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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罗普特: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1-02-25  

                        证券代码:688619          证券简称:罗普特            公告编号:2021-002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4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十四次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4,3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超募资金的总额为人民币 14,494.95
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67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同意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7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683 万股,发行价格为 19.3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90,428.73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等与发行有关的不含税费用共计人民币
8,550.03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81,878.7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
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2 月 10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 容诚验字【2021】361Z0023
号)。公司依照规定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的募
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募投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
                                                                   金额
  1       厦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6,466.64      16,466.64

  2       市场拓展及运维服务网点建设项目           20,917.11      20,917.11

  3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30,000.00      30,000.00
                     合计                          67,383.75      67,383.75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81,878.70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 14,494.95 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
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
      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81,878.70 万元,其中超募资
金金额为 14,494.95 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4,300 万元,
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67%。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的情况。
      四、相关说明及承诺
      本次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
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旨在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
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
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金
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
募投项目实施的资金需求,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
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4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 4,30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公
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 4,30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
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审批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
4,30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 4,30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内
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
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
4,30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罗普特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
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罗普特《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等规定的要求。同意罗普特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