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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力芯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2-03-18  

                        证券代码:688601                       证券简称:力芯微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2 年 3 月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2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5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7

议案一:关于无锡赛米垦拓微电子有限公司引进投资者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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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会议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

大会的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以及《无锡力芯微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 2022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

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

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

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

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

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

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行使、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

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应提前到发言登记处进行登记(发

言登记处设于大会签到处)。大会主持人根据发言登记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

发言。股东现场提问请举手示意,并按大会主持人的安排进行。发言时需说明股

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股东发言、提问应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相关,简明扼要,
每次发言原则上不超过 5 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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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监事候选人等

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

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大会的议案

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

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九、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列示在同一张表决票上,请现场出席的股东按要求

逐项填写,务必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多填、字迹无法辨认、没有投票人

签名或未投票的,均视为弃权。

     十、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

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以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

入会场。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

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

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

     十三、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

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四、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6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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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五、特别提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鼓励各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

参会。确需现场参会的,请务必确保本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参会

当日须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会议当日公司会按疫情防控要求对

前来参会者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体温正常者方可参会,请予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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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3 月 31 日(星期四)14:30

     (二)现场会议地点:无锡市新吴区新辉环路 8 号公司会议室

     (三)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3 月 31 日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 2022 年 3 月 31 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2022 年 3

月 31 日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三)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四)主持人宣读会议须知

     (五)逐项审议各项议案

     议案 1:关于无锡赛米垦拓微电子有限公司引进投资者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六)针对大会审议议案,股东发言和提问

     (七)选举监票人和计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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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与会股东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九)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十)复会,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十一)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二)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三)签署会议文件

     (十四)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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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无锡赛米垦拓微电子有限公司

                        引进投资者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实现业务快速发展,优化资本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赛米垦拓拟增加注册
资本至 750.00 万元,并拟引进宁创投资、芯和投资、产发创投、高新创投、国
联创投、创新天使、点石共赢、汤大勇、钱蕙、於春东、顾惠茹等投资者,其中,
宁创投资、芯和投资、产发创投、高新创投、国联创投、创新天使以及汤大勇合
计以 5,000.00 万元认缴赛米垦拓新增注册资本 150.00 万元。同时,赛米垦拓原
股东李国宏、史承渺、杨叶飞拟以 2,370.00 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向宁创投资、点
石共赢、方钱蕙、於春东、顾惠茹转让合计 11.85%股权。公司在内的赛米垦拓
原股东均放弃本次优先认购权及优先购买权。
     由于上述新增股东中,产发创投为持有公司 9.56%股份的无锡市创业投资有
限责任公司的控股企业,高新创投持有公司 6.06%股份,芯和投资为公司持股 5%
的参股公司,汤大勇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均为公司关联方,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
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且公司过去 12 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
的关联交易。

     一、 关联人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新增股东中,产发创投为持有公司 9.56%股份的无锡创投的控股企
业,高新创投持有公司 6.06%股份,芯和投资为公司持股 5%的参股公司,汤大勇
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均为公司关联方,其基本情况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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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无锡产发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时间:2020 年 11 月 20 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无锡华鼎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住所:无锡市新吴区菱湖大道 200 号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 E1-202-1401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
业管理咨询;股权投资。
     2、股权结构: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出资额 (万元) 出资比例(%)
  1   无锡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9,800.00           98.00
  2   无锡华鼎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0.00           2.00
                 合计                         1,000.00          100.00
    注:华鼎投资为无锡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产发创投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9 月 30 日/2021 年 1-9 月
总资产                                                          600.54
净资产                                                          600.54
净利润                                                            0.54
    4、关联关系情况说明:产发创投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无锡创投控制的公
司,为《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人。

     (二)无锡高新技术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企业(非上市)
     成立时间:2000 年 08 月 01 日
     法定代表人:赵志东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住所:无锡市新吴区清源路 18 号 530 大厦 A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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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创业管理服务;参与设立创业投
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
      2、股权结构: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万元)            (%)
     无锡市新区科技金融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
  1                                                     5,000.00             50.00
     司
  2  无锡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500.00             25.00
  3  无锡国联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250.00             12.50
  4  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250.00             12.50
                   合计                               10,000.00            100.00
    3、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高新创投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度
总资产                                                        24,986.37
净资产                                                        24,744.30
净利润                                                         2,379.88
    4、关联关系情况说明:高新创投为公司的持股 5%以上股东,为《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人。

