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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罗普特: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1-08-21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金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罗普特”、“上市公司”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
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负责罗普特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
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
   1                                                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
         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   保荐机构已与公司签订《持续督导
         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   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
   2
         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   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
         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交易所备案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   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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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业务情况,对公司开展了持续
                                                    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
                                                    公司在本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
         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
   4                                                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
         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
                                                    违法违规情况
         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
         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
         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公司在本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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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   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
         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
   6
         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   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
         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
                                                    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   保荐机构督促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健
   7
         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       公司治理制度
     为规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
     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
                                                    保荐机构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
8    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
                                                    内控制度并规范运行
     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
     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
     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       保荐机构督促公司严格执行信
9    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       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
     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其他相关文件
     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
     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
     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
                                                    保荐机构对公司的信息披露文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
10                                                  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
     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
     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
     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
     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其控股
11   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       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       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其控股
     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
12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
     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
                                                    诺的情况
     交易所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
     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经保荐机构核
     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
13                                                  查,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
     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
                                                    所报告的情况
     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
     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
     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
     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未发生前
14
     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       述情况
     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
     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
     的其他情形
                                                    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关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
15                                                  工作计划,并明确了现场检查工作
     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要求
16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自知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不存在前
         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     述情形
         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检
         查:(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
         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二)违规为他人
         提供担保;(三)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四)违
         规进行证券投资、套期保值业务等;(五)关联
         交易显失公允或未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
         务;(六)业绩出现亏损或营业利润比上年同
         期下降 50%以上;(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
         的其他情形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问题。

三、重大风险事项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主要的风险因素事项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技术更新迭代风险

   人工智能、大数据等领域的技术发展迅猛,扩散及更新迭代速度快,如不能密切追
踪前沿技术变化并将新技术用于客户服务升级,公司在同行业竞争中将不具有竞争优
势,无法实现可持续的业务稳定及业务增长。公司逐年不断增加研发投入,特别是利
用上市后的募集资金和融资优势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及相关技术人才储备。

   公司以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为驱动,通过加强科创中心技术预研部和技术共享部建
设,公司行业专家的帮带教练制、与外部科研合作(包括与行业龙头合作开发、设立
院士专家工作站、共建博士后实践基地、与高校合作等)不断加强研发人才培养、提
升科研创新力,力求在技术迅速迭代的过程中保持先进性。

   2、研发失败的风险

   未来,为了保持核心竞争力,公司将持续增加研发投入。如果研发项目失败或者研
发的产品未能形成产业化应用,那么将对公司的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坚持研发下沉到前端,各个行业研究院贴近客户需求,定制化设计解决方案与
产品,与客户共同创新,定制化的研发策略以及集团内部 IPD 研发管理体系较为有效
地降低研发失败的风险。

   (二)经营风险
   1、销售季节性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以各地公安局、政法委、监狱、交通、市政服务机构等政
府机构、军队和电信运营商等国有企业为主,项目建设资金大多来源于政府财政资金。
这些客户通常实行预审管理和产品集中采购制度,一般每年年初制订年度预算、投资
计划,并进行招投标方案设计,采购招标和项目建设实施集中在年中和下半年,并在
下半年(特别是四季度)进行集中验收和结算,从而使得公司收入呈现明显的季节性
特征,经营业绩存在较为明显的季节性波动的风险。

   2、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前五名客户的销售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 47.87%,公司客户集中
度较高。公司的主要客户包括各地公安局、政法委、监狱、交通、市政服务机构、出
入境边防检查站等政府机构和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各地政府城建公司等上市公司或
国有企业。如果未来公司客户所处行业或政府相关投资发生不利变化,或者公司不能
持续开拓新客户,将可能造成公司业绩的短期波动,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原来业务源于项目型业务,2020 年起公司业务开始向产品型销售、技术型销
售转型,公司业务开始涉猎 AI+工业、AI+生活等领域,新增业务范围扩大到工业、民
用等市场,以逐步降低业务持续增长对政府采购的过度依赖,丰富未来业务增长点。

   3、行业竞争激烈风险

   公司业务的各个细分行业领域竞争日趋激烈,一些知名同行企业已取得相应竞争
优势。面对这样的竞争格局,公司将继续在公安、应急、军工细分领域精耕细作深度
布局,并在工业互联网、医疗、养老等其他领域尝试业务外延。公司立足于多年行业
知识经验积累及自身保密资质优势,与行业内的一些知名竞争厂商采用不同战略侧重,
形成差异化的经营模式,与供应商建立产品互销,营造优势互补协作共赢的行业生态。
公司以抓住政府的广阔市场机遇为目标,确保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快
速输出产品+数据服务的定制化实战解决方案,贴近客户需求,增强客户粘性,持续为
客户创造价值。

