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 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联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 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 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九联科技首次公开发 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出具的《关于同 意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 349 号)同意,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联科技”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0,000,000 股,并于 2021 年 3 月 23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 500,000,000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419,234,5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80,765,500 股,其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的 4,234,500 股限售股已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上市流通。具体详见公司与 2021 年 3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ee.com.cn)上披露的《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的公告》。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 日起 12 个月,具体情况为: 1.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涉及股东数量为 24 名,对应股份数量为 228,781,820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45.76%; 1/6 2.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涉及股东数量为 1 名,为“民生证券 -中信证券-民生证券九联科技战略配售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对应股份数 量 10,000,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2.00%。 上述限售股股东数量合计为 25 名,对应股份数量为 238,781,82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47.76%,限售期均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现限售期即将届 满,将于 2022 年 3 月 23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和战略配售股份,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 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作出相关承诺如下: (一)汇文添富(苏州)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君度德 瑞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波君度尚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惠州同展力合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佳轩、金祚惠、杭州牵海创业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佛山晓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惠州市海 融科技有限公司、陈建生、段晖、惠州市海纳百川科技有限公司、苏州汇文运通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固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惠州红土创业 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苏卫国、齐梁、集成投资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沈阳浙商盛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胡治红、蒋文、赵 甦、王丽凤承诺: 1.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 分股份。自公司已作出申请发行上市之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证券监管机构就公 司发行上市申请作出审核决定期间(上述期间统称为“锁定期”),本企业/本人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公 2/6 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发生变化的,本企业/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 自本承诺函出具后,若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其 他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该等规定时,本企业/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该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 公司上市后,本企业/本人将严格遵守监管机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 规定和监管要求。 4. 本企业/本人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如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企业持有的公司 股份的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则本企业/本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5. 本企业/本人将严格遵守已作出的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 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除将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外,本企业/本人还应将因违反承诺而获得 的全部收益上缴给公司。 (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的战略配售限售股股民生证券-中信证券-民 生证券九联科技战略配售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承诺: 民生证券-中信证券-民生证券九联科技战略配售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限售期届满后,战略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股份 减持的有关规定。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战略配售股东无其他关于 上市流通的特别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 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 情况。 3/6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238,781,820 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 的 47.76%,限售期为 12 个月。 1. 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首发限售股数量为 228,781,82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45.76%,限售期为 12 个月; 2.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涉及股东数量为 1 名,为“民生证券 -中信证券-民生证券九联科技战略配售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对应股份数 量 10,000,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 2.00%,限售期为 12 个月。经公司确认,上 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3 月 23 日。 (三)本次限售上市流通股的具体情况如下: 持有限售 剩余限 股数量占 持有限售数 本次上市流通 售股数 序号 股东名称 公司总股 量(股) 数量(股) 量 本比例 (股) (%) 汇文添富(苏州)投资企业 1 33,200,000 6.64 33,200,000 0 (有限合伙)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君度德瑞股 2 20,000,000 4.00 20,000,000 0 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宁波君度尚左股权投资合伙企 3 20,000,000 4.00 20,000,000 0 业(有限合伙) 惠州同展力合资产管理合伙企 4 20,000,000 4.00 20,000,000 0 业(有限合伙) 5 张佳轩 14,363,640 2.87 14,363,640 0 6 金祚惠 13,000,000 2.60 13,000,000 0 杭州牵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7 12,000,000 2.40 12,000,000 0 (有限合伙) 佛山晓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8 12,000,000 2.40 12,000,000 0 (有限合伙) 9 惠州市海融科技有限公司 10,181,820 2.04 10,181,820 0 10 张宇 9,090,910 1.82 9,090,910 0 11 段晖 9,090,910 1.82 9,090,910 0 民生证券-中信证券-民生证 12 券九联科技战略配售 1 号集合 10,000,000 2.00 10,000,000 0 资产管理计划 4/6 13 惠州市海纳百川科技有限公司 8,000,000 1.60 8,000,000 0 苏州汇文运通投资合伙企业 14 8,000,000 1.60 8,000,000 0 (有限合伙) 杭州固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15 8,000,000 1.60 8,000,000 0 合伙) 16 惠州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8,000,000 1.60 8,000,000 0 17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800,000 0.96 4,800,000 0 18 苏卫国 4,181,820 0.84 4,181,820 0 19 齐梁 4,000,000 0.80 4,000,000 0 20 集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4,000,000 0.80 4,000,000 0 沈阳浙商盛海创业投资合伙企 21 2,000,000 0.40 2,000,000 0 业(有限合伙) 22 胡治红 1,819,180 0.36 1,819,180 0 23 蒋文 1,454,540 0.29 1,454,540 0 24 赵甦 1,200,000 0.24 1,200,000 0 25 王丽凤 400,000 0.08 400,000 0 合计 238,781,820 47.76 238,781,820 0 注 1:2021 年 6 月 6 日,公司原股东陈建生持有的股份 9,090,910 股,被上海市第二中级人 民法院在“公拍网”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原股东陈建生所持的全部股份共计 9,090,910 股,被张宇先生竞拍取得。 注 2:持有限售股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 注 3: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九联科技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或安排;本次限售股 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 规则和股东承诺或安排;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九联科技关于本次限售股份 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九联科技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5/6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卢景芳 李东茂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