      (三)无锡芯和集成电路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时间:2021 年 10 月 27 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无锡芯和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
      住所:无锡市新吴区金城东路 333-1-408-08 室
      经营范围: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
      2、股权结构: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合伙人名称/姓名
                                                       (万元)           (%)

  1     无锡高新区新动能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5,800.00
                                                                             29.00
  2     无锡太湖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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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无锡江溪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000.00
                                                                           10.00
  4     王健                                           2,000.00
                                                                           10.00
        江苏集萃智能集成电路设计技术研究所有限
  5                                                    1,000.00
        公司                                                                5.00
  6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
                                                                            5.00
  7     无锡世迈科技有限公司                           1,000.00
                                                                            5.00
  8     江国富                                         1,000.00
                                                                            5.00
  9     王晓红                                         1,000.00
                                                                            5.00
 10     孟霆君                                         1,000.00
                                                                            5.00

 11     深圳大洲微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500.00
                                                                            2.50
 12     李纪朔                                            500.00
                                                                            2.50
 13     王晓昱                                            500.00
                                                                            2.50
 14     陆云良                                            500.00
                                                                            2.50
 15     无锡芯和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00
                                                                            1.00
                             合计                                        100.00
                                                      20,000.00
      3、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芯和投资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度
总资产                                                          238.70
净资产                                                          210.54
净利润                                                          -89.46
    4、关联关系情况说明:芯和投资为公司持股 5%的参股企业,为《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人。

      (四)汤大勇

      1、基本情况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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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汤大勇,男,1971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高
级工程师。2002 年 5 月就职于公司,现担任公司总工程师,并在控股股东亿晶
投资任董事。
      2、关联关系情况说明:汤大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为《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人。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无锡赛米垦拓微电子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汤大勇
      注册资本:600 万元
      成立时间:2020 年 09 月 03 日
      注册地址:无锡市新吴区菱湖大道 111 号软件园天鹅座 C 座 1911 室
      经营范围: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物
联网技术研发;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电子产
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集成电
路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
电气机械设备销售;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电子测量仪器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
统装置制造;仪器仪表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
      2、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前后,赛米垦拓股权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序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    出资比    出资额      出资比
 号
                                      (万元) 例(%)      (万元)    例(%)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1                                    306.00    51.00        306.00         40.80
       司
 2     李国宏                         228.00    38.00        162.90         21.72
 3     史承渺                          54.00     9.00         51.00          6.80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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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深圳市宁创投资有限公司                 -         -           41.10          5.48
       无锡芯和集成电路产业投资
 5                                            -         -           30.00          4.00
       中心(有限合伙)
       无锡产发创业投资中心(有限
 6                                            -         -           30.00          4.00
       合伙)
       无锡高新技术创业投资股份
 7                                            -         -           30.00          4.00
       有限公司
       无锡国联新创泰伯一期创业
 8                                            -         -           30.00          4.00
       投资(有限合伙)
       无锡创新创业天使投资引导
 9                                            -         -           15.00          2.00
       基金(有限合伙)
 10    钱蕙                                -             -          15.00          2.00
 11    於春东                              -             -          12.00          1.60
 12    顾惠茹                              -             -          10.50          1.40
 13    杨叶飞                            12.00         2.00          9.00          1.20
 14    汤大勇                              -             -           6.00          0.80
       无锡点石共赢咨询服务合伙
 15                                           -         -             1.50         0.20
       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750.00       100.00
                                   600.00             100.00
      3、与公司关系:现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4、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9 月 30 日
      财务指标        /2020 年 9 月 3 日至 12 月 31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                               日
       资产总额                             281.85                         3,478.70
     所有者权益                              90.77                           430.89
       营业收入                              80.31                         1,173.68
         净利润                              -9.23                           134.12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5、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
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
情况。包括公司在内的目标公司原股东放弃本次的优先认购权和优先购买权。

