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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联科技: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2-08-13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
作为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九联科技”、
“上市公司”、“公司”)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进行持续督
导,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
  1     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   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
        作计划。                               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保荐机构已与上市公司签署了保荐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   协议,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
        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   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已报上海证
  2
        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   券交易所备案。本持续督导期间,
        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未发生对协议内容做出修改或终止
                                               协议的情况。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通过日常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
  3                                            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检
        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
        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未发生
  4
        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审核后在   违法违规事项。
        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
        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
  5                                            当事人未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
        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
                                               等事项。
        证券交易所报告。
                                               保荐机构持续督促、指导上市公司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其董
  6
        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遵守
        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切实履行
                                               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1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
                                              上市公司已建立相关制度、规则、
       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
 7                                            行为规范,并在本持续督导期间有
       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
                                              效执行。
       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
                                              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内控制度建立
       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
                                              与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上市公司
       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
 8                                            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本持
       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
                                              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有效执行了
       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
                                              相关内控制度。
       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
       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   保荐机构督促上市公司严格执行信
 9     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   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
       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其他相关文件。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
                                              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
                                              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
       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
 10                                           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
       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
                                              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
       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
                                              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
       券交易所报告。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
       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
       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   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
 11    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   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
       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其控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出现受到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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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   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   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
       取措施予以纠正。                       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控股
       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
 13                                           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不存在未履行
       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保
                                              承诺的情形。
       荐人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
       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
       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未出现
 14    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应及时督促上
                                              该等事项。
       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
       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
       所报告。
       在持续督导期间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
 15    荐人应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
                                              主体未出现该等事项。
       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2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
         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
         (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
         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
         形;
         (三)上市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六十
         七条、第六十八条规定的情形;
         (四)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人持续督导工
         作;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
         报告的其他情形。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   保荐机构制定了对上市公司的现场
  16     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   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
         质量。                                 要求。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
         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
         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
         行专项现场检查:(一)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
         司资金;(二)违规为他人提供担保;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未出现
  17
         (三)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四)违规进   该等事项。
         行证券投资、套期保值业务等;(五)关
         联交易显失公允或未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
         披露义务;(六)业绩出现亏损或营业利
         润比上年同期下降 50%以上;(七)上海
         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情形。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公司目前形成了家庭多媒体信息终端、智能家庭网络通信设备、物联网通
信模块及行业应用解决方案、智慧城市解决方案四大产品系列,正在完善智能
摄像头、鸿蒙系统和 ARVR 产品,规划并投入了边缘计算服务器、信创 PC 及
商业显示屏等四类产品。但从产品对公司的贡献来看,公司目前主要产品仍然
为数字机顶盒和智能家庭网络设备;物联网模块和智慧城市等产品尚处于起战
略起步阶段;边缘计算服务器、信创 PC、智能摄像头、商业显示屏、鸿蒙系统、

                                       3
ARVR 产品处于研发投入阶段。公司产品应用领域及市场规模仍需进一步扩大,
以提高抗风险能力。

(二)经营风险

    家庭多媒体信息终端产品和智能家庭网络通信设备是公司的主要产品类别,
其中家庭多媒体信息终端主要包括智能网络机顶盒和 DVB 数字机顶盒。我国智
能网络机顶盒产品自 2015 年以来保持了快速发展的态势,2015 年至 2018 年的
复合增长率达到了 44.54%。随着市场渗透率的不断提高,智能网络机顶盒产品
开始从原来的爆发式增长期转入稳定发展期,市场需求将以新增宽带用户需求
以及产品的更新换代需求为主。在上述因素的影响下,在家庭多媒体信息终端
市场需求下滑的背景下,公司主要产品家庭多媒体信息终端的销售收入存在下
降的风险。

(三)财务风险

    1. 应收账款发生坏账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较大,占流动资产和总资产比重较高。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97,810.06 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为 40.44%,
占总资产比例为 31.09%。公司账龄在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占应收账款余额
的比例为 82.97%,且公司已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应收账款计提了坏账准备。
如果出现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而发生坏账的情况,将可能对公司业绩和生产
经营产生较大的不利影响。

    2. 存货管理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中标未执行在手订单和供应链市场供求变化制定采购
和生产计划。存货规模随着业务规模增长及为应对疫情和缺芯下的供应链波动
进行战略备货的举动而增加,存货账面价值由 2021 年末的 51,530.06 万元增长
到了 2022 年 6 月末的 59,124.03 万元。如果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或为客户定制的
产品未能实现销售,公司将面临存货跌价损失增加等风险。




