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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罗普特: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2-01-18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2 年 1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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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
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罗
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及《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现就会议须知通知如下,望参加本次大会的全体人
员遵守。
    一、本次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
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
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对于干扰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
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三、股东到达会场后,请在“股东签到表”上签到。股东签到时,应出示以
下证件和文件: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法定
代表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
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
户卡。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四、股东参加本次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本次
股东大会召开期间,要求发言的股东,可在大会审议议案时举手示意,得到主持
人许可后方可发言。股东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股
东发言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 5 分钟。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在股东大会进入表决程序时,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五、本次大会对议案采用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投票表决时,股东应在表
决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或“回避”)相应的栏中打“√”号。
    六、会议过程由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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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2 年 1 月 24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会议地点:厦门市软件园二期望海路 14-2 号之 1F 公司会议室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致欢迎词,宣布会议开始
二、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
三、逐项审议各项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1.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关于选举陈延行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2 关于选举陈碧珠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3 关于选举江文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4 关于选举何锐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5 关于选举吴东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6 关于选举马丽雅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关于选举邵宜航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 关于选举陈旻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3 关于选举林晓月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 关于选举叶美萍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2 关于选举周璐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四、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五、确定股东大会计票、监票人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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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统计表决结果,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八、宣布本次会议表决结果及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九、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出席会议的董事、会议记录人在会议决议上签字;董事、监事、董事会
秘书、召集人或其代表、会议主持人在会议记录上签字
   十一、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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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保证董事会持续、稳定运作,公司根
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规定,依法开展董事会换届工作。

    公司董事会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陈延行先生、陈碧珠女士、江文涛先生、何
锐先生、吴东先生、马丽雅女士(上述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的职业特长、教
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进行充分了解,认为前述候选人具备担任公
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公司董事会提议选举上述人员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本次会议审
议通过后,上述人员将与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共有 6 项子议案,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对下列各项子议案进行逐项
审议并表决:

    1.01《关于选举陈延行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2《关于选举陈碧珠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3《关于选举江文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4《关于选举何锐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5《关于选举吴东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6《关于选举马丽雅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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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保证董事会持续、稳定运作,公司根
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规定,依法开展董事会换届工作。

    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邵宜航先生、陈旻女士、林晓月女士(上述候
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的职业特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进行
充分了解,认为前述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法》与《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任职条件。

    公司董事会提议选举上述人员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次会议审议
通过后,上述人员将与非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共有 3 项子议案,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对下列各项子议案进行逐项
审议并表决:

    2.01《关于选举邵宜航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关于选举陈旻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3《关于选举林晓月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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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保证监事会持续、稳定运作,公司根
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规定,依法开展监事会换届工作。

    公司监事会对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叶美萍女士、周璐女士(上述候选人的
简历详见附件)的职业特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进行充分了
解,认为前述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监事的资格,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
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公司监事会提议选举上述人员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本次会
议审议通过后,上述人员将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
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共有 2 项子议案,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对下列各项子议案进行逐项
审议并表决:

    3.01《关于选举叶美萍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2《关于选举周璐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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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延行先生:1974 年 7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罗普特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始人兼董事长;集美大学校董、“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
计划领军人才”、2014 年被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共青团厦门市委员会评选为“厦
门市首批青年创新创业人才计划--创业类人才 A 类”;入选科技部 2015 年“科技
创新创业人才”计划;荣获厦门市人民政府 2016 年“厦门市科技创新杰出人才”
奖;2017 年荣获中共厦门市委、厦门市人民政府“厦门市第九批拔尖人才”;2018
年入选中共福建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批福建省特殊支持“双百计划”等荣
誉。先后担任厦门市政协委员(第十二届、第十三届)、厦门市工商联常委、福
建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秘书长等职务。陈延行先生长期致力于图像信息处理
在安全领域应用的研究,为国家科技部专家库专家。
    陈延行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目前,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70,801,353 股,占公司总股本 37.80%。陈延行先生与董事陈碧珠女士系姐弟关
系、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陈延行先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陈碧珠女士:1969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
历,会计师。2007 年 9 月至 2011 年 5 月担任厦门市罗普特科技有限公司(公
司前身)财务经理兼副总经理;2011 年 6 月至 2018 年 12 月,担任罗普特(厦
门)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前身)财务经理及副总经理;2019 年 1 月至 2019
年 7 月,担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2019 年 8 月至 2020 年 3
月,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20 年 4 月至今,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
理。
    陈碧珠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陈延行先生系姐弟关系、
一致行动人。截至目前,其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厦门恒誉兴业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厦门恒誉兴业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恒誉兴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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贰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及厦门恒誉兴业叁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6,227,006 股(含其配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7,101,5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 14.00%。陈碧珠女士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
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马丽雅女士:1972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
生学历,注册会计师。2005 年至今任广东天骏传媒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8 年
至今,任北京华亚和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3 年至今,任天津
明达和一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9 年 1 月至今,担任公
司董事。2021 年 8 月至今,任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马丽雅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
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
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
求的任职资格。




