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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普特: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核查意见2021-09-16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核
                                 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为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罗普特”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
录第三号--日常信息披露指引》等有关规定,经审慎核查,对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离职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具体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张龙先生近日因个人原因辞去所任职务,离职后张龙先生
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2018 年 8 月至今,张龙先生担任公司及其前身的研发中心总监。张龙先生任
职公司研发中心总监期间,参与了部分产品研发工作。公司主要研发项目中,张
龙先生参与了“非接触式测温设备及疫情防控系统(校园和公共防疫)”、“多维大
数据超图融合系统”项目的部分研发工作,该两项研发项目已完成,张龙先生的
离职不会造成实质影响。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张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公司与张龙先生签署的《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张龙先生对其知悉公司
的任何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具有保密义务,离职后,张龙先生对于其任
职期间内所得之或持有的一切商业秘密,均应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妥为保管及确
保其保密性,非经公司事先书面同意,张龙先生不得以自己或任何第三人的利益
而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对外披露、使用或使第三人知悉或利用该等商业秘
密。
   二、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对公司的影响
    自公司认定核心技术人员至今,除张龙先生离职外,公司其他核心技术人员
未发生离职情况。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
行,张龙先生的离职不会对公司的日常运营、技术研发和生产经营带来实质性影
响,不会影响公司拥有的核心技术。
    公司历来重视前沿性技术研发和行业领军人才的引导作用,通过行业领军人才

的引领、合作和交流,不断强化人才团队综合实力。同时,公司通过自主培养与外

部引进相结合的人才团队建设模式和行业领军人才为引导的团队强化模式下,在多

年的研发创新发展过程中,公司已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备的研发体系,培养了一批成

熟、专业并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研发团队,建立了人工智能领域的国家级企业技术

中心,并先后承担或主持了多项国家级、市级科研项目,具备较强的研发及技术创

新能力。

    2020 年末及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数量分别为 6 人和 5 人,

人员整体稳定,具体人员如下:

            时间                           核心技术人员姓名

2020 年末                   陈延行、吴东、江文涛、张翔、张龙、孙申雨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        陈延行、吴东、江文涛、张翔、孙申雨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为保证工作的平稳衔接和有序进行,经公司研究决定,张龙先生离职后,其
负责的研发工作由公司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张翔先生负责,张翔先生简历如
下:

   张翔先生,1984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福建省公共安全防范行业协会专家、安全防范设计评估师、建筑智能化施工中级
工程师。2006 年 7 月至 2018 年 12 月,任职于罗普特(厦门)科技集团有限公
司及其前身,先后担任技术员、副总监、总监等职务;2019 年 1 月至今,担任公
司副总经理。张翔先生参与完成了公司基于雷达定位的视频联动系统(厦门市市
级工程中心滚动资助项目)、复眼全景三维成像系统(2016 年度厦门市科技计划
第一批产业科技创新项目(厦科联【2016】24 号))、城市高空增强现实防控系统
(2017 年度厦门市专利技术实施与产业化计划项目(厦知【2017】30 号))等科
研项目,并荣获过 2020 年厦门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2018 年厦门市科学技
术进步奖二等奖、2017 年福建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张龙先生已完成与张翔先生的工作交接。公司研发
体系稳定,研发团队结构及梯队完整,后备人员充足,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
人员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

    四、保荐机构核查情况

    (一)保荐机构执行的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1)查阅了张龙先生辞职文件、张龙先生
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对上述文件的重要条款
进行了核对;(2)取得并核对了公司已授权专利清单和正在申请的专利清单;
(3)就张龙先生离职相关工作的交接情况、对公司研发工作的影响以及公司拟
采取的措施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4)取得并核查了张翔先生的工作履历。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罗普特研发团队、核心技术人员总体相对稳定,罗普特研发中心总监、核
心技术人员张龙先生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与公司办理相关工作的交接,其负责的
工作由张翔先生负责。张龙先生的离职不会对公司技术研发及生产经营带来实质
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有的核心技术。

   2、张龙先生已签署相关的劳动合同、保密协议等,张龙先生的离职不影响公
司专利权的完整性,不会对公司业务发展与技术创新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罗普特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张龙
先生的离职未对罗普特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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