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罗普特: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1-25  

                        证券代码:688619           证券简称:罗普特       公告编号:2022-007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1 月 24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厦门市软件园二期望海路 14-2 号 1F 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8

普通股股东人数                                                         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104,618,532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104,618,53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55.8597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55.8597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延行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及召集人和主持人的资格符
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4 人,其他董事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余丽梅女士出席本期会议;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
                                                    出席会议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
1.01       关于选举陈延行先生为公司   104,616,412     99.9979 是
           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1.02       关于选举陈碧珠女士为公司   104,616,413    99.9979 是
           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1.03       关于选举江文涛先生为公司   104,616,413    99.9979 是
           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1.04       关于选举何锐先生为公司第   104,616,412    99.9979 是
           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
1.05       关于选举吴东先生为公司第   104,616,412    99.9979 是
           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
1.06       关于选举马丽雅女士为公司   104,616,413    99.9979 是
           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2、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效表决权的比例(%)
2.01       关 于 选 举 邵 宜 航 104,616,413             99.9979 是
           先生为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的议案
2.02       关 于 选 举 陈 旻 女 104,616,412             99.9979 是
           士为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
           的议案
2.03       关 于 选 举 林 晓 月 104,616,412             99.9979 是
           女士为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的议案


3、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效表决权的比例(%)
3.01       关 于 选 举 叶 美 萍 104,616,413             99.9979 是
           女士为公司第二
           届监事会非职工
           代表监事的议案
3.02       关 于 选 举 周 璐 女 104,616,413             99.9979 是
           士为公司第二届
           监事会非职工代
           表监事的议案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01    关于选举陈延      6,492,907 99.9673
        行先生为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1.02    关于选举陈碧      6,492,908 99.9673
        珠女士为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1.03   关于选举江文   6,492,908 99.9673
       涛先生为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1.04   关于选举何锐   6,492,907 99.9673
       先生为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的议
       案
1.05   关于选举吴东   6,492,907 99.9673
       先生为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的议
       案
1.06   关于选举马丽   6,492,908 99.9673
       雅女士为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2.01   关于选举邵宜   6,492,908 99.9673
       航先生为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的议
       案
2.02   关于选举陈旻   6,492,907 99.9673
       女士为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的议案
2.03   关于选举林晓   6,492,907 99.9673
       月女士为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的议
       案
3.01   关于选举叶美   6,492,908 99.9673
       萍女士为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
       非职工代表监
       事的议案
3.02   关于选举周璐   6,492,908 99.9673
       女士为公司第
       二届监事会非
       职工代表监事
       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志坚、王鹏鹤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股
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