   4、应收账款过高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及长期
应收款金额分别为 21,257.55 万元、33,300.03 万元、1,043.87 万元、17,130.18 万元和
14,713.37 万元,金额较高。主要原因是公司业务的最终客户为公安、政法、监所等政
府部门,针对该类客户开展的业务存在前期建设投入较高,但受财政付款审批进度、
国拨资金到位时间的影响回款周期较长的情况。此外,公司分期收款项目一般需在 3
至 6 年时间内分期收款,收款期较长,导致公司应收账款金额较高。虽然根据历史经
验,政府采购项目发生坏账的风险较低,但随着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各地政府财政收
入增速放缓,若未来各地政府财政资金紧张,不排除政府采购项目发生坏账的可能,
进而对公司的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5、回款周期长的流动性风险

   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16,997.55 万元,与公司净利润存在较大差异,使得
公司存在经营流动性风险。该风险存在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业务的最终客户主要以公安、
政法等政府部门为主,针对该类客户的业务存在前期建设投入较高,而受国拨资金到
位时间的影响,回款周期较长所致。公司将不断增强回款验收工作的力度,在公司销
售市场快速扩张的过程中,选择付款条件更为优质的客户,并不断探索商业模式多样
化,增加行业销售渠道建设,向产品型业务模式转型。自 2020 年,公司开始与集成商
形成战略合作以减少公司资金大规模投入,向产品输出及技术输出业务模式转型,提
升订单回款速度。

   6、市场快速扩张带来的内部管理风险

   公司在市场快速扩张的过程中将面临包括但不限于团队扩张、产品及服务的标准
化快速输出、人才结构优化等一系列内部管理挑战,如经营模式不能持续优化,或内
部管理不能跟上,公司的持续发展将面临风险。对此,公司将继续完善总部技术中台
的打造和升级,实现产品及服务模块化、标准化的高效输出,以此降低市场快速扩张
过程中人力资源紧张的风险,并不断增强内外结合的培训与学习,提升内部管理及治
理水平。

   (三)行业风险

   人工智能特别是计算机视觉在社会安全领域应用时存在以下风险:

   1、政府采购项目流程差异及变更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承接的政府采购项目流程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常规政府采购流
程,政府部门先设计后招投标,通过前期设计确定项目具体金额和预算明细再进行招
投标;一种是 EPC 项目采购流程,在 EPC 模式下,政府部门先招投标后设计,即前期
业主方仅确定项目预算暂估价,依据预算暂估价进行招标,之后再由中标方根据预算
暂估价开展设计,并将设计形成的预算明细报业主方审批,审批后的金额作为合同金
额。在常规政府采购流程下,由于预算明细在招标时点已事先确定,公司参与投标时
可事先合理预估材料用量和项目成本,从而可以合理预计项目利润;在 EPC 项目流程
下,由于预算明细是中标后设计并经业主方审批确定,因此在投标时点公司无法准确
预估材料用量和项目成本,导致项目最终盈利情况与预计情况存在一定偏差。公司政
府采购项目以常规政府采购项目为主,EPC 项目为辅,但若未来 EPC 项目占比提升,
将可能导致公司投标时盈利预测的难度增大,从而影响业绩的稳定性和可预测性。

   公司根据多年来的行业经验,积累了大量的供应商资源,形成良好、互信的合作关
系;基于此,公司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同时结合各家上游供应商的特点形成了稳定而
完整的产业生态圈。产业生态圈一方面有利于合作拓展项目,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公司
能够较好的预估、控制成本,公司在 EPC 项目中设计过程中可以较为准确的预估成本,
执行过程中合理控制成本,在一定程度上降低 EPC 项目的不确定性。

   2、订单实施进度不及预期的风险

   报告期内,受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公司部分订单出现了实际进度明显延期的情
况。公司社会安全系统解决方案项目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受政府规划原因、疫情原因等
不可预见因素影响,可能存在订单进度明显不及预期的情形,进而对公司的业绩和回
款产生不利影响。该风险随着中央对地方政府执政效率的考核越来约严格,地方政府
越来越重视各类政府工程按时推进,风险概率有望逐步降低。

   另外,随着数据安全、隐私意识的加强,人工智能的应用还存在数据安全和个人隐
私安全风险,给人工智能的企业带来一定的品牌形象风险与声誉风险。目前绝大部分
的人工智能机器算法需涉及训练数据进行深度学习,在大数据后台拥有大量用户数据
和个人隐私,这些数据一旦泄露,后果不堪设想。面对智能硬件的安全问题,可以从
生产厂层面上保障智能硬件的安全;根据国家统一化的安全等级评价标准,对后台大
数据系统以及移动端应用给予适合的安全等级要求,也有助于提高人工智能应用的数
据安全。

