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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联科技: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3-04-28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1 年 3 月 23 日,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联科技”、
“上市公司”或“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民生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九联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保荐机构,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九联科技进行持续督导,持续督导期为 2021 年 3 月 23 日
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民生证券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
查等方式进行持续督导,现就 2022 年持续督导工作报告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   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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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
                                                      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保荐机构已与上市公司签署
                                                      了保荐协议,协议明确了双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
                                                      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
         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
  2                                                   义务,并已报上海证券交易
         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
                                                      所备案。本持续督导期间,
         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未发生对协议内容做出修改
                                                      或终止协议的情况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通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   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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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开展
                                                      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
  4      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
                                                      未发生违法违规事项
         交易所报告,并经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
  5      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   及相关当事人未出现违法违
         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规、违背承诺等事项
                                                      保荐机构持续督促、指导上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
  6                                                   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
         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
                                                      级管理人员。本持续督导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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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   间,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
       做出的各项承诺                               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遵守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切
                                                    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     保荐机构督促九联科技依照
       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   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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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   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
       范等                                         制度
                                                    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内控制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
                                                    度建立与执行情况进行了核
       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
                                                    查,上市公司内控制度符合
 8     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
                                                    相关法规要求。本持续督导
       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
                                                    期间,上市公司有效执行了
       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相关内控制度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
                                                    保荐机构督促上市公司严格
       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
 9                                                  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
       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
                                                    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
                                                    保荐机构对九联科技的信息
       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
                                                    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
10     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
                                                    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
                                                    报告的情况
       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
       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     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的信息
       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   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审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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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   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
       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   易所报告的情况
       交易所报告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12     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   人员未出现受到中国证监会
       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   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
       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
                                                    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
       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13                                                  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保荐人应及时向上海证
                                                    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形
       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
       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
       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   未出现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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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符的,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     事项或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
       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   符的情况
       证券交易所报告
       在持续督导期间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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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   及相关主体未出现该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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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证券交易所报告:(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上
         市规则》等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
         (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
         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
         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上市公司
         出现《保荐办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规定的
         情形;(四)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人持续督导工
         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
         告的其他情形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
         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上市公
         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自知道或应当
         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期
         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检查:(一)存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
         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
  16                                                  不存在需要专项现场检查的
         制人及其关联人涉嫌资金占用;(三)可能存在
                                                      情形
         重大违规担保;(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关联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
         占上市公司利益;(五)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
         在重大异常;(六)本所或者保荐人认为应当进
         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公司目前形成了智能终端、通信模块及行业应用解决方案、运营服务三大
产品系列,正在逐步成长的智能终端产品有智能摄像头、基于鸿蒙系统的终端
产品、信创产品、商业显示屏等,规划并投入了基于星闪技术组网产品及平台、
基于 WIFI7 技术的路由产品及平台、第五代通信技术(5G NR)的物联网模组、
5G 车标模组、基于视频 AI 分析的城市管理能力平台等产品。但从产品对公司
的贡献来看,公司目前主要智能终端产品仍然为家庭多媒体信息终端和智能家
庭网络通信设备;基于鸿蒙系统的终端产品、信创产品、商业显示屏等智能终
端产品尚处于市场拓展阶段;通信模块及行业应用解决方案和运营服务方面也




                                       3
未形成足够的规模。公司产品应用领域及市场规模仍需进一步扩大,以提高抗
风险能力。

(二)经营风险

       1、对中国移动存在重大依赖的风险

    公司的产品主要面向运营商市场,行业集中度较高。2022 年公司向前五名
客户的销售金额合计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77.06 %,其中,对第一大客户中
国移动的销售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56.78%。公司对中国移动的销售收
入占比超过了 50%,公司对中国移动存在重大依赖。如果中国移动的采购需求
发生变化或者业务发展战略发生重大调整,将使得公司面临营业收入大幅度波
动的风险。