    何锐先生:1976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1999 年 7 月至今,在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担任执业律师,现为高级合伙人。
曾担任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1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
事。
       截至目前,何锐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
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
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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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东先生:1954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教授、博士生导师。1981 年 12 月至 2014 年 4 月任职于中科院山西煤化所,历
任研究实习员、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曾任中国物理学会 X 射线衍射
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专家、中国晶体学会理事。目前担任公
司董事、核心技术人员。
    截至目前,吴东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已获公司授予但尚未归属
的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31,400 股。吴东先生与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
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江文涛先生:1985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高级工程师、厦门市集美区拔尖人才。2007 年 7 月入职罗普特,现任公司党委
副书记、董事、总经理。个人获得“多功能高清图像分析处理平台”、“沿海立体
化智能管控系统指挥平台 V0.5.2”等 9 项发明专利、11 项实用新型专利及 23
项软件著作权;“基于视频的海面目标智能识别技术”荣获 2018 厦门市科技进步
二等奖;主持参与了“应用于森林防火智能行为分析(烟火识别)安全管理系统
(2011GH041307)”、“基于雷达定位的视频联动系统(3502Z20140051)”、“面向
近海域的三维监测系统及其产业化”等多项“国家火炬计划”、“创新基金”、“海
洋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计划”等安全课题,不断推动安全行业技术发展。
    截至目前,江文涛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厦门恒丞誉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54,318 股,已获公司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62,800 股。江文涛先生与公司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
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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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邵宜航先生:1964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
生学历。1999 年 4 月至 2002 年 7 月,为日本庆应大学经济学部访问研究员。2002
年 8 月至 2019 年 6 月,任职于厦门大学经济学系,先后担任副教授、教授; 2019
年 7 月至今担任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国际经贸学院教授、厦门大学经济学院兼职教
授。2019 年 1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邵宜航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
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
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
求的任职资格。


    陈旻女士:1976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
学历。2002 年 2 月至今,任职于集美大学,担任教授。2019 年 1 月至今,担任
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陈旻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
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
任职资格。




    林晓月女士:1964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高级会计师。2003 年 2 月至 2017 年 4 月,担任厦门航空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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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理;2017 年 5 月至 2019 年 9 月,担任厦门航空有限公司财务副经理;2017
年 4 月至今,担任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1 月至今,担
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林晓月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
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
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
求的任职资格。



三、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叶美萍女士:1957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曾任集美大学党委副书记、校工会主席、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党委书记、中国高等
教育学会学生工作研究会副理事长、集友陈嘉庚教育基金会理事、集美陈嘉庚研
究会会长,现任集美学校校友会副会长。曾多次当选为中共厦门市党代会代表、
中共福建省党代会代表及省、市政协委员,并先后荣获集友陈嘉庚教育基金会奖
教金和突出贡献奖、厦门市“三八”红旗手、厦门市校长管理奖。至今共发表高
校管理类论文 21 篇。
    截至目前,叶美萍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
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
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
求的任职资格。


    周璐女士:1991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
毕业后入职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任总裁办主管,在职期间多次获评
优秀员工及优秀干部等荣誉称号。2020 年至今,任公司总裁办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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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目前,周璐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厦门永诚誉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8,601 股,已获公司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6,300 股。若周璐女士经公司 2022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其已获授但尚未
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将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周璐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
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
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
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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