   (四)宏观环境风险

   1、全球新冠疫情影响下的经营风险
   2021 年上半年,新冠疫情仍对公司业务的展开产生一定的影响。客户采购节奏有
所放缓,业务机会落地延后,在手订单推迟交付及验收。为降低该风险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始终以技术创新作为公司生产和发展的最主要手段,加强对客户需求调研,将疫
情下的客户需求融入公司已有解决方案,促进潜在订单落地,并加快与在手订单的交
付与验收,持续推进公司的稳健发展。

   2、政策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社会安全领域相关的整体解决方案以及配套的软硬件产
品的设计、开发、销售及运维服务业务,终端客户以公安、政法、武警、边海防、交
通、市政等政府机构为主,较大程度上受益于国内各级政府对平安城市、雪亮工程、
智慧城市、智慧交通、智慧监所、智慧消防、智慧边检、边海防、能源安全、森林防
火等领域的持续投入。若未来因政府政策变动,政府部门对上述领域的投资规模出现
下降,或政府财政支出紧张无法及时支付建设款项,则将会对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
项目回款进度、资金流产生较大不利影响。目前,国内社会安定、国际维护和平仍然
是关系国家民生与安全的第一要事,国家十四五规划也将新基建、数字化政府、智能
政府提到新的高度,因此政府在安全维稳、军工智能化的方面的支出保障性较好。

四、重大违规事项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1 年半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所示:
                                                                          单位:元
                                                                      增减变动幅度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1-6月)      上年同期
                                                                        (%)
营业收入                          125,070,655.98    115,584,982.72               8.2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027,671.65       2,028,345.58            345.0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4,088,490.61      -1,942,437.34           不适用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9,975,478.26      -57,836,310.58           不适用
                                                                      增减变动幅度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438,454,148.27    626,558,945.48             129.58
总资产                          1,893,480,072.80   1,266,124,605.78             49.55
        主要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1-6月)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5               0.01              40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5               0.01              400.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0.02              -0.01             不适用
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77               0.43    增加0.34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0.35              -0.41             不适用
均净资产收益率(%)
研 发 投 入 占 营 业 收 入 的比 例
                                                  13.40              12.53    增加0.87个百分点
(%)

   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大幅增加主要得
益于报告期内其他收益中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较多,主要
系本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有所增加导致;报告期内公司业务毛利率水平较去年同期
实现增长,公司业务盈利能力持续增长。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原因为: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与公司业
务季节性特点相关,因为公司最终客户以政府企事业单位为主,其业务特点是一二季
度做预算,四季度开始验收并财审结算,因此公司的业务大部分为二三季度实施,三
四季度集中验收回款,尤其集中在四季度。故年中时,公司业务以投入支出居多,经
营性现金流出较大,而回款较少,经营性现金流入较少,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为负数;
另外,因部分应收款到期收款时,交易对手根据协议约定以商业汇票方式支付,故导
致报告期内现金流入较去年同期减少较多。

   4、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总资产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公
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并成功募集资金,注册资本及资本公积增加所致。。
   综上,公司 2021 年 1-6 月主要财务指标变动具有合理性。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1、研发创新能力和技术体系优势

   公司深知技术创新是在行业内立足的根本,围绕市场需求和行业发展趋势,专注计
算机视觉研究,拓展 AI+行业的应用创新,建立并不断探索完善技术研发体系。

   公司打造“一中台、多个行业研究院、N 个项目组”的新型创新研发模式,拥有计
算机视觉国家级人工智能技术中心,构建技术中台以及标准化技术模块,加快行业研
究院区域化建设,以匹配人才发展规划,贴近用户服务创新。

   公司推行 IPD 研发管理标准,规范项目立项、项目管理、项目结项的研发流程,
有利于公司研究开发项目的规范化、流程化、高效化,在保证产品可靠性的基础上促
进研究开发成果的快速实现。

   公司通过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GB/T29490-2013)、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
系认证(ISO/IEC20000-1:2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IEC27001:2013)、质量
管理体系认证(GB/T19001-2016/ISO9001:2015)、CMMI5 等系列认证。

   在不断完善自有研发平台建设、持续巩固自身研发实力的前提下,公司还与国内知
名院校建立起产学研用协作关系,通过内生性的自主研发和开放式的外部科研院所、
技术专家合作模式,公司研发体系建设的广度和深度得以拓展,技术研发实力不断增
强。