                                    4
(四)行业风险

    1. 原材料供应风险

    始于 2020 年初爆发的全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持续至今仍未结束,其
对全球多个产业链造成了重大及深远的影响,导致影响了全球的“芯片荒”和
各类原材料的供应紧张,进而带来供应价格的快速上涨;“芯片荒”与各类原
材料的供应紧张,将会使得公司中标份额的执行和产品出货进度明显推迟,其
带来的价格快速上涨也会使公司的生产成本增加,从而使得公司面临经营业绩
下降的风险。

       2.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风险

    2022 年全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依旧严峻,国内疫情虽有局部反复,但
在国家的高效防疫措施下得到了良好的控制。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基本上受疫
情的影响较小,但是广东省外部疫情输入的压力依旧较大,未来若新型冠状病
毒肺炎疫情再次大规模暴发,将会使得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以及业务拓展
活动受到不利影响,从而使得公司面临经营业绩大幅度下降的风险。国外疫情
得不到有效控制对海外业务的开拓存在不利影响,严重阻碍海外业务的拓展。

    3. 对中国移动存在重大依赖的风险

    公司的产品主要面向运营商市场,行业集中度较高。2022 年上半年,公司
向前五名客户的销售金额 合计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78.54%,其中,对第一
大客户中国移动的销售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 的比例为 58.87%。公司对中国移动
的销售收入占比超过了 50%,公司对中国移动存在重大依赖。如果中国移动的
采购需求发生变化或者业务发展战略发生重大调整,将使得公司面临营业收入
大幅度波动的风险。

    4. 公司面向运营商市场销售的产品没有采用自主品牌,整体毛利率较低的
风险

    公司目前的主要产品为智能网络机顶盒、有线机顶盒、ONU 智能家庭网关
和融合型智能家庭网关,这些产品主要是根据运营商的要求进行定制化开发、
生产,产品通常使用运营商的品牌标识,而不是采用公司的自主品牌标识。因


                                      5
此,公司与运营商的合作属于一种代工模式。2022 年上半年公司为运营商市场
定制化开发的产品销售金额为 121,650.68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 91.08%。

    由于公司面向运营商市场销售的产品没有采用自主品牌,故公司产品的毛
利率水平也相对较低。2022 年上半年公司的毛利率为 22.57%。因此,公司存在
毛利率较低的风险。

(五)宏观环境风险

    家庭多媒体信息终端和通信设备制造业与实体经济及下游行业发展密切相
关。近年来,随着宏观经济的增长和城市化、数字化的推进,下游客户对多媒
体娱乐及通信技术的应用需求也呈现不断增长态势,行业发展与宏观经济状况
呈现一定的相关性。

    当前我国经济已步入新常态,经济由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经济结构
面临优化调整。受国内外复杂因素共同影响,我国经济运行下行压力较大。未
来,如果我国经济增速进一步下滑,宏观经济出现波动,将影响整个行业的发
展及行业内企业的业务发展和经营状况。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2 年 1-6 月,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2 年 1-6 月,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 1-6 月    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1,362,478,782.82   1,163,242,139.74            17.1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1,229,461.67      30,857,317.22             66.0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49,750,593.68      22,679,697.42            119.36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90,239,393.47    -416,803,184.55           不适用
            项目                2022.6.30           2021.6.30       变动幅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263,803,656.90   1,295,555,952.90            -2.45
 总资产                       3,145,841,312.38   2,968,231,159.43             5.98

    2022 年 1-6 月,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6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 1-6 月   变动幅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028              0.0686                49.8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028              0.0686                49.8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0.0998              0.0504                98.02
 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91             2.97   增加 0.94 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3.80             2.18   增加 1.62 个百分点
 均净资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5.92             6.52   减少 0.60 个百分点
 (%)

    2022 年 1-6 月,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变动的原因如下:

    1.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17.13%,主要系新冠疫情整体得到控制,市场需求复
苏,下游客户发展终端用户正常化,家庭多媒体信息终端产品的第一大客户中
国移动销量增长且产品配置及均价较高,同时物联网通信模块市场及行业解决
方案业务收入取得增长所致。

    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 66.02%和 119.36%,主要系营业收入增加所致。

