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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精医疗:奥精医疗: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23-03-21  

                        证券代码:688613          证券简称:奥精医疗          公告编号:2023-009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
                                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或“奥精医疗”)股东北京奇伦天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奇伦
     天佑”)持有奥精医疗 9,068,000 股股份,占奥精医疗总股份的 6.8%。股
     东嘉兴华控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嘉兴华控”)
     持有奥精医疗 6,853,111 股股份,占奥精医疗总股份的 5.14%。上述股份
     为奇伦天佑、嘉兴华控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取得的股份,且于
     2022 年 5 月 23 日起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近日收到奇伦天佑、嘉兴华控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
     知函》,因自身资金安排,奇伦天佑、嘉兴华控将根据市场情况通过集中竞
     价、大宗交易进行减持。
          奇伦天佑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奥精医疗股份不超过
     2,500,000 股,占奥精医疗总股份的 1.87%。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的,自减持计划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3 个月内(2023 年 04 月 12
     日至 2023 年 7 月 12 日)实施;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发
     布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2023 年 03 月 24 日至 2023 年 6 月 24
     日)实施。
          嘉兴华控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奥精医疗股份不超过

                                     1
            6,853,111 股,占奥精医疗总股份的 5.14%。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的,自减持计划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4 个月内(2023 年 4 月 12
            日至 2023 年 8 月 12 日)实施;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发
            布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4 个月内(2022 年 3 月 24 日至 2023 年 7 月 24)
            实施。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5% 以 上 非 第
奇伦天佑                           9,068,000            6.8% IPO 前取得:9,068,000 股
               一大股东
               5% 以 上 非 第
嘉兴华控                           6,853,111           5.14% IPO 前取得:6,853,111 股
               一大股东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股)                                  (元/股)        披露日期
奇伦天佑          3,022,       2.27% 2022/5/25~      25.8-31.83       2022/5/23
                       933              2022/9/13
嘉兴华控        6,123,334       4.59% 2022/6/14~      21.37-31.77      2022/12/16
                                        2023/3/10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
 股东名                计划减                     竞价交易   减持合理 拟减持股       拟减持
               数量                减持方式
   称                  持比例                     减持期间   价格区间   份来源         原因
             (股)
                                              2
奇伦天     不超过: 不超        竞价交易减       2023/4/12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自身资
佑         2,500,00 过:        持,不超过:     ~          格       得         金安排
           0股          1.87%   2,500,000 股     2023/7/12
                                大宗交易减
                                持,不超过:
                                2,500,000 股


嘉兴华     不超过: 不超        竞价交易减       2023/4/12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自身资
控         6,853,11 过:        持,不超过:     ~          格       得         金安排
           1股          5.14    6,853,111 股     2023/8/12
                                大宗交易减
                                持,不超过:
                                6,853,111 股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一)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
         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奇伦天佑股份流通限制及锁定的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持有
     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对以上锁定股份因除权、除息而增加的股份,本单位亦将同等遵守上述锁
     定承诺。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给
     予的监管措施。”
         嘉兴华控股份流通限制及锁定的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持有
     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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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以上锁定股份因除权、除息而增加的股份,本单位亦将同等遵守上述锁
定承诺。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给
予的监管措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二)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根据自身安排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
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减持期间内,计划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
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
格等不确定性。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二)其他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4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
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述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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