      (二)交易标的定价情况及公平合理性分析

      本次进行的关联交易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关联交易
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市场原则,交易价格参考市场估值后,经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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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三、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一)《增资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
     投资方:芯和投资、产发创投、高新创投、国联创投、创新天使、宁创投资、
汤大勇
     现有股东:力芯微、李国宏、史承渺、杨叶飞
     目标公司:赛米垦拓
     2、本次投资安排
     宁创投资、芯和投资、产发创投、高新创投、国联创投、创新天使以及汤大
勇合计以 5,000.00 万元认缴赛米垦拓新增注册资本 150.00 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增资股东名称              本次增资金额         新增注册资本
无锡芯和集成电路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
                                                1,000.00                  30.00
伙)
无锡产发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000.00                  30.00
无锡高新技术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                  30.00
无锡国联新创泰伯一期创业投资(有限合
                                                1,000.00                  30.00
伙)
无锡创新创业天使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
                                                   500.00                 15.00
伙)
深圳市宁创投资有限公司                             300.00                  9.00
汤大勇                                             200.00                  6.00
                      合计                      5,000.00                150.00
     3、增资款的用途
     各方同意,本次增资之增资款仅用于目标公司日常经营支出或经目标公司董
事会批准的其它用途,不得用于偿还目标公司股东债务等用途。
     4、增资款的缴付及交割日
     本协议约定的交割先决条件得到满足的前提下,投资方应当于本协议生效的
20 个工作日内,向目标公司支付投资款。投资方完成交割后,在本协议项下的
出资义务即告完成,成为目标公司的股东。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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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者按照上述约定在交割中实际支付投资款的特定自然日为交割日。
     5、违约及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各方应按照本协议及全部附件、附表的规定全面、适
当、及时地履行其义务及约定,若本协议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包括全部附件、
附表约定的条款,均构成违约。
     (2)各方同意,除本协议另有约定之外,本协议的违约金为投资方投资总
额的 10%。
     (3)一旦发生违约行为,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其违
约而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4)支付违约金不影响守约方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继续履行协议或解除
协议的权利。
     (5)未行使或延迟行使本协议或法律规定的某项权利并不构成对该项权利
或其他权利的放弃。单独或部分行使本协议或法律规定的某项权利并不妨碍其进
一步继续行使该项权利或其他权利。
     6、投资方保障安排
     (1)优先认购权
     在目标公司完成合格上市前,如目标公司进行新增注册资本、可转换债等形
式的股权融资,在同等条件下,投资方有权按其届时在目标公司的持股比例享有
优先认购权。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除外。
     (2)反稀释
     目标公司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转让和增资扩股)引进新投资方,
应确保新投资方获得的每一元注册资本金(或每股)价格不得低于投资方的本次
增资每一元注册资本金价格。如果目标公司以低价格进行新的融资,则投资方有
权要求管理层股东在 30 日内无偿向其转让部分目标公司股权或要求管理层股东
向投资方支付现金以补偿投资方(即以股权补偿或现金补偿的方式,使得投资方
的每一元注册资本金价格降低至该等更低价融资中的每一元注册资本金(或每
股)价格)。
     目标公司经股东会审议通过,根据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发行的股权
不受此限。
     (3)优先购买权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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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目标公司完成合格上市前,如果管理层股东计划向任何主体转让其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目标公司股份(管理层股东向目标公司员工进行股权激励的除外),
投资人有权但无义务对管理层股东拟转让的股份按照其届时在目标公司的持股
比例享有优先购买权。
     (4) 随售权
     本次增资完成后,如果管理层股东拟将其控制的全部或部分目标公司股权直
接或间接出售给任何第三方,则投资方有权利但无义务,在同等条件下,按其持
股比例优先或共同出售其所持有的股权。
     在投资方以书面形式向管理层股东表明其是否行使本条规定的随售权之前,
管理层股东不得出售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目标公司股权。
     (5)处分限制
     自本次增资完成至目标公司进行 IPO 申报或投资方不再持有目标公司股权
时(以先达者为准),非经投资方同意,管理层股东不得新增以质押、转让、委
托持有等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转让其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
     (6)优先清算权
     如果发生了任何导致目标公司清算的事件,包括目标公司终止或解散或破产
等,目标公司依法支付税费、薪金、负债和其他分配后,在中国法律法规允许的
范围内,本轮投资方有权在分配目标公司的资产时,优先于目标公司本轮增资之
前的股东取得相当于其缴付的本次增资的投资款金额以及已累计的红利或已宣
布但未分配的红利中相当于本轮投资方持股比例计算的部分(“优先额”)。
     若本轮投资方无法优先于目标公司本轮增资之前的其他股东取得全部优先
额,则管理层股东应向本轮投资人以管理层股东在目标公司清算中实际分配取得
的资金和资产为限进行补足。
     (7)最优惠条款
     除非经投资方事先书面同意,投资方在目标公司的权利不得为次级的,即应
在任何时间至少等同于目标公司所有其他股东的股东权利;若目标公司既有或未
来的投资方享受比投资方更优惠的一项或多项投资条件或保障投资的条件(如优
先权利,合称“投资权利”),则投资方有权自动享有该等投资权利。但关于董事
席位、监事席位安排的情形除外。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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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条款