    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由负转正,主要系公司加大回款回收力度,
同时适时调整银行融资结构,增加与供应商票据结算比例所致。

    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下降 2.45%,主要系公司实施股份回购后
形成库存股及宣告分配股利所致;总资产增长 5.98%,主要系本期公司增加票
据融资及本期经营净利润累积所致。

    5. 基本每股收益及稀释每股收益比上年同期增长 49.85%,主要原因系本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加所致。

    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增长 98.02%,主要系营
业收入增长,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增加所致。

    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较上年同期分别上升 0.94%和 1.62%,主要系本期经营净利润增加所致。

    8.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同比下降 0.60%,主要系研发投入的增长幅
度小于营业收入的增长幅度所致。


                                       7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体现在:

(一)技术研发优势

    在长期的研发实践中,公司始终坚持以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和目标市场客户
需求为导向,以技术创新为原则,以技术应用为重点,积累了丰富的技术开发
和业务案例经验,形成了特有的新产品研发战略和管理模式。

    公司已经掌握了 8 项核心通用技术,并在此基础上自主研发了 14 项核心特
色技术,同时在生产制造过程中自主研发并掌握了 5 项核心智能制造技术。其
中 8 项核心通用技术涵盖了公司产品范围内的多个业务领域,保证公司在对应
领域都拥有通用的的核心竞争力。公司自主研发的 14 项核心特色技术是公司在
行业通用技术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的业务需要,经过长期的研发积累形成的核
心技术,是公司产品竞争力的主要来源,这些技术处于行业先进水平。5 项核心
智能制造技术是公司在智能制造方面的核心竞争力。

    公司通过了 CMMI(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认证,现有研发人员 615 人,
在总人数中占比达到 40.09%。在长期的研发实践中,公司始终坚持以行业技术
发展趋势和目标市场客户需求为导向,以技术创新为原则,以技术应用为重点,
积累了丰富的技术开发和业务案例经验,形成了特有的新产品研发战略和管理
模式。

(二)智能化生产制造平台优势

    公司以“精益生产”为运营理念,持续高标准建设信息化与自动化高效融
合的现代化工厂。近年来,随着“工业 4.0”概念的提出以及“中国制造 2025”
规划的发布,公司顺应行业发展趋势,以智能化制造为目标,不断精益优化生
产流程,自主研发生产信息化系统,加快生产自动化的研究和导入,加大基于
智能制造理念的相关技术投入,持续建设智能制造工厂。目前,公司已经在自
动化和生产信息化方面积累了较丰富的经验,初步形成了智能制造能力。




                                   8
(三)全面的供应链资源整合能力

    公司的家庭多媒体信息终端、家庭网络通信终端及物联网通信模块等产品
均包含复杂的软硬件技术,其整体软、硬件性能和复杂程度已接近智能手机和
家用电脑,其主要原材料、器件乃至部分软件技术的供应商涉及电子信息产业
链的各个方面,全面的供应商资源整合能力是公司持续推出引领市场需求产品
的重要保障。

(四)营销网络及售后服务能力优势

    公司在全国设立了七个销售大区(华东、华中、华北、东北、西北、西南
及广东),并设置了 30 个销售办事处,覆盖了全国 20 多个省级行政区,对国
内家庭多媒体信息终端及家庭网络通信终端市场进行全方位开发,组成由大区
业务代表、开发人员、产品经理、销售代表为主要人员的市场推广团队,协助
各地运营商制定业务拓展计划及产品方案,并配合开发满足不同需求和特点的
定制化产品。同时,推动运营商的业务及公司产品向终端用户的渗透,密切与
客户的关系,扩大公司品牌和产品的市场影响力。

(五)长期深耕运营商市场形成的先发优势

    自 2006 年以来,公司就一直专注于运营商市场,紧紧把握国家政策以及产
业发展趋势,从早期数字电视网络系统的建设、“三网融合”业务到智能家庭
以及 5G 通讯设备的建设,公司均提前进行了相关终端产品业务的筹备、布局和
规划,在基础硬件模块、软件技术、融合业务各方面进行充分的技术积累和产
品预研工作,从而可以持续不断地推出满足运营商业务发展规划以及市场需求
的产品。

