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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罗普特: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2-03-04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罗普特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审慎的态度,对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
情况,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
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
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把控风险,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
资产品,确保募集资金的安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该事项履行了必
要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
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邵宜航、陈旻、林晓月
                                                          2022 年 3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