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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众医疗:康众医疗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3-04-28  

                                         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2 年度,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在董事会日常工作及重要决策中勤勉
尽责,并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或独立意见,从公司整体利益出发,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应有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现将 2022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均拥有良好的专业资质及能力,并在所从事的专
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我们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情况如下:
    王强,男,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复旦大学,
硕士学历;2004 年 7 月至 2005 年 3 月,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2005 年 5 月至 2007 年 3 月,任上海严义明律师事务所律师;2007 年 4 月至今,
任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王美琪,女,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央党校
函授学院,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
澳大利亚公共会计师协会国际注册会计师(FIPA);1986 年 7 月至 1994 年 5 月,
任苏州太湖电动工具集团公司财务经理;1994 年 5 月至 1999 年 12 月,任苏州
吴中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2000 年 1 月至 2005 年 12 月,任苏州永信会计师事
务所有限公司所长;2006 年 1 月至 2008 年 12 月,任苏州天正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公司副所长;2009 年 1 月至今,任苏州苏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所长;
2016 年至 2022 年 7 月任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
事。

    蒋新华,男,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药科
大学,本科学历;历任连云港制药厂片剂车间技术员、车间主任、连云港制药厂
供销公司经理、连云港天宇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经
理、副总经理、董事、副董事长;2007 年至 2022 年,任江苏恒瑞医药集团有限
公司董事;2020 年至 2022 年,任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经理;2014 年 5 月
至今,任连云港天宇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1 年 5 月至今,任
公司独立董事。
    二、出席会议情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22 年度,董事会共召开 5 次董事会会议,独立董事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应参加董事会
 独立董事姓名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
                 会议次(次)
 王强                       5               5              0               0
 王美琪                     5               5              0               0
 蒋新华                     5               5              0               0
    2022 年度审计委员会召开 3 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2 次会议,提
名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战略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共召开 7 次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会议,独立董事全部亲自出席。
    2022 年度,公司召开 2 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王强、王美琪、蒋新华出席 2
次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历次会议召开前,我们都将对拟审议事项均进行认真审阅,并结
合自身专业背景与从业经验提出专业建议,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
我们未对董事会及所任专门委员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提出异议。
    (二)现场考察情况报告期内,我们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
工作时间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并通过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
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掌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全面深入的
了解公司的管理状况、财务状况等重大事项,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
影响,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
    (三)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们的沟通交流,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
进展情况,征求意见,听取意见,对我们提出的问题能够做到及时落实和纠正,
为我们更好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大力支持。
    三、年度内公司独立董事关注重点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 2022 年度关联交易相关事项进行了确认,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内容真实,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相关制度的要求,具备合法性、合理性、必要性,交易价格基于市场定价、不
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况,也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也未
发现大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我们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等事项均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认为上述事项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
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并购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并购重组。
    (五)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
2022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科学、合理,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内控
制度的规定。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
审计机构。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该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的资格和能力,在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
业准则,尽职尽责的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我们认为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充分重视投资者特别是中
小投资者的合理要求和意见,能实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
续性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建立了持续、稳定及积极的
分红政策,更好地保护了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核心技术人员等正常履行所作的承诺,未有违反各自承诺事项的情形发生。
    (九)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不断优
化内控体系建设,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内部控制执行良好,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
控制执行等方面的重大缺陷。
    (十)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我们认为,公司运作规范、有效,制度健全并切实执行,目前不存在需要改
进的其他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2 年度,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能够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
积极参与到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权益,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3 年,我们将继续秉承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
责的精神,进一步加强与管理层的沟通,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忠实、
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更好地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继
续为公司各项经营管理献计献策,关心公司的经营发展。此外,公司相关工作人
员在我们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时,给予了有效的配合,在此深表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王强、王美琪、蒋新华
                                                       2023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