       2、公司面向运营商市场销售的产品没有采用自主品牌,整体毛利率较低
的风险

    公司目前的主要产品为智能网络机顶盒、有线机顶盒、ONU 智能家庭网关
和融合型智能家庭网关,这些产品主要是根据运营商的要求进行定制化开发、
生产,产品通常使用运营商的品牌标识,而不是采用公司的自主品牌标识。因
此,公司与运营商的合作属于一种代工模式。2022 年公司为运营商市场定制化
开发的产品销售金额为 219,554.54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 93.35%。由于
公司面向运营商市场销售的产品没有采用自主品牌,故公司产品的毛利率水平
也相对较低。2022 年公司的毛利率为 20.57%。因此,公司存在毛利率较低的风
险。

       3、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风险

    公司智能终端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半导体芯片、存储器等,原材料成本占
产品成本比重较高。近年来由于国际形势日趋紧张,中美贸易摩擦日益加剧,
我国半导体相关产业均遭受不同程度芯片短缺的影响。如芯片短缺持续,则可
能导致公司中标份额的执行和订单交付延迟,亦可能出现半导体芯片、存储器
等价格上涨的情形,并导致公司主要产品的生产成本相应增加,使得公司面临
销售收入下降、毛利率不及预期及整体经营业绩下降的风险。



                                     4
(三)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发生坏账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较大,占流动资产和总资产比重较高。截至 2022
年 12 月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79,536.17 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为 40.52%,
占总资产比例为 28.21%。公司账龄在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占应收账款余额
的比例为 83.87%,且公司已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应收账款计提了坏账准备。
如果出现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而发生坏账的情况,将可能对公司业绩和生产
经营产生较大的不利影响。

    2、存货管理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中标未执行在手订单和供应链市场供求变化制定采购
和生产计划。截止 2022 年 12 月末存货账面价值 57,672.85 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
为 29.38%,占总资产比例为 20.45%。虽然公司已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存货计
提了跌价准备,但如果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为客户定制的产品未能实现销售
导致积压滞销或库存产品市场价格下降等情况发生,公司将面临存货跌价的风
险,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四)行业风险

    智能终端产品是公司的主要产品类别,主要包括智能网络机顶盒、有线机顶
盒、ONU 智能家庭网关和融合型智能家庭网关等,其中智能网络机顶盒和 OUN
智能家庭网关比重较高。我国智能网络机顶盒产品自 2015 年以来保持了快速发
展的态势,2015 年至 2018 年的复合增长率达到了 44.54%。随着市场渗透率的
不断提高,智能网络机顶盒产品开始从原来的爆发式增长期转入稳定发展期,
市场需求将以新增宽带用户需求以及产品的更新换代需求为主。在上述因素的
影响下,公司智能网络机顶盒销售收入存在下降的风险。

(五)宏观环境风险

    智能终端制造业与实体经济及下游行业发展密切相关。近年来,随着宏观
经济的增长和城市化、数字化的推进,下游客户对多媒体娱乐及通信技术的应
用需求也呈现不断增长态势,行业发展与宏观经济状况呈现一定的相关性。


                                    5
    当前我国经济已步入新常态,经济由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经济结构
面临优化调整。受国内外复杂因素共同影响,我国经济运行下行压力较大。未
来,如果我国经济增速进一步下滑,宏观经济出现波动,将影响整个行业的发
展及行业内企业的业务发展和经营状况。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2 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2 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元
            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2,402,746,041.22     2,795,929,715.06               -14.0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60,334,759.28        98,357,325.37                -38.66
 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61,282,115.60        84,793,565.29                -27.73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2,916,312.85     -107,035,419.90                     -
 净额
            项目               2022.12.30            2021.12.31         变动幅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1,288,148,177.31     1,295,555,952.90                -0.57
 资产
 总资产                       2,819,576,948.57     2,968,231,159.43                -5.01

    2022 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变动幅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214            0.2071                   -41.3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214            0.2071                   -41.3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0.1233            0.1785                   -30.92
 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69           8.48       减少 3.79 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4.77           7.31       减少 2.54 个百分点
 均净资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6.99           5.56       增加 1.43 个百分点
 (%)

    2022 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变动的原因如下:




                                        6
    1、营业收入同比下降 14.06%,主要原因系全球地缘政治冲突加剧、芯片
供应短缺和公共卫生事件等诸多因素影响,公司报告期内国内运营商客户智能
终端需求有所下降及产品交付、验收推迟所致。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 38.66%,主要系本报告期营业
收入减少所致。