    目前,和公司建立并保持了较为稳定合作关系的电信运营商和广电运营商
已经覆盖了全国 20 多个省级行政区。在长期深耕运营商市场的过程中,公司对
各地运营商的业务发展规划、产品需求以及组织结构和业务流程都有非常深入
的了解,并且相应建立了快速响应的营销网络和研发体系、智能化的生产制造
平台和较为完善的售后服务网络,以最大限度的满足运营商的需求并支持和推
动运营商自身业务的发展,双方在长期的合作过程中已经形成了良好的默契。
此外,由于运营商在采购招标中对供应商的资质要求非常高,并且会重点考核

                                  9
供应商的历史经营数据和业务表现,从而大幅度提高了新进入者进入运营商市
场的难度。

(六)产品品牌优势

    公司成立后经过 20 年的发展,已经为上亿数字家庭用户提供数字终端设备。
在传统广电运营商领域,跟随广电数字电视信号数字化整转进程,公司数字机
顶盒产品早已进入千家万户,九联制造已经陪伴万千数字电视家庭用户近 20 年,
为数字电视家庭用户提供稳定可靠的产品并带来良好的多媒体音视频体验;同
时,由于部分省份及产品允许双 LOGO 的存在,九联科技品牌亦渐次深入人心,
并获得广泛认可和极高的品牌知名度。在三大电信运营商领域特别是中国移动,
最近几年,公司的智能网络机顶盒产品长期位居中国移动市场出货总量的前列,
2021 年第一季度更是排名市场第一,在该领域九联产品有口皆碑。

(七)管理及激励优势

    公司的核心管理团队具备良好的教育背景、大型公司的从业经历、丰富的
市场运作经验和多年的家庭多媒体信息终端及网络通信终端行业背景,能够较
为准确地判断行业发展趋势,把握市场动态,适时推出满足市场需求的新产品
和服务。

    多年的共事与合作,核心管理团队已形成良好的信任和默契,是公司在日
新月异的电子信息行业保持快速发展并不断开拓进取的重要因素。同时,公司
计划通过股权激励的方式让核心管理团队享受公司发展的红利,激励管理团队
为公司创造更多的价值。

    目前,公司全部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直接或间接
持有公司股份,使得公司的发展和管理层的利益一致,极大地调动了管理层的
积极性与创造性,有利于公司实现长期发展战略与目标。同时,通过不断盘活
关键人才,关注人才成长,激活人才工作、创新动力,公司建立了人才管理机
制、创新激励机制,对全体员工因为引进新设计、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
新结构从而使得公司在成本、品质、效率、项目管理等方面获得改善的情况,
结合人才盘点、考核机制、激励机制,不管职位级别、职责分工,对于在公司



                                  10
项目中做出贡献的及所有申请并获得授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专利、计算
机软件著作权均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

    2022 年 1-6 月,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

    2022 年 1-6 月公司持续进行研发投入,当期研发支出为 8,078.22 万元,占
营业收入的比重为 5.92%。

(二)研发进展

    2022 年上半年公司在核心产品、技术的知识产权成果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
公司 2022 年上半年共取得 28 件新增专利授权。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是否合规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9 号),同意九联科技向社
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99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99,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345,402,847.17 元,截至 2021 年 3 月 17 日止,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
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3 月 18 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169 号”《验资报
告》。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16,385.93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9,900.00
 减:保荐承销费                                                    3,300.00


                                    11
 募集资金实际到账金额                                                        36,600.00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258.80
 减:募投项目已投入金额(不含支付的发行费用)                                14,294.07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金额(不含支付的发行费用)                            4,118.81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手续费支出                                                                    0.27
    支付的发行费用                                                            2,059.72
 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16,385.93

    2022 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
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如下:

                                               直接            间接           合计
     姓名               现任职务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詹启军               董事长              61,345,440.00              - 61,345,440.00
     林榕                副董事长            41,127,280.00              - 41,127,280.00
    胡嘉惠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26,181,820.00              - 26,181,820.00
     许华            董事、副总经理          16,181,820.00              - 16,181,820.00
     李东                独立董事                        -              -                  -
    喻志勇               独立董事                        -              -                  -
     肖浩                独立董事                        -              -                  -
     凌俊                财务总监            10,200,000.00              - 10,200,000.00
    梁文娟              监事会主席                       -   510,001.00      510,001.00
    王丽凤                监事                    400,000       360,001         760,001
    刘晓燕                监事                           -              -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均不
存在质押、冻结或减持的情形。

                                        12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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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卢景芳               李东茂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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