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精医疗:奥精医疗: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2022-08-05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奥精医疗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奥精医疗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针对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的议案,现发表意见如下: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经公司总经理崔孟龙先生推荐提名,公司拟聘任宋天喜
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分管研发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宋天喜先生拥有大连理工大学高分子材料专业学士、
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职称;2012 年 8 月至今历任公司技术部副经理、经理,
研发部经理,研发总监职务。因工作调整变动,于秀荣女士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
经理、财务负责人职务,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卸任后于秀荣女士
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变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我们认
为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及变更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变更。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8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