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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力芯微: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11-20  

                        证券代码:688601           证券简称:力芯微           公告编号:2021-013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14 日以邮件及电话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各位董事已经
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袁敏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

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
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
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
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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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1 票回避表决,关联董事袁敏
民因近亲属参与本激励计划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的《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和《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

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1 票回避表决,关联董事袁敏

民因近亲属参与本激励计划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的《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
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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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
/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
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
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
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
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

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
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
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处理,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

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
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
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

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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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
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
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
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

期一致。

    5、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的其他
授权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
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1 票回避表决,关联董事袁敏

民因近亲属参与本激励计划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截至 2021 年 11 月 19 日,公
司总股本 64,00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22,400,000.00 元(含税)。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 2020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润比例为 33.46%。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1-01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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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拟定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下午 2:30 召开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

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编号:2021-017)。

    特此公告。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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