    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下降 27.73%,
主要系本报告期营业收入减少所致。

    4、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同
比下降分别为 41.38%、41.38%和 30.92%,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经营净利润减少
所致。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一)技术研发优势

    公司已经掌握了 8 项核心通用技术,并在此基础上自主研发了 14 项核心特
色技术,同时在生产制造过程中自主研发并掌握了 5 项核心智能制造技术。其
中 8 项核心通用技术涵盖了公司产品范围内的多个业务领域,保证公司在对应
领域都拥有通用的核心竞争力。公司自主研发的 14 项核心特色技术是公司在行
业通用技术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的业务需要,经过长期的研发积累形成的核心
技术,是公司产品竞争力的主要来源,这些技术处于行业先进水平。5 项核心智
能制造技术是公司在智能制造方面的核心竞争力。

    公司通过了 CMMI(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认证,现有研发人员 632 人,
在总人数中占比达到 40.59%。在长期的研发实践中,公司始终坚持以行业技术
发展趋势和目标市场客户需求为导向,以技术创新为原则,以技术应用为重点,
积累了丰富的技术开发和业务案例经验,形成了特有的新产品研发战略和管理
模式。

(二)智能化生产制造平台优势

    公司以“精益生产”为运营理念,持续高标准建设信息化与自动化高效融
合的现代化工厂。近年来,随着“工业 4.0”概念的提出以及“中国制 2025”规

                                   7
划的发布,公司顺应行业发展趋势,以智能化制造为目标,不断精益优化生产
流程,自主研发生产信息化系统,加快生产自动化的研究和导入,加大基于智
能制造理念的相关技术投入,持续建设智能制造工厂。目前,公司已经在自动
化和生产信息化方面积累了较丰富的经验,初步形成了智能制造能力。

(三)全面的供应链资源整合能力

    公司的家庭多媒体信息终端、家庭网络通信终端及物联网通信模块等产品
均包含复杂的软硬件技术,其整体软、硬件性能和复杂程度已接近智能手机和
家用电脑,其主要原材料、器件乃至部分软件技术的供应商涉及电子信息产业
链的各个方面,全面的供应商资源整合能力是公司持续推出引领市场需求产品
的重要保障。公司与行业主要方案供应商及主要器件的国产供应商都建立了良
好的合作关系,有利的提升了公司的竞争力。

(四)营销网络及售后服务能力优势

    公司在全国设立了七个销售大区(华东、华中、华北、东北、西北、西南
及广东),并设置了 30 个销售办事处,覆盖了全国 20 多个省级行政区,对国
内家庭多媒体信息终端及家庭网络通信终端市场进行全方位开发,组成由大区
业务代表、开发人员、产品经理、销售代表为主要人员的市场推广团队,协助
各地运营商制定业务拓展计划及产品方案,并配合开发满足不同需求和特点的
定制化产品。同时,推动运营商的业务及公司产品向终端用户的渗透,密切与
客户的关系,扩大公司品牌和产品的市场影响力。

(五)长期深耕运营商市场形成的先发优势

    自 2006 年以来,公司就一直专注于运营商市场,紧紧把握国家政策以及产
业发展趋势,从早期数字电视网络系统的建设、“三网融合”业务到智能家庭
以及 5G 通讯设备的建设,公司均提前进行了相关终端产品业务的筹备、布局和
规划,在基础硬件模块、软件技术、融合业务各方面进行充分的技术积累和产
品预研工作,从而可以持续不断地推出满足运营商业务发展规划以及市场需求
的产品。




                                  8
    目前,和公司建立并保持了较为稳定合作关系的电信运营商和广电运营商
已经覆盖了全国 20 多个省级行政区。在长期深耕运营商市场的过程中,公司对
各地运营商的业务发展规划、产品需求以及组织结构和业务流程都有非常深入
的了解,并且相应建立了快速响应的营销网络和研发体系、智能化的生产制造
平台和较为完善的售后服务网络,以最大限度的满足运营商的需求并支持和推
动运营商自身业务的发展,双方在长期的合作过程中已经形成了良好的默契。
此外,由于运营商在采购招标中对供应商的资质要求非常高,并且会重点考核
供应商的历史经营数据和业务表现,从而大幅度提高了新进入者进入运营商市
场的难度。

