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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众医疗:康众医疗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2-04-29  

                                          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在 2021 年度,我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
履行职责,在董事会日常工作及重要决策中勤勉尽责,并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
发表事前认可或独立意见,从公司整体利益出发,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应有作
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1 年度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均拥有良好的专业资质及能力,并在所从事的
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我们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情况如下:
    王强,男,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复旦大
学,硕士学历;2004 年 7 月至 2005 年 3 月,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实习
律师;2005 年 5 月至 2007 年 3 月,任上海严义明律师事务所律师;2007 年 4
月至今,任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王美琪,女,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央党
校函授学院,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
务师、澳大利亚公共会计师协会国际注册会计师(FIPA);1986 年 7 月至 1994
年 5 月,任苏州太湖电动工具集团公司财务经理;1994 年 5 月至 1999 年 12
月,任苏州吴中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2000 年 1 月至 2005 年 12 月,任苏州永
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所长;2006 年 1 月至 2008 年 12 月,任苏州天正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所长;2009 年 1 月至今,任苏州苏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副所长;2016 年至今,任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
立董事。

    蒋新华,男,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药
科大学,本科学历;历任连云港制药厂片剂车间技术员、车间主任、连云港制
药厂供销公司经理、连云港天宇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
公司经理、副总经理、董事、副董事长;2007 年 9 月至今,任江苏恒瑞医药集
团有限公司董事;2014 年 5 月至今,任连云港天宇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总经理;2020 年 8 月至今,任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经理;2021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二、出席会议情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21 年度,董事会共召开 6 次董事会会议,独立董事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应参加董事会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独立董事姓名                                               缺席(次)
                 会议次(次)    (次)       (次)
     王强              6             6            0             0
    王美琪             6             6            0             0
    蒋新华             4             4            0             0
    2021 年度审计委员会召开 4 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提
名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战略委员会召开 2 次会议,共召开 8 次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会议,独立董事全部亲自出席。
    2021 年度,公司召开 1 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王强、王美琪、蒋新华出席
1 次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历次会议召开前,我们都将对拟审议事项均进行认真审阅,并
结合自身专业背景与从业经验提出专业建议,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报告
期内,我们未对董事会及所任专门委员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提出异议。
    (二)现场考察情况报告期内,我们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
他工作时间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并通过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
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掌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全面
深入的了解公司的管理状况、财务状况等重大事项,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
对公司的影响,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
    (三)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们的沟通交流,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
项进展情况,征求意见,听取意见,对我们提出的问题能够做到及时落实和纠
正,为我们更好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大力支持。
    三、年度内公司独立董事关注重点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 2021 年度关联交易相关事项进行了确认,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内容真实,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相关制度的要求,具备合法性、合理性、必要性,交易价格基于市场定价、
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况,也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也
未发现大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我们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等事项均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上述事项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
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并购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并购重组。
    (五)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
司 2021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科学、合理,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
内控制度的规定。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
审计机构。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该事务所具备为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和能力,在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
的职业准则,尽职尽责的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我们认为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充分重视投资者特别是
中小投资者的合理要求和意见,能实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
可持续性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建立了持续、稳定及
积极的分红政策,更好地保护了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核心技术人员等正常履行所作的承诺,未有违反各自承诺事项的情形发生。
   (九)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不断
优化内控体系建设,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内部控制执行良好,未发现公司存在
内部控制执行等方面的重大缺陷。
   (十)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我们认为,公司运作规范、有效,制度健全并切实执行,目前不存在需要
改进的其他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1 年度,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能够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
则,积极参与到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权益,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2 年,我们将继续秉承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
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加强与管理层的沟通,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忠
实、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更好地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继续为公司各项经营管理献计献策,关心公司的经营发展。此外,公司相
关工作人员在我们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时,给予了有效的配合,在此深表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王强、王美琪、蒋新华
                                                     2022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