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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合光能: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12-02  

                        证券代码:688599           证券简称:天合光能     公告编号:2022-128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12 月 1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常州市新北区天合路 2 号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65

普通股股东人数                                                        6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1,075,354,615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1,075,354,61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49.5709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49.5709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高纪凡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
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8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1,070,201,628 99.5208 5,135,436 0.4775 17,551 0.0017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1        关于公司新增    55,613 91.5199 5,135 8.4511               17,551    0.0290
         对外担保额度       ,093           ,436
         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的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上述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进行计票,议案已表决通过。
3、无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律师:陆顺祥、朱意桦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