     1、协议主体

     转让方:李国宏、史承渺、杨叶飞
     受让方:钱蕙、於春东、顾惠茹、宁创投资、点石共赢
     目标公司:赛米垦拓

     2、本次股权转让概述

     李国宏、史承渺、杨叶飞拟以 2,370.00 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向宁创投资、点
石共赢、方钱蕙、於春东、顾惠茹转让合计 11.85%股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转让方名称            受让方名称        交易金额            对应注册资本金额
                  宁创投资                     920.00                         27.60
                  钱蕙                         500.00                         15.00
李国宏
                  於春东                       400.00                         12.00
                  顾惠茹                       350.00                         10.50
杨叶飞            宁创投资                     100.00                          3.00
                  宁创投资                      50.00                          1.50
史承渺
                  点石共赢                      50.00                          1.50
                合计                         2,370.00                         71.10

     3、转让标的、转让价款及其支付方式

     受让方应在转让方提供下述文件后 5 日内将全部转让价款支付至转让方指
定账户:

     (1)公司通过批准本次股权转让的股东会决议;

     (2)全体股东就本次股权转让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文件。

     4、陈述与保证

     (1)转让方向受让方声明和保证:

     ①转让方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有权签署本协议及从事本协
议所述的各项交易;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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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转让方拥有全部合法权利、权力和授权(如需)签订本协议并履行其在本
协议项下的义务;

     ③转让方承诺本次向受让方转让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为直接名义持
有的,未向任何第三人设担保、质押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权益,亦未受到来自司法
部门的任何限制;

     ④转让方应承担应由其缴纳的所得税及相关税费,转让方应在收到本协议项
下股权转让价款之日起 15 日内向受让方提交就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之(个人所
得税等)完税凭证复印件/扫描件,并应根据受让方要求提供完税凭证正本供核
对。

     (2)受让方向转让方声明和保证:

     ①受让方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有权签署本协议及从事本
协议所述的各项交易;

     ②受让方已经获得所有必要的内部批准或授权(如需),并且拥有全部合法
权利、权力和授权签订本协议并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3)本条前述声明和保证应当理解为是持续性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下
所作的任何声明和保证,应就该等违约致使他方遭受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股权转让手续

     (1)转让方应于收到受让方用于本次股权转让全部款项到账证明后 30 日
内,促使公司就本次股权转让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向受让方提供工商
登记文件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的本次股权转让后的最新股东名册正本、变更后
的公司章程正本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2)如果转让方未能在受让方缴付股权转让款项后 30 日内完成本协议第
5.1 条约定的事项,则受让方有权要求转让方在其书面通知后 5 日内将受让方缴
付的股权转让款项全部返还给受让方,同时还应向受让方支付该笔款项在此期间
(自转让价款实际支付日计算至全部收回之日)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
息。如果逾期返还,转让方则应就其应返还而未返还款项按照每天 0.1%向受让
方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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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降低赛米垦拓资产负债率,降低财务费用,增强盈利能力,
推动赛米垦拓快速发展。本次交易系公司子公司通过增资以及股权转让方式引入
投资者,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交易原则。该事项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

     本次交易后,公司将持有赛米垦拓 40.80%股权,仍为第一大股东;同时,
本次交易后,赛米垦拓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力芯微有权委派 3 名董事,
超过半数董事席位。根据赛米垦拓增资后的董事会结构和章程规定,本次交易后,
公司拥有赛米垦拓的控制权,不会导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 公司已于 2022 年 3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刊载披露《关于无锡赛米垦拓微电子有限公司引进投资者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

告编号:2022-007),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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