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阅读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相关会议资料和听取有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经讨论,我们以独立和客 观的立场,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所涉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管理并使用募集资金,公 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同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相符。同意公司董事会出具的 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