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芯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10-29
证券代码:688601 证券简称:力芯微 公告编号:2022-037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0 月 23 日以邮件及电话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各位董事
已经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
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袁敏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允的反映了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等事项。第三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
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 2022 年第三季
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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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及 2022 年 9 月 13 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及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半年度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64,000,000 股为基数,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4 股,共计转增 25,600,000 股,本次分配后
总股本为 89,600,000 股。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工
商登记变更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尚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
量的议案》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3 日披露了《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
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64,000,000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8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51,200,000.00
元。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1 日披露了《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64,000,0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4 股,共计转增 25,600,000 股,
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 89,600,000 股。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无锡
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需
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因此,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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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63 元/股调整为 64.1643 元/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由 53.22 万股调整为
74.508 万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由 13.30 万股调整为 18.62 万股。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3 票回避表决,关联董事袁敏
民、毛成烈、周宝明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及授予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2 年 10 月 28 日为预留授予日,
授予价格为 64.1643 元/股,向 59 名激励对象授予 14.98 万股限制性股票,尚有
3.64 万股不再授予,权益自动失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41)。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2 年 11 月 14 日 14:00 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42)。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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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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