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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罗普特: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公告2021-07-03  

                        证券代码:688619         证券简称:罗普特           公告编号:2021-018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于财务总监辞职的情况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
财务总监崔利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崔利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财
务总监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崔利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日,崔利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其通过厦门永诚誉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5,999 股。崔利先生承诺将继续遵守《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
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对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规定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

    崔利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崔利先生在
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财务总监聘任的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07 月 02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经公司总经理
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董事会秘书余丽梅女士(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一职,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经核查,余丽梅女士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和个人品质,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本次财务总监的提名、聘任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聘任余丽梅女士
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07 月 03 日
附:
    余丽梅女士简历
    余丽梅女士,中国国籍,1983 年 6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本科毕业于北京
师范大学,金融学专业,研究生毕业于厦门大学,经济学专业。2011 年 11 月
至 2020 年 1 月,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任总监;2020 年 2 月
至今,于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会秘书兼财务副总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