审(再融资)〔2022〕261 号 ─────────────── 关于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 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 等有关规定,本所对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 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 请你公司及时提交募集说明书(上会稿)。 1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二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科创板 再融资 落实意见函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 2022 年 10 月 31 日印发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