   2、行业竞争力优势

   公司自设立以来,深耕公安、政法、边海防领域业务,在新型雪亮、警务引擎、平
安小区、重大安保等业务和解决方案上积淀了丰富的专业技术和实战经验。AI+社会安
全市场规模目前占比约 50%,行业前景仍处在方兴未艾的发展阶段,人工智能安全领
域市场机会是公司主营业务持续增长的基础。于此同时,公司在长期激烈的市场竞争
中,依托在公安政法领域的技术积累和应用能力,逐步形成“打通技术到实战应用最
后一公里”的能力,锻造出参与市场角逐的差异化竞争优势,促成了公司运用计算机
视觉人工智能技术向各行业多领域延伸渗透,公司业务逐渐在应急、医疗、教育、市
政、专业园区等行业不断拓展落地。

   3、市场竞争优势

   公司发力渠道建设,积极拓展并培育各地子公司,建立起根据地业务,通过区域布
局实现营收规模增长;公司重视行业延伸,立足传统的公安政法业务,不断向政府其
他部门行业应用领域拓宽新业务;公司拥有行业齐全的资质,具备承接涉密项目、军
工业务的条件,能够提供行业产品和技术资源整合能力,不断延长产业链条,促进增
量业务自然生长。

   4、强大技术中台驱动产品标准化,快速响应客户需求优势

   在十多年的持续经营过程中,公司成功完成了涉及多个领域的标杆性安全项目,公
司研发与技术部门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并通过持续实践在技术中台中储备了可以
适用于多个领域的众多成熟的技术模块、软件版本以及平台。公司根据最终用户的不
同需求,对已有成熟的技术模块进行组合化应用或者二次开发,并搭配硬件设备后形
成完整的解决方案,解决细分客户群的不同痛点,在技术中台中沉淀了社会安全系统
智能化管理平台、图像融合、智能分析、智能监控、行为分析、三维成像、大数据分
析等技术。通过技术中台一方面可以有效降低公司项目推广的成本、设计开发及实施
周期,有助于公司保持较高的利润空间;另一方面,成熟的技术模块、软件版本以及
平台的储备,有助于项目团队快速为客户提供解决方案,显著提升公司对于客户需求
的响应速度。

   综上,2021 年 1-6 月,公司核心竞争能力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及进展情况

   (一)研发支出情况

   公司以研发创新作为企业发展的核心驱动力,持续投入较多研发支出。2021 年 1-
6 月,公司研发费用为 16,76.06 万元,同比增长 15.71%;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达到 13.40%,同比增加 0.87 个百分点。

   (二)研发进展

   2021 年 1-6 月,公司坚持拓展语义分析、元素感知、边缘计算、数据挖掘、逻辑推
理等 AI 核心技术,打通技术到实战的“最后一公里”,加强在公共安全、应急管理、
社会治理和新型智慧城市等行业的技术应用关键环节和细分领域的技术研究与分析,
实现核心算法、关键硬件、数据挖掘及平台应用的行业 AI 赋能作用,为公司 AI+行业
解决方案落地提供支撑保障。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拥有专利共 98 件,计算机
软件著作权 266 个。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合规

   2021 年上半年,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55,370,754.72 元。其中扣除发行
费用后,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人民币 300,000,000.00 元,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人民币 43,000,000.00 元。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484,917,459.16 元(包括现金
管理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人民币 384,917,459.16 元,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为人民币 100,000,000.00 元。具
体明细如下:

                              项目                                    金额(元)

2020 年 2 月 10 日实际募集资金到账金额                                       836,039,201.89

减: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300,000,000.00

减:发行费用                                                                  12,370,754.72

减: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43,000,000.00

加: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金额                                                 4,249,011.99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                                          484,917,459.16

其中: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                                               100,000,000.00

       2021 年半年度,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
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
持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的持股情况如下:
                                           直接持股数       间接持股数         持股比例
 序号       姓名          公司职务
                                             (股)           (股)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1       陈延行                            70,801,353                  -          37.80
                         人、董事长
   2       陈碧珠    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      19,125,506           10.21
   3        吴俊            监事                        -        135,268              0.07
   4       许坤明           监事                        -         73,045              0.04
   5       黄辉明           监事                        -        607,702              0.32
   6       江文涛       董事、总经理                    -        154,318              0.08
   7       洪玉梅         副总经理                      -        100,108              0.05
   8        张翔          副总经理                      -        181,479              0.10
   9        崔利         原财务总监                     -          5,999           0.0032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未以其
他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均不存在质
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