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奥精医疗:奥精医疗: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2022-02-15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阅读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相关会议资料和听取有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经讨论,我们以独立和客
观的立场,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所涉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仇志烨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
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况
等。公司对仇志烨先生的提名、聘任程序及董事会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聘任仇志烨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仇志烨先生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职务,分管研发及市场工作。仇志烨先生承诺于三个月内完成上交所科创板董事
会秘书相关培训。其董事会秘书任期自完成上交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相关培训之
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在此之前,由仇志烨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二、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基于对
上述议案所涉的人员相关情况的了解及客观判断,我们认为聘任程序符合国家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经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Eric Gang Hu(胡刚)先生推荐
提名,公司拟聘任于秀荣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分管公司财务工作。 任期自本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变更。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