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联科技: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23-03-15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
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联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及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民生证券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认真、审
慎的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1 年 2 月 1 日
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
监许可〔2021〕349 号)同意,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100,000,000 股,并于 2021 年 3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 500,000,000 股,有限售
条件流通股为 419,234,5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80,765,500 股。
2021 年 9 月 13 日,公司披露了《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26),此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
市流通的全部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的限售股,数量为 4,234,5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85%,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起上市流通;2022 年 3 月 16 日,
公司披露了《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2-006),此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238,781,820 股,
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47.76%,于 2022 年 3 月 23 日起上市流通。截至本核查意见
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 500,000,000 股,其中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176,218,180 股,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323,781,820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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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 24 个月,本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涉及股东数量为 1 名,对应股
份数量为 5,000,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1%,现限售期即将届满,将于 2023
年 3 月 23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自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
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及《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配售对象承诺所获配
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股东无其他关于上市流通的特别承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的
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5,000,000 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
1%,限售期为 24 个月。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3 月 23 日。
(三)本次限售上市流通股的具体情况如下:
持有限售股数 本次上市流 剩余限售
持有限售数
序号 股东名称 量占公司总股 通数量 股数量
量(股)
本比例(%) (股) (股)
1 民生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5,000,000 1.00 5,000,000 0
合计 5,000,000 1.00 5,000,000 0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2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股数量(股) 限售期(月)
1 首发限售股 5,000,000 24
合计 5,000,000 -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九联科技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东已严格履行了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时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
(2)本次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九联科技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的要求;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九联科技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
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民生证券对九联科技本次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
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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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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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景芳 李东茂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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