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众医疗:康众医疗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1-21
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公司内控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经审慎
分析,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一、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独立意见
1.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拟定、审议程序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2.未发现公司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
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
或安排。
5.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增强激励对象的工作
责任感、使命感。
综上,我们认为本激励计划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独立意见
为了达到本激励计划的实施目的,公司制定了相应的考核管理办法。其中,
考核要求包括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为营业收入,营业收入指标是衡量公司经营状况和市
场占有能力、预测公司经营业务拓展趋势的重要标志,直接反映公司的成长能力
和行业竞争力。公司所设定的考核目标科学、合理,考虑了当前经营状况及未来
战略发展规划等综合因素。
除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之外,公司还设置了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能够对激励对
象的工作绩效做出较为准确、全面的评价。各归属期内,公司将根据激励对象的
工作绩效考核情况,确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达到可归属条件以及具
体的可归属数量。
综上,我们认为本激励计划设定的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和可操作性,
能够对激励对象起到良好的激励与约束效果,同意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王强、王美琪、蒋新华
2022 年 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