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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众医疗: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23-01-1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为江苏康众数字
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康众医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康众数
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62
号),同意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众医疗”或“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2,032,257 股,并于 2021 年 2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
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88,129,027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69,750,953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79.15%;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8,378,07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85%。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系保荐机构中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全资子公司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跟投获配股份,限售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涉及限售股股东数量为 1
名,对应限售股份数量为 1,101,612 股,占公司总股本 1.25%,现限售期即将届满,
将于 2023 年 2 月 1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自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
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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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
市招股说明书》及《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
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承诺
如下:

      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限售期届满后,战略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
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除上述承诺外,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无其他关于上市流通的特别承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
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限售股总数为 1,101,612 股,占公司总股本
1.25%,限售期为 24 个月。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2 月 1 日。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持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    本次上市流通    剩余限售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数量(股)    总股本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中信证券投
  1                       1,101,612              1.25%        1,101,612            0
         资有限公司
         合计             1,101,612             1.25%         1,101,612            0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限售期(月)
  1      战略配售股份                         1,101,612                           24
         合计                                 1,101,612                                -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康众医疗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2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
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本次解除
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截至本
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康众医疗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康众医疗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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