(六)产品品牌优势

    公司成立后经过 20 年的发展,已经为上亿数字家庭用户提供数字终端设备。
在传统广电运营商领域,跟随广电数字电视信号数字化整转进程,公司数字机
顶盒产品早已进入千家万户,九联科技已经陪伴万千数字电视家庭用户近 20 年,
为数字电视家庭用户提供稳定可靠的产品并带来良好的多媒体音视频体验;同
时,由于部分省份及产品允许双 LOGO 的存在,九联科技品牌亦渐次深入人心,
并获得广泛认可和极高的品牌知名度。在三大电信运营商领域特别是中国移动,
最近几年,公司的智能网络机顶盒产品长期位居中国移动市场出货总量的前列。

(七)管理及激励优势

    公司的核心管理团队具备良好的教育背景、大型公司的从业经历、丰富的
市场运作经验和多年的家庭多媒体信息终端及网络通信终端行业背景,能够较
为准确地判断行业发展趋势,把握市场动态,适时推出满足市场需求的新产品
和服务。

    多年的共事与合作,核心管理团队已形成良好的信任和默契,是公司在日
新月异的电子信息行业保持快速发展并不断开拓进取的重要因素。同时,公司
计划通过股权激励的方式让核心管理团队享受公司发展的红利,激励管理团队
为公司创造更多的价值。

    目前,公司全部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直接或间接
持有公司股份,使得公司的发展和管理层的利益一致,极大地调动了管理层的

                                  9
积极性与创造性,有利于公司实现长期发展战略与目标。同时,通过不断盘活
关键人才,关注人才成长,激活人才工作、创新动力,公司建立了人才管理机
制、创新激励机制,对全体员工因为引进新设计、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
新结构从而使得公司在成本、品质、效率、项目管理等方面获得改善的情况,
结合人才盘点、考核机制、激励机制,不管职位级别、职责分工,对于在公司
项目中做出贡献的及所有申请并获得授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专利、计算
机软件著作权均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

    为了进一步稳定和鞭策核心经营管理团队、巩固现有人才队伍,并吸引更
多人才加入,从而促进公司业绩持续稳定发展,为了防止人才流失、增强人才
队伍的稳定性、核心力量员工与公司长期共同发展,增强公司人才核心竞争力,
增强公司抵御周期波动风险的能力,对与公司长期共同发展的骨干员工,公司
主业发展的中坚力量员工过往工作付出和贡献的肯定和回报,公司于 2022 年开
始陆续启动员工持股计划等股权激励措施。

    2022 年度,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

    2022 年度,公司持续进行研发投入,报告期内研发费用为 16,795.80 万元,
研发投入较 2021 年度研发费用支出增长 8.13%,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 6.99%。

(二)研发进展

    2022 年,公司在核心产品、技术的知识产权成果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公
司 2022 年共取得 41 项新增授权专利,以及 7 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无。




                                   10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是否合规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9 号),同意九联科技向社
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99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99,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345,402,847.17 元,截至 2021 年 3 月 17 日止,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
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3 月 18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169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148,425,606.06 元(包括累计收
到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具体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                                                   399,000,000.00
 减:扣除发行费用                                                53,597,152.83
 减: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                                     199,806,718.27
 加:利息收入、理财产品收益及扣减手续
                                                                  2,829,477.16
 费净额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148,425,606.06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58,633,224.94
    理财专户余额                                                  9,792,381.12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80,000,000.00

(三)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2022 年公司募集资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中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
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


                                        11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
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直接持股数量 间接持股数量 合计持股数量
    姓名
                     担任职务                 (股)     (股)         (股)

   詹启军             董事长                  61,345,440           -   61,345,440
    林榕              副董事长                41,127,280           -   41,127,280
   胡嘉惠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26,181,820           -   26,181,820
    许华         董事、副总经理               16,181,820           -   16,181,820
   喻志勇             独立董事                         -           -            -
    李东              独立董事                         -           -            -
    肖浩              独立董事                         -           -            -
    凌俊              财务总监                10,200,000           -   10,200,000
   梁文娟            监事会主席                        -     510,000      510,000
   王丽凤           职工代表监事                400,000      260,001      760,001
   刘晓燕              监事                            -           -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均不
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12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卢景芳               李东茂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