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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罗普特: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2022-10-25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止授予日)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进行了核查。现发表
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
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外籍员工、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
    3、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同
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日为 2022 年 10 月 24 日,并同意以 6.432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2 名激励对象授予 56.49 万股限制性股票。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0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