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诺和: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6-29
证券代码:688621 证券简称:阳光诺和 公告编号:2021-001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6月22日以电子邮件的
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利虔诚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
席董事9名,全部董事均参与表决所有议案,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
同意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总经理刘宇晶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60,000,000元变更为人民币80,000,000元,股本
由60,000,000股变更为80,000,000股;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以及章程修订内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相关
事项。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9 日