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精医疗:奥精医疗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1-07-13
证券代码:688613 证券简称:奥精医疗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一年七月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88613) 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 录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1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5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88613) 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
利,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中介机构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
二、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
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三、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达
会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企业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
四、本次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1 年 7 月 19 日下午 14 点正式开始,会议开始
后,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之前,会议签到登记应当终止。迟到股东人数、股权数不计入表决数。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
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
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六、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
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
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
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
则上每次不超过 5 分钟,次数不超过 2 次。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
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
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1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88613) 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八、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的表决采用
按股权书面表决方式,股东请在各项表决事项栏的“同意”、“反对”或“弃权”
中任选一项用“√”表示,并在表决票上签字。网络投票表决方式请参照本公司
发布的《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1-010)。
九、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
票、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载入会议记录。
十、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或视频见证并出具法律
意见。
十一、主持人可以根据现场会议进行的实际情况当场对会议议程进行适当的
调整。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
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
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于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
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三、股东(或股东代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
承担。
十四、其他未尽事项请详见公司发布的《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
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10)。
十五、特别提醒: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
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确需现场参会的,请务
必确保本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参会当日须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
做好个人防护;会议当日公司会按疫情防控要求对前来参会者进行体温测量和
登记,体温正常者方可参会,请予配合。
2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88613) 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7 月 19 日 14 点
2.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大兴区永旺西路 26 号院 2 号楼 4 层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Eric Gang Hu(胡刚)
5.网络投票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7 月 19 日
至 2021 年 7 月 19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资格审查及会议签到
审查确认参会人员的身份,完成会议签到程序并向参会人员发放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致辞并宣布会议开始
1.主持人致辞;
2.介绍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及其所代表的股份总数;
3.介绍会议其他参会人员;
4.宣读会议须知,并介绍会议议题、表决方式。
(三)选举计票人、监票人
(四)逐项宣读并审议各项会议议案
1.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
记的议案》
3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88613) 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五)现场与会股东临时发言或提问
由各位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表就相关事项进行临时发言或提问,如无发言
或提问,则可直接进入下一环节。
(六)投票表决等事宜
1.股东填写表决票;
2.计票人计票,监票人监督,汇总确认表决结果;
3.监票人宣读各议案表决结果。
(七)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并合并网络投票结果
(八)复会,宣布会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最终投票结果以公司公告为准)
(九)主持人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并安排参会人员签署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4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88613) 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变更的相关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219 号《关于同意奥精医疗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批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333.3334 万股。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1】
第 ZB11115 号《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发行验资报告》,本次发行后,
公司的股份总数由 10,000 万股变更为 13,333.3334 万股,股本总额由人民币
10,000 万元变更为人民币 13,333.3334 万元。
公司已完成本次发行并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类
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
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二、修订《公司章程(草案)》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的实际情况,公司股票发行完成
后,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均发生了变化,现拟针对上述变更事项对《奥精医
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5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88613) 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 3 条 公司于【】年【】月【】日经中国证 第 3 条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经中国证券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 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以下简称“首
股【】万股,于【】年【】月【】日在上海 发”)人民币普通股 3,333.3334 万股,于 2021
证券交易所 上市。 年 5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 6 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 6 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3,333.3334
万元。
第 19 条 公司股份总数【】万股,均为普通 第 19 条 公司股份总数 13,333.3334 万股,
股,并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均为普通股,并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 214 条 本章程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第 214 条 本章程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并在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 日起生效实施。
股票发行结束后对其相应条款进行调整或补
充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
上市后生效实施。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中其他条
款不变。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类型的变更登记,以及《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相
关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议案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