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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罗普特: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2022-04-12  

                        证券代码:688619              证券简称:罗普特       公告编号:2022-019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2 年 4
月 7 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陈延行先生《关于提议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陈延行先生提议公司以首发超募资金(含利息收
入)以及永久补流后的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陈延行先生。
    2、提议时间:2022 年 4 月 7 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陈延行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
值的认可,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
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
发展,提议公司以首发超募资金(含利息收入)以及永久补流后的超募资金回购
部分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股权激励。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股权激励;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6.00 元/股(含);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含),不
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含);
    6、回购资金来源:首发超募资金(含利息收入)以及永久补流后的超募资
金;
    7、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8、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1,5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26.00 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 57.69 万股,
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31%;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3,000 万
元,回购价格上限 26.00 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 115.38 万股,回购股份
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62%。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陈延行先生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
司股份的行为,不存在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
纵的行为。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计划

    提议人在本次回购期间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

       六、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陈延行先生承诺:将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
将在审议本次股份回购事项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上投赞成票。

       七、公司董事会对股份回购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2022 年